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宰殺野生動物將用法律來管

    記者昨天從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了解到,政府相關部門將從五個方面加強對野生動物飼養和食用的管理。

    據了解,這五項法規的具體內容是:從野生動物的來源、獲得、加工、檢驗、冷凍、運輸到消費等環節,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規範野生動物的宰殺及加工管理;倡導文明健康的飲食習慣,食用野生動物是我國某些地區長期存在的陋習,要加大宣傳和引導,提倡人們逐漸改變不健康、不文明的飲食習慣;防範外來物種入侵,外來物種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在世界範圍威脅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要加強對外來入侵物種的研究,建立針對外來入侵物種的快速反應機制;嚴格限制野生動物園建設,限制動物的人工馴養;廣泛推行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大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文/顧欣)

    

    《北京娛樂信報》200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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