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地下空間樹立“地下隱形城市”新標桿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0-11-26 13:58:30

深圳土地資源緊張,規劃、開發、管理好地下空間,使地下空間成為城市功能疏解的接納地、城市經濟增長的新引擎,有利於優化城市空間結構、提高城市韌性。而完善的法規則為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如何讓正在制訂中的《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更好地滿足提高城市整體防護和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打造“地下隱形城市”迫切需求?經與市政府協商並報市委同意,日前,市政協組織委員對《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立法協商稿)》(以下簡稱《辦法》)開展了前期立法協商調研,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25日,市政協召開專題協商會,邀請委員、專家就《辦法》開展立法協商,18名政協委員、專家積極建言。

深圳每人平均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率全國第二

據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地下空間開發具有幾個特徵:一是建設規模比較大,2017年全市地下空間總規模大概是4200萬平方米,按照1200萬人口來看大約是每人平均3.35平方米。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率在全國排名第二,僅次於上海。二是創新強、難度大、標桿項目多。比如福田高鐵站、豐盛汀、布吉水質凈化廠、前海樞紐、連城新天地等項目在全國均有示範意義。三是目前還是淺層利用為主,目前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以地下1-3樓為主,利用功能還是以人防、停車、軌道和市政基礎設施為主。

在法治保障方面,2008年我市頒布了全國第一個地下空間利用的規章,《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暫行辦法》,並伴隨這個辦法出臺了相關的規劃標準、建築設計規則、軌道用地預控、用地出讓、溶劑管理、總設計師制度等。

為了深化改革創新,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及優化空間結構,打造立體城市,實現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規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動治理模式向精細化轉變的需要。市司法局會同市規自局在廣泛調研、徵求意見和論證的基礎上,對《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了《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該辦法涵蓋了地下空間規劃管理、用地管理、建設管理和使用管理等開發建設全鏈條,且多有創新。

“在地下再建一個深圳”

“建設‘地下深圳’是未來深圳城市建設、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的重要課題,希望政府樹立‘地下深圳’的建設目標,在地下再建一個深圳。”市政協委員陳可石建議,市政府牽頭,組織完成深圳核心地段的地下空間綜合規劃研究,同時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鼓勵開發地下空間。

陳可石認為,深圳可學習新加坡政府“在地下再建立一個新加坡”的城市空間發展戰略,借鑒其在地下空間開發方面的經驗,特別是在大型商業綜合體之間通過地下空間聯通,為人們提供在熱帶氣候下更舒適的步行選擇。

“目前深圳地下空間的開發是以單體建築或單個出讓地塊為基礎的,這樣的單體開發存在一個很大的弊端,就是相互地塊與建築之間的聯繫不夠,沒有明確一個完善的地下空間系統。”陳可石認為,深圳應該把目前的地鐵站、高鐵站、辦公樓、大型城市綜合體及建築地下車庫的空間連接起來,形成一個完整的地下城市空間系統,緩解地面交通的堵塞並增加城市步行系統的可達性。

陳可石建議,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同時可以結合市政設施、綜合管網、共同溝、污水處理等共同考慮,充分開發與利用地下空間。

把軌道站點建成城市綜合服務節點

市政協常委王富海説,深圳軌道交通規劃的總里程已經達到了1300公里,預計要安排700個軌道站點。在王富海看來,充分利用好軌道站點,使其成為城市綜合服務的主要節點,這個應當成為深圳空間挖掘潛力的重要手段。

“要強化把軌道站點作為社區中心的職能,尤其是深圳的土地稀缺,軌道站點上的空間十分有限,更多進行地下空間的開發成為必然的選項,地面與地下的多層銜接也是我們必須面臨的常態化的問題。”

王富海的建議得到市政府黨組成員楊勝軍的點讚。他認為這個建議值得嘗試。他表示,地鐵集團可以跟有關街道和社區進行探索,讓因土地資源緊缺而無處安放的街道辦、居委會、社康中心等很多公共服務設施與軌道站點更好地結合起來。

鼓勵公共設施下修建停車場緩解停車難

“規劃建立深圳的地下人行通道系統是非常必要且急需的。”市政協委員吳鵬程以華強北為例進行説明,那裏很多通道均高規格進行了改造或新建,但都是獨立通道,且不與附近的地鐵華強站連通。對其進行優化建立通道與地鐵站、大型商業中心相通形成系統既能疏解華強北地面擁堵的人流,又能促進華強北商業的進一步發展。

深圳目前超過300萬台車,只有100萬個停車位。停車難問題困擾著大量的車主。因此,吳鵬程提出,深圳應該嘗試通過市場化的方法,通過相關鼓勵政策在學校醫院、公共綠地等公共設施的下面修建地下停車場,緩解停車難。

市政協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也建議,以地下空間目前最為突出的地下空間連通、地下公共停車場建設入手,開展對産權主體、建設主體及相關成本收益分配機制研究,探討相關促進和激勵機制。

借鑒香港消防設計經驗提高商業利用率

香港地鐵站點地下公共空間各類功能面積佔比中,通行功能與商業功能是必備功能,其中通行功能所佔面積約為地下公共空間總面積的22%,而商業功能所佔面積約為50%;但目前深圳地下空間開發商業功能佔比10%-20%,通行功能佔比80%-90%。市政協委員李笑竹通過一組數據對比了深港兩地地下空間商業功能的佔比差異。

“以深圳地鐵華強北地下商業空間項目為例,建築面積20000多平方米,實用商業面積約3600平方米,佔比僅18%。”李笑竹認為,這樣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不能適應發展的需求。她建議,在滿足國家消防規範、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建議借鑒香港等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及消防設計經驗,為地下空間開發提供更多有利條件。

摸清家底實現資訊化智慧化開發利用

如何提高地下空間開發和管理水準?許宜群認為,數據的資訊化管理是地下空間管理的重要方面,可在地下空間發揮適宜性評價、政府決策、城市科學管理、公眾安全事業中發揮重大作用。

“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家底’不清,標準不統一,資料分散或缺失的現狀,嚴重影響城市地下空間的科學規劃、綜合利用及應急防災管理。”許宜群建議主管部門要擔負起研究和制定城市地下空間數據標準化和資訊化管理規範,建立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間基礎數據庫、應用數據庫的職責。

許宜群提出,城市地下空間數據庫建設是地下空間資訊化管理的前提條件,是實現數據共用、可視化管理、智慧化運營、智慧監控巡檢的前提,建議實時精準錄入和更新基礎數據庫和應用數據庫,保證關聯資訊系統的互聯互通,保證成果資料的實時調用和數據資訊的透明共用。許宜群還希望建立與智慧城市相配套,能夠實現動態採集更新、實時空間模擬、全方位數據監控、即時遠端巡防、安全防範和預警預報為一體的綜合管理平臺。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資訊化貫穿規劃、設計、建造、運營的整個環節。”許宜群提出,在規劃環節發揮地下空間資訊化平臺在地質、水文等方面風險控制和預警作用。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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