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民企政策 公務員可辭職帶薪到民企上班

    公務員可以領取工資補償,到民營企業上班了。昨日,記者從省人事廳獲悉,為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我省出臺了一系列民企人才政策,鼓勵公務員辭職從事民營企業工作,辭職者照樣享受國企待遇,可以領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資補償。

    據省人事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響應省委省政府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我省及時出臺了民企人才政策,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投身民營經濟。為給有志之士繫上“安全帶”,我省規定,公務員到民營企業發展,如果今後還想回政府機關,只需將辭職費交給原單位即可。省人事廳表示,我省將逐步在職稱評審、人才引進、人才培訓、國外智力引進、優秀專家選拔等方面,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把國企的人才待遇納入到民營企業人才當中來,這意味著我省將最終打破人才的民企、國企身份界限。同時,這一政策的出臺,也表明湖南已經正式把民營企業的人事管理和從事民營經濟的人才管理納入到全省人才資源的整體規劃之中。(記者盧先兵)

    《長沙晚報》200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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