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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的“110”

    立在村口的“鍾馗”

    民間也有“110”?不僅有,而且24小時暢通,並配有20名隊員、20台對講機、一輛轎車、三輛三輪摩托車以及紅外線報警器等裝備。

    村裏大事小情,無論是婆媳矛盾鄰里糾紛,還是流氓滋擾盜竊搶劫,只要一個電話,準有值班人員風風火火到府來管。

    三層高的村辦“110”綜治大樓矗立在村口,村裏的老百姓説,它比閩南人祖祖輩輩立在村口擋風避邪的“石敢當”更管用,它是富裕起來後的蔡塘村家家戶戶安居樂業的守護神。

    蔡塘民間“110”自1996年開通,共接報警求助電話1700次,全部妥善處理;配合公安機關清查外來人口180次、查獲證件不齊者3000人次、查獲違法犯罪分子86人,經派出所審查後,刑拘20人、勞教6人、治安拘留32人、治安警告28人,調解糾紛367起(口頭調解325起、書面調解42起),調解成功率98%,緊急救援26起。

    四年多來,無糾紛積壓、無因糾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無因糾紛導致的群體性械鬥、無因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件,也未發生過惡性刑事案件,社會治安考評年年達標,連續6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被省公安廳評為“治保先進集體”;被省愛衛會評為“衛生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面小康先進村”、“十大鄉鎮企業強村”;被廈門市綜治委、文明委授予“安全小區”;被湖裏區委、區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根據廈門大學國貿係學生1998年7月舉辦的一項農村入戶調查表明,該村群眾對治安滿意率達98%。

    蔡塘民間“110”集治安、調解和社會服務三項職能于一體,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成為蔡塘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堅力量和村民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貼心人。

    “克隆”公安一一○

    蔡塘村位於廈門島內東北部,面積1.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0人。自1980年廈門經濟特區建立以來,隨著廈門經濟特區自島西不斷向過去曾是對臺炮戰前沿的島東拓展,蔡塘工業小區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企業不斷增多,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員。截至2000年12月30日,暫住人口近8000人。

    外來人員的大量涌入給特區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也給蔡塘的社會治安工作帶來了沉重負擔。為此,蔡塘村兩委在帶領村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同時,于1992年成立了護村隊進行夜間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然而隨著經濟發展,外來人員的大量涌入,光靠幾個護村隊員夜間巡邏已不能適應形勢的要求;同時因蔡塘村離派出所較遠,民警接到報警趕到現場要十分鐘左右。怎麼辦?

    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自80年代初,蔡塘村就設立了調委會和治保委員會。但過去的工作方式只能依靠村裏幾個調解員和治安員走東家串西家了解民間糾紛和解決治安問題,一些民間糾紛往往因資訊不及時或處理不夠迅速而激化成為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案件。如今,隨著特區發展,村裏的財政寬裕了,負責調解和治安的民間組織能不能學學公安“110”,也建立起一支那樣的快速反應隊伍?

    1996年,村委會撥出專款建起蔡塘綜治樓,設立治安調解巡邏隊值班室,安裝了報警求助電話,並在此基礎上組建集“管理、防範、打擊、服務”四位一體的治安調解網路和報警求助指揮中心。中心全天24小時值班,接獲轄區內報警求助電話後,馬上指揮巡邏隊員趕到現場,做到“有警必接,有紛必解,有險必救”,起到“聯防、聯調、聯動”保農村穩定的作用。

    為了使蔡塘民間“110”做到“靈”,蔡塘村一是加大投入,為治安調解巡邏隊配備了一輛捷達轎車及兩部三輪摩托車,還裝備了行動電話,每個隊員都配了對講機,並於1998年8月,完成全村的門牌號設置,便於巡邏隊員明確位置,及時出警。二是加強治安調解巡邏隊隊伍建設,健全制度,嚴明紀律,做到值班室24小時有隊員值班。三是合理劃分治安調解巡邏隊責任區域。根據蔡塘村的地理現狀,劃為三個片區,每個片區夜間從22:00至第二天5:30有三名隊員巡邏,白天有三名隊員機動巡邏,還有老人督導隊參與白天巡邏,三名隊員全天輪流守候報警電話,接到報警,巡邏隊員全方位出動。四是大力宣傳,提高蔡塘“110”知名度,使廣大村民、外來人員知道蔡塘村報警求助電話“5027606”,要求廣大村民、企事業單位自覺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盯住可疑人,發現違法犯罪活動、民間糾紛及時報警,建起廠企(農戶)———村報警求助中心———派出所聯網快速反應體系,快速打擊犯罪分子,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維護治安的“雷公”

    自從蔡塘村建起綜治樓並設立報警求助電話以來,蔡塘“110”巡邏隊名聲大振,他們不僅是守一方平安的“保護神”,也成了公安機關的得力助手、懲治違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1998年8月18日淩晨三點,值班室接到“的士”司機張國祥報案:稱其從前浦菜市場載四人到華西公司門口時遭到搶劫,劫匪已逃之夭夭。警情就是命令,全體巡邏隊員通過對講機調度,進行了拉網式的圍捕,終於在淩晨3時30分許在朝佳木業公司門口發現四名形跡可疑的人。當這四人發現有人靠近時立即倉皇逃竄,巡邏隊員們分頭追趕,最後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經“的士”司機辨認,此人正是四名劫匪之一,巡邏隊員將其扭送派出所,派出所順藤摸瓜,挖出一搶劫團夥。

    1998年8月20日傍晚,巡邏隊員們正在吃飯,突然接到三組村民曾慶讚的舉報電話:有一可疑男子在他家二樓鬼鬼祟祟的。隊員黃徐燦、鄭冬福、夏昌桂、顏俊瑜丟下飯碗驅車直奔曾慶讚家。他們兵分兩路:一路把守鐵門,一路直衝二樓,一分鐘後,在該樓衛生間中抓獲了藏匿的嫌疑人。嫌疑人被帶到了值班室,從他身上搜出了一台傳呼機和一台電吹風機。經審問這兩件物品均是他兩天前在三組曾慶讚家的出租房內竊得的。巡邏隊又斬掉了一隻盜竊他人財物的“黑手”。

    2000年12月3日晚8時許,巡邏隊員值勤時,發現一輛可疑微型車,上前查問,兩嫌疑人神色慌張,語無倫次。當查出車內一袋銅片、銅製品及半成品時,犯罪嫌疑人袁修文(江西橫峰人)欲逃脫,被巡邏隊員夏昌桂一把抓住,即刻把人、車、贓物帶回值班室,經趕來的民警審問,竊賊袁修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車上折合人民幣3284元的銅製品等贓物是他平時利用在電控廠當清潔工時利用職務之便小偷小摸日積月累的“成果”。

    某日,在三組劉啟東出租屋裏,一工人向他反映,下午2時許發現兩個形跡可疑的陌生人從二樓下來,於是他立刻上樓查看,發現有一房門被撬。巡邏隊接到報警後兩分鐘內到達現場,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進行追查,追趕到湖邊水庫,將兩名嫌疑犯抓獲,經目擊者確認後帶回值班室,民警從其身上查出竊來的現金六百多元,盜賊對這次盜竊事實供認不諱。

    排難解紛的“濟公”

    一起案件的發生,往往由於一件小小的糾紛引起。經過大力宣傳,由村調委會、治安巡邏隊、村老人督導隊聯合組成的蔡塘民間“110”人民調解系統已深入人心,群眾在遇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5027606”。

    民間糾紛的産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突發性糾紛,另一種是因長期矛盾而産生的糾紛。突發性糾紛具有不可預測性,而因長期矛盾産生的糾紛則可通過糾紛的排查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之中。蔡塘民間“110”人民調解系統一方面由調委會充分發揮十戶一名調解糾紛資訊員的優勢,定期深入群眾開展糾紛排查工作,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另一方面由治安巡邏隊、老人督導隊加強巡邏,發現突發性糾紛及時處理,報警求助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群眾發生糾紛的報警時,及時趕往現場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糾紛資訊員、巡邏隊員、老人督導隊員調處糾紛,簡單的可以當場調處,難以馬上調解的,上報調委會調解。對一些疑難糾紛,處理尺度難以掌握時,主動向派出所、鎮綜治辦報告案情,請教辦法,借助力量,提高調解成功率。

    1997年9月18日下午2時許,有一村民騎車在三組村民曾國輝住所附近摔倒。該村民將其摔倒的原因歸咎於在路邊洗灰膏的民工齊加軍將水倒在路上所致。齊稱此事與他無關,該村民將情況告知曾國輝。曾上前勸説齊要將水管放好,沒料齊還是不聽勸阻,雙方僵持不下。該村民撥打了報警求助電話,兩分鐘後巡邏隊員趕到現場,出面調解,防止了事態的激化。

    1998年10月20日,村民何田金到鄭淵玲的小吃店購買五香卷,因小事兩人發生了口角,鄭打了何一耳光,並且推倒何的摩托車,眼看一場打鬥即將發生。這時,周圍的群眾及時報警。1分鐘內,巡邏隊員趕到現場,及時制止並將他們帶回值班室調解。經調解主任對雙方進行調解後,鄭淵玲認識了錯誤,向何做了道歉,並按調解協議賠償了何田金的損失。一場可能激化鬥毆案件就此化解。

    外來人員的“包公”

    2000年6月27日上午,四川籍外來人員薛東元的小雞吃了貴州籍菜農駱科強的蔬菜,引起雙方爭吵,兩人都叫了一批老鄉準備打群架。接到報警後,治安巡邏隊隊員立即趕赴現場,帶回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及時制止了一起即將發生的群體鬥毆事件。

    部分村民、特別是少數青年在排外思想的支配下,不尊重外來人員,稱他們為“外猴”,甚至故意刁難外來人員。蔡塘“110”在協助派出所和村委會管理外來人員的同時,也十分注意保護外來人員的合法權益。青年謝某和一外來工騎車相撞後,謝某竟糾集一幫人打、罵這位外來工。巡邏隊發現後,對謝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並配合派出所對謝某進行處理,謝某主動賠償了外來工的醫療費。事後,蔡塘“110”以此作為典型,在全村進行村民和暫住人員是一家人的教育,使村民明白,蔡塘每人平均三分土地,僅僅依靠三分地是不可能發展經濟的;沒有大量外來人員來到蔡塘,就不可能有店面的出租和房租的收入,村民也就不可能富裕,使村民認識到蔡塘村經濟的發展是同外來人員的支援分不開的。

    巡邏隊在處理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員糾紛時,堅持做到不偏不倚。有位江西外來人員向一戶村民承包土地種菜,1999年這片土地被徵用,國家補償了4000元青苗款,卻被這戶村民領去後不歸還,引起了糾紛。治安巡邏隊了解情況後,耐心細緻地對這位村民進行説理教育,促其歸還了外來人員應得的賠償款,維護了外來人員的合法權益。

    服務社區的“雷鋒”

    在蔡塘村“110”綜治樓值班室記錄本裏記錄著這樣一些事:“煤氣公司蔡塘氣源站的一名員工突然病倒,治安隊員接警後即派三輪車將其送往醫院治療……”;“一名工人被工地掉下來的磚頭砸破了頭,治安隊員及時將其送到村衛生所醫治……”;諸如此類,充分體現了蔡塘民間“110”除治安、調解外擔負的社會救助功能。

    長期以來,民間“110”擔負著維護社會治安、調解民間糾紛和緊急救助三位一體的職能,使得廣大外來員工在蔡塘有了“家”的感覺,蔡塘民間“110”成了他們的依靠。

    1997年4月13日早上7時許,巡邏隊接到本轄區奇美公司員工的求助電話,稱一工友在上班的路上被摩托車撞破頭,肇事者逃逸。兩分鐘後巡邏隊奔赴事發地。只見被撞女工頭上血流不止,不省人事。巡邏隊員急忙用車載其到村醫務室包紮急救,同時又聯繫車輛將其送往中山醫院急治。由於傷勢嚴重,醫療費用將近1萬元,而這名女工的家庭經濟比較困難,於是蔡塘村團委出面組織、發動社會募捐八千多元用於受傷女工醫療,及時地挽救了一條年輕的生命。她傷癒出院後再三感謝,稱蔡塘是她的第二故鄉。

    1997年5月16日淩晨2時許。值班室裏的電話鈴聲打破了深夜的寧靜,一名司機報警:在蔡塘小學門口路旁的水溝旁躺著一個人和一輛被撞壞的摩托車。巡邏隊員們立即趕赴現場,只見傷者滿身是血、昏迷不醒。隊員們意識到這是車禍造成的,於是,他們一邊與交警聯繫,一邊迅速把傷員送往中山醫院急救。經過三個多小時的搶救,傷員終於醒過來了。原來,他是福建建寧人,名叫劉立耀,在金尚小區做工,暫住蔡塘。由於當晚回家較遲,車燈又暗,被馬路中的一塊石頭絆倒……當他的家人聞訊趕到醫院時,已是次日下午3時了。這時,一直照顧著劉立耀的兩名巡邏隊員悄然離開。為了感謝蔡塘民間“110”救死扶傷的精神,劉立耀傷癒後,帶著家人專程為巡邏隊送來一面寫著:“救人危難,愛心真摯”的牌匾。

    

    法制日報 2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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