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配售細則發佈 新股配售發行方式已可付諸實施  

    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今日公佈《新股發行市值配售實施細則》,此舉意味著新股配售發行方式即可付諸實施。

    根據實施細則,配售比例根據市值配售部分投資者的需求確定。當比例為100%時,市值配售申購放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當比例不足100%時,採取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和上網公開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投資者每持有1萬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購1千股新股,深市投資者同一賬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併計算。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預先繳納申購款。配售發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時間內進行。

    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賬戶外,每個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證券投資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持有的滬市股票賬戶由於技術原因可按申購上限重復申購,深市的股票賬戶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購,但累計申購總額不得超過基金按規定可申購的總額。

    兩市投資者依據所持滬深兩市的股票市值,分別使用上海、深圳賬戶向滬深證券交易所申購。同一隻新股的配售申購,兩個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上證所配售代碼為"737***",深交所配售代碼為"003***",後三位代碼相同。實施細則特別對持有深圳賬戶的投資者如何參與配售、獲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以及分紅、配股等作了詳細説明。

    為了與滬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資者原在中簽後就繳款認購部分進行二次申報的規定,改為就中簽後放棄認購部分進行申報,委託價格為0。如不作申報,視同全部繳款認購。

    持有深市賬戶的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託深圳證券交易所賣出。配售發行的新股,不辦理跨市場轉託管。

    市值配售的股票實施配股時,上證所配股代碼為"700***";以深圳賬戶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按深交所的有關規定,以"083***"代碼進行配股認購。市值配售新股的權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權登記日及配股上市日兩市保持一致,現金紅利的到賬日按滬市規則統一確定。其他具體運作分別按兩市規則執行。

    此外,根據實施細則,自2002年8月1日起,賬戶資料中缺少持有人姓名(名稱)或者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碼)的證券賬戶,將不允許參加配售。(初一)

    《上海證券報》20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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