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作出破天荒“安樂死”判決的前前後後  

    3月22日,引起英國輿論高度關注的一位全身癱瘓患者向法院索要死亡權利的特殊案件終於有了結局。隨著倫敦高等法院法官伊麗莎白巴特勒斯洛斯女士手中的法槌落下,英國法院作出了一個破天荒的裁決,在一個里程碑式的裁決中宣佈,這位從頸部以下全部癱瘓的患者有權要求關閉她的生命維持系統“寧靜並且有尊嚴地”結束自己痛苦的生命。由於這是英國法院首次為神志清醒的病人提出的結束生命的要求作出裁決,因此輿論認為不但為今後開創了先河,而且還將引發一場倫理道德大爭論。

    病人索要死亡權難倒了醫院

    這位婦女的姓名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透露,在法院的審理中只是以“B女士”為代稱,她原來是一位社會服務行業的僱員,現年43歲,去年4月,她頸部一個動脈血管突然爆裂之後造成她頸子以下全部癱瘓,從此以後就一直只能躺在醫院特護病房的病床上,連自主呼吸都沒法進行,只能依靠一個生命維持系統來維持生命,醫生已經宣佈她的康復概率只有不到1%。在這種情況下,B女士覺得與其這樣痛苦地生活下去,還不如痛快地死去,於是她從去年開始就向醫院提出了關閉生命維持系統結束生命的請求。但是,醫院方面認為,這麼做是違背道德規範的,如果再給他們多一些時間,他們也許有希望通過康復治療改善她的生活品質,雙方就這樣發生了爭執。為此,B女士向倫敦高等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允許她結束生命。由於這一案件的特殊性,倫敦高等法院在3月6日破例把法庭搬到了醫院的病房內,就B女士的請求進行聽證調查,而這一特殊法庭的開庭也就意味著這位B女士成為了英國歷史上第一位請求法院批准關閉維持生命機器的病人。在醫院的臨時法庭內舉行的聽證會上,B女士面對代表她自己、醫院和政府的律師以及法官的面以簡短而堅決的口氣表示了她希望關閉生命維持系統結束生命的願望。

    病房內的特殊聽證會

    3月6日上午,發生在倫敦某醫院內的這一情景確實是罕見的,當事人枕著枕頭躺在病床上,在病床的遠端那一頭,尷尬地弓著腰坐在一張護理架子上的是倫敦高等法院家庭案件審判庭庭長伊麗莎白巴特勒斯洛斯夫人,她的任務是決定這位躺在病床上的婦女的命運。伊麗莎白夫人在最後關頭同意把莊嚴的倫敦高等法院法庭搬到醫院的病房內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這裡沒有假發,沒有袍褂,也沒有維多利亞時代的法庭,只有一個10英尺乘12英尺見方的醫院病房,他們需要了解躺在病床上的這位11個月前頸子裏的一根動脈突然爆裂之後癱瘓的B女士為何那麼迫不及待地想死。擠在病床另一頭一個角落裏的是三位王室法律顧問,一人是B女士的律師,一人是代表政府的律師,還有一人是代表倫敦醫院管理基金會的律師,而在此之前,倫敦醫院管理基金會多次以人道主義的理由拒絕了B女士提出的關閉她的人工呼吸器讓她結束生命的請求,但是她卻指控該基金會侵犯了她的權利,因為一位心理醫生在去年8月就宣佈她能夠對自己的命運作出決定。因此,醫院管理基金會最後不得不把法院請進了醫院,把這位婦女是否能死的裁決大權交到法官手中,而這一特殊法庭的開庭也就意味著這位B女士成為了英國歷史上第一位請求法院批准關閉維持生命機器的病人。

    病人希望以死亡來結束痛苦

    這位現年43歲的B女士是一位單身者,患病前是一位社會工作者,從長相上看不是加勒比地區就是非洲的移民,她的姓名沒有公開。去年4月,她的頸部血管突然爆裂之後三天內就徹底癱瘓,從此以後一直依靠著一個人工呼吸器來維持生命。特殊法庭開庭之後,從她在接受法官的問話過程中表露的意思來看,她的神志和理智都依然十分清醒,而她想死的決心非常大。由於記者只能在法院收看傳輸回來的閉路電視畫面,畫面伴音不是很清楚,因此她説的大部分內容無法聽清楚,但是在法院裏的記者都聽到她在告訴法官説,她對自己的生活品質已經無法忍受了,與其這樣不死不活地在痛苦中煎熬,還不如讓她早一點死去。

    法官面臨法律難題

    伊麗莎白夫人表示,現在的問題是她是否能夠自己作出決定,而這一決定也包括要求其他人關閉她的人工呼吸器。她對B女士説:“現在的決定權完全在你自己手中,你可以要求他人在一個你認為最合適的時機關掉維持生命機器,但是你也有機會表示想繼續康復,如果到6個月之後還是沒有效果,再請求關閉人工呼吸器可能對你更好一些。”伊麗莎白法官接著對她説,“我想我們的任務不是試圖來找出你可以作什麼選擇這一問題,因為這一權利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我們在這裡所説的一切與你的決定沒有關係,如果説,你想繼續進行康復治療,那麼千萬不要因為我們進行了聽證會而且告訴你可以去死,你就非得沿著這條路走下去。法官和律師都會憑良心辦事,絕對不會攙和到你的決定中去。

    醫生面對道德困惑

    在法院內出庭接受聽證調查的是醫院的麻醉師,她詳細地解釋了她領導下的麻醉小組為什麼不能關閉B女士的維持生命機器。她説:“就我個人來説:我感到非常困難,我認識她一年多了,而且我覺得這不是一般的醫生患者關係能夠簡單解決的問題。”她表示醫生面臨的最大困難是道德上的困惑。她説,“我們的最大困難除了法律上的還有道德上的,也就是説我們是不是可以突然拔掉她的人工呼吸器,因為這樣做將導致她的直接死亡。”她對法庭上,醫院也提出過幫助B女士辦理出院手續,然後轉移到一個康復中心去繼續治療,但是遭到了拒絕。她説:“我覺得像重症特護病房那樣的場所不是她作出決定的合適地方。”代表醫院的弗朗西斯律師也表示,法院裁決病人有行為能力,而病人也願意轉移到康復中心去,他們是不會阻止的。

    法院裁決:賴活不如好死

    在法院裁定法律法院無權過問她的生死問題,一切都應該由她自己拿主意之後,B女士沒有放棄自己的要求而是請求法庭再次開庭。在22日的庭審中,倫敦高等法院家庭案件審判庭庭長伊麗莎白巴特勒斯洛斯夫人裁決説,B女士完全有行為能力決定平靜地而且是有尊嚴地結束自己的生命。伊麗莎白法官在裁決中同時裁定醫院的做法存在著問題,因為從去年8月起,兩位精神病醫生在進行一番檢查之後認定B女士有行為能夠就自己的治療和生死作出決定,但是醫院方面卻涉嫌強迫B女士通過呼吸機器來維持生命。為此,法官以“違法侵權”為由象徵性地判決醫院賠償B女士100英鎊的損失。伊麗莎白法官説:“我們必須考慮到像B女士一樣的嚴重殘疾的情況,生存已經比死亡還要難受和痛苦。”躺在醫院病床上的B女士通過一個閉路電視系統收看了法庭的審理過程,在法庭宣佈裁決之後,她通過其律師表示感到滿意和高興。她説:“對於我來説,這個過程已經是長得有點不必要了,而且是非常痛苦的一個過程。但是,對於國家醫療衛生部門來説,他們應該注意這一裁決並且考慮在今後如何處理類似問題。”B女士的律師之一理查德斯泰恩也表示對裁決感到高興。他説:“病人有行為能力自己作出決定的時候,醫院不能強迫他們接受治療。”B女士的律師透露,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她自己決定什麼時間以及在什麼地方結束生命,估計多半會轉移到另外一家醫院去,因為那裏的醫生已經答應説,她轉移過去之後,醫院將遵從她的個人意願,如果她不願意繼續使用呼吸機器,那就不使用,而這一選擇實際上意味著死亡的來臨。

    必須説明的是,B女士要求的事實上只是死的權利,也就是醫院不要對她繼續進行治療,而不是由他人來對她實施安樂死,與傳統意義上的安樂死是兩碼事,因此法官也只是裁決她有權拒絕接受繼續治療並且有權就結束自己生命作出決定,實際上這一裁決是解了醫院的圍,以免使醫院承擔責任。因為只要關閉她的人工呼吸器,她要不了多久就會停止呼吸,因此她的情況與英國另外一位告到歐洲人權法庭要求安樂死的女病人戴安妮普雷蒂的情況完全不同。還有一點是,法庭雖然作出了裁決,但是這一特殊案件涉及到的關於生與死的問題卻留給了人們許多值得思考的話題。

     《江南時報》 200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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