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巨頭集體上書對抗中國郵政  

    包括聯邦快遞(FedEx)、UPS、中外運敦豪(DHL)等巨頭在內的跨國快件企業們這次是真的急了。

    按照國家郵政局最新發佈的有關文件,他們必須要在5月6日之前到當地郵政主管部門辦理委託手續,否則將失去從事跨國快件傳遞業務的權利。而如果辦理了相關手續,就意味著他們將拱手讓出大部分業務。

    這種兩難困局使國內大部分國際快遞企業聯合起來,坐到一起,共同發起了對中國郵政最大規模的對抗。

    爭端再起

    中國郵政和非郵政國際速遞企業的此次衝突和911恐怖事件有關。

    自美國發生炭疽菌事件後,中國國務院發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信件印刷品等寄遞業務管理,防止炭疽桿菌傳播的緊急通知》。

    隨後,去年12月20日,資訊産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郵政局聯合下發通知規定:之前經外經貿部批准設立的國際貨代企業,經營國際快遞業務,需要辦理進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應在60天內到所在地的省級郵政部門辦理委託手續;之後擬成立的國際貨代企業,需要辦理信件寄遞委託業務的,應當事先到郵政部門辦理委託手續後,方可到外經貿部辦理相關手續,郵政部門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45天內依法委託或者不委託。對決定委託的,頒發委託證書。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郵政委託手續的,應立即停止經營此類業務。

    今年2月4日,國家郵政總局發出《關於貫徹資訊産業部等部門有關進出境信件寄遞委託管理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64號通知),並於3月6日對外公佈。通知除強調了去年12月20日規定外,還進一步將委託範圍定位在“進出境的單件重量在500克以上(不含500克)或單件資費在國家規定的郵政特快專遞資費標準以上的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

    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秘書長李力謀説,這意味著跨國快遞公司不準在華經營500克以下的國際快遞信件;單件資費在國家規定的郵政特快專遞標準以上的信件不準做;具有公民個人名址的信件不準做;縣以上黨政軍的公文不準做。而據了解,目前500克以下的公函普遍佔到各快遞企業60%的快件量,一些企業甚至95%的文件量在500克以下。如果再算上其他三條,跨國快遞公司幾乎可以不用做了。

    3月19日,在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的召集下,包括中鐵、民航甚至並未真正開始業務的中遠在內的十幾家公司坐到了一起,開了一場名為“座談”實則“討伐”中國郵政的會議。他們打出的口號是中國郵政“維護速遞市場正常經營秩序。”

    3月22日,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通過新華社表示,“國際貨代協會是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組成的社團組織,對通信市場正常的行業管理問題進行指責,既缺乏對現實情況客觀全面的了解,也缺乏對相關法律法規正確的理解,採取的方式也是不妥當的。”

    而此前,全國不少地方打擊“非法”速遞業務的活動已經展開。四川省政府在2月底已出臺相關文件,賦予郵政部門以執法權,可單獨處理違規從事郵政業務的非法公司,允許暫扣其郵件。山東、遼寧、河北、福建等省市也以整頓速遞市場的名義,對速遞企業開始查封。

    據中外運集團反映,去年上半年,中國外運集團在淄博、濰坊、西安、江西等地的子公司,DH L四川公司、大田聯邦快遞公司等一批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都曾先後被郵政部門強行查處。

    據稱,中國郵政與速遞企業之間的衝突已發生過多次,1995年和1999年和2001年都發生過類似的事件,當時都是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結果是維持現狀。

    兩軍對峙

    在快遞企業看來,中國郵政對其業務的“封殺”是基於壟斷。他們提供的數據顯示,中國的快遞業每年以30%的驚人速度增長。從1995年起,中國郵政EM S在國內的市場份額在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由最高峰的97%一跌再跌,直到今天的33%。也正是在1995年,國家郵政局下發通知,禁止中國郵政以外的企業————經營“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

    他們認為,長期以來,一些郵政部門始終堅持自己從事了國際速遞業務(EM S),則整個速遞行業也應納入郵政專營範圍的邏輯,是産生問題的根源。郵政部門不能把新開辦的任何一項業務都納入其郵政專營之內,並以行業管理者自居,干涉其他速遞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而《郵政法》則是郵政手中的尚方寶劍。《郵政法》第八條規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在第四十一條又進一步指明“信件:指信函和明信片”。

    在郵政部門看來,“非郵政企業非法經營信件業務的事情時有發生,已嚴重影響了國家的資訊安全、公民的通信權利和通信秘密。”

    沒有結束

    據報道,在三部局通知發佈之後,1月22日,亞太速遞工作委員會執行董事就曾致函外經貿部,對此事表示關注;3月13日,美國商務代表約見了DH L、TNT、UPS、聯邦快遞的代表,決定將此事按照“影響外商投資環境”列入議程。

    李力謀透露,中國國際貨物代理協會、中國貨主協會以及中國外資企業協會已經聯名向國家主管部門有關領導人上書,要求干預此事,“但目前還沒有收到回音。”而快遞企業也在不斷地進行磋商,希望近期能夠拿出解決方案。

    不過在李看來,5月6日的所謂最後期限形同虛設,郵政局的規定“不可能執行”,因為這一規定一旦開始執行,後果誰也承擔不了。

    目前中國每天有39萬外商投資企業和4萬外貿企業在與一百多國家的幾百萬企業打交道,大部分外貿單據文件是通過國際快遞送達,銀行票據的國際結算與劃轉走的也是國際快遞。按照六大巨頭對國際快遞的“隔夜”理論,第二天單據就能送到國外客商手中,但中國郵政通過國外郵政轉送的單證將難以保證時間,由此引發的業務鏈條的斷開可能會導致貨物積壓在港口;萬一遇上利率調整,晚一天的損失就難以計算。

    分析人士指出,像此前的數次爭端一樣,此次爭端將以不了了之而告一段落。但是,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拿出解決辦法,矛盾蓄積,很可能意味著更大的爭端。(王丹)

     新華社200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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