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華委員:“城中村”亟待改造   
張焱

    近幾年,我國大中城市在城市化發展建設中,都注意力求按現代化城市發展要求,高標準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但是由於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和城區規模的急劇擴大,過去城鄉結合部的村落都已置身於中心城區的鬧市中,形成了“都市裏的村莊”。這些村莊的存在對城市化進程和發展造成極大危害,直接或間接地成為城市治安、環境問題的源頭。為此,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政協副主席、福建師範大學副校長王耀華提出,大中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問題成為我國城市化建設中當務之急的問題之一。

    王耀華委員告訴我們,隨著工業化與人類活動內容與範圍與日俱增,社會化程度日漸提高,城市交通,對外交流,水電供輸,集中供熱、供氣,通訊事業,商業服務生活居住治安消防,環境生態等各項産業結構形成龐雜的城市大系統。只有這些方面統籌兼顧,相互協調,平衡發展,各得其所,才能使城市日益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並實現城市化發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生態效益。而我國近年來,由於城市化步伐非常快,比如福建泉州,其中心城區在幾年的時間裏規模由過去的14.8平方公里擴張到39.18平方公里,北京過去出了三環就比較偏僻了,現在四環甚至北五環以外都很繁華,但是這種急速擴張造成各大中城市都或多或少地保留了“城中村”,這些“城中村”的人口、規模、經濟條件並不完全相同,但基本上都是位於原舊城區的城鄉結合部,比如,北京的大鐘寺一帶。這些地方發展與城區發展不平衡,都存在一些較嚴重和突出的共性問題。

    一是行政體制和管理機制上的混淆和疏漏。具體説就是這些地方的存在導致城市二元管理的存在,被納入城市管理範圍內的“城中村”,其土地大部分已經被國家徵用,村民戶口也實現了農轉非,但在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上仍沿襲過去的方式,成為城市發展的障礙;二是規劃落後,管理落伍,建設混亂。這些“城中村”用地功能混亂,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等相互交織,新舊住宅參差不齊,建築物密布,建築景觀雜亂無章,土地利用率和産出率十分低;三是市政建設和公共設施缺乏,居住條件和環境低劣。大多數村落道路佈局結構不合理,無法滿足人流、物流和消防的基本要求。電力、電訊、供水、煤氣管道走向雜亂無章,排水排污不暢,內澇時有發生,垃圾成災,衛生死角多,綠地面積缺乏。四是社會治安問題突出,精神文明建設明顯落後。大量外來的、成份複雜的人口租住村落裏閒置私房,給社會治安管理造成極大壓力。一些村落中的封建迷信活動也十分盛行,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現代化城市發展要求格格不入;五是人口就業問題和個人的發展問題也十分突出。村落內的村民由於歷史原因,普遍文化素質不高,但由於有高額房租收入,生活水準富裕,在就業過程中,高不成低不就,遊手好閒、無所事事。

    因此,王委員認為,要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促進我國城市發展,必須儘快改造這些“城中村”。他認為,中國並不是所有的城市在這方面都做的不好,比如珠海對“城中村”進行拆除並安置村民,輔之以一些配套措施,吸引房地産公司參與改造的經驗;杭州98年出臺市區撤村建居的意見,將原來行政村建制撤消,建立社區,成立居委會;廣州將“城中村”撤消村委會,組成股份公司,按《公司法》經營原來集體企業與物業,158個村子最近都將完成改制。這些都值得其他大中城市結合本地的具體實際加以借鑒。

    王委員認為,除了借鑒其他城市先進經驗外,還有以下幾點在“城中村”的改造中值得特別注意:第一,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國務院應制定相應政策,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相互協調,發揮各自的職能效用;第二,要注意科學規劃,嚴格監督管理和監督檢查。各地應結合經濟發展戰略和城市化進程的實際狀況,對“城中村”改造進行全面合理的科學規劃;第三,要加強宣傳,使幹部、群眾都能意識到“城中村”改造的意義及價值;第四,“城中村”改造應始終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進而實現城市化發展中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後,王耀華委員提出,大多數“城中村”中保存有大量的歷史文化遺跡和遺産,各地在改造“城中村”過程中,要注意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文化遺産的保護。

    中國網 200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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