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怪象:導遊隨意變行程 如何制止導遊成導購

來源:地産中國網 2016-11-02 09:37:00

原標題:旅遊怪象:導遊隨意變行程 如何制止導遊成導購

旅遊本是件快樂的事,但在國內報團旅遊過的人,大都有過這樣的感受:滿心歡喜出行,卻往往因導遊隨意改變行程、增加自費項目及購物點、誘導購物並強制消費而敗了興致、壞了心情。

其實,諸如此類的導遊問題,只不過是混亂、失范的旅遊市場的一個典型表像而已。旅行社之間的惡性競爭、旅遊業的不良生態,不僅使不少遊客成為受害者,也使相當一部分導遊陷入不堪的境地。

要規範旅遊市場、改變不良生態,導遊薪酬是個繞不開的問題。目前旅行社的導遊由專職導遊和兼職導遊組成。專職導遊又分兩類,一類是旅行社直接聘用的正式員工,另一類是挂靠在導遊服務中心或其他公司的導遊,由挂靠公司向有需求的旅行社派出勞務。導遊是旅遊業的一線服務者,其服務品質如何,直接關係到遊客的旅行品質。近年來,導遊強迫遊客購物、對不購物或購物少遊客惡語相向的新聞層出不窮,導遊成導購已成當今國內旅遊市場的一大怪象。今天讀者來信版刊登的來信,進一步印證了這一問題的普遍性。

為何導遊如此熱衷於帶遊客逛購物點甚至與店家聯手不擇手段地誘導、逼迫遊客購物?這裡固然有導遊自身素質的問題,更與旅行社間的惡性競爭、薪酬制度的明顯缺陷有關。可以説,問題出在導遊身上,病根卻在旅行社。旅行社為降低運營成本,加之旅遊業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往往只聘用少量正式導遊(有基本工資、“五險一金”、帶團補貼、獎金等薪資保障),大量聘用的則是臨時導遊。這些導遊大都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基本工資,酬勞主要靠自費項目提成特別是購物回扣獲得,旅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遊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旅行社臨時聘用導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全額嚮導遊支付”導遊服務費用。但這些在現實中並未得到執行。此外,一些旅行社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惜以低價甚至低於成本價格的零團費組團,誘使遊客報團後,再以成百乃至上千的價格將遊客賣給地接導遊牟利,有的旅行社讓導遊“墊付”相關費用。地接導遊花錢買來團員,便想方設法誘導、強迫遊客購物,以收回成本進而獲利。一些與導遊聯手的不良商家則採用各種手段,無所顧忌地設下購物陷阱,宰客牟利。顯而易見,誘導、強迫遊客購物已形成利益鏈。

去年10月,國家旅遊局、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並支援推廣導遊薪酬制改革。意見指出,今後旅行社必須向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提供工資、帶團補貼、獎金以及社保等一系列薪資保障,並首次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於遊客自願支付的對導遊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近幾年已在某些地方施行的導遊小費制度正式浮出水面。三部委意見實施一年來,情況如何?中消協10月9日發佈的2016年旅遊服務再體驗調查報告顯示:所調查的30條旅遊線路中,部分線路服務比去年明顯改善,但違反合同、強制消費、更改線路、黑導遊、景區環境衛生問題等情況依然存在,其中購物環節問題最為突出,26.7%的體驗員遭遇超計劃購物或強迫購物,35%的體驗員遇到更改路線的情況。導遊強迫購物有了“新招數”,如利用遊客的同情心、迷信宣傳、孤立遊客、公開指責等方式強迫或變相強迫遊客消費。由此可見,情況不容樂觀。

對於混亂、扭曲的旅遊市場,的確該好好整治了。對那些仍然不與導遊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支付勞動報酬、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能否真正“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來源: 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
即時資訊
聯繫我們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10號恒通國際商務園B12C座五層
郵       編:100015
聯繫電話:010-59756138/6139
電子郵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網站無障礙
旅遊怪象:導遊隨意變行程 如何制止導遊成導購
來源:地産中國網2016-11-02 09:37:00
旅遊本是件快樂的事,但在國內報團旅遊過的人,大都有過這樣的感受:滿心歡喜出行,卻往往因導遊隨意改變行程、增加自費項目及購物點、誘導購物並強制消費而敗了興致、壞了心情。
長按保存圖片

中國網地産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電話:010-59756138/6139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731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關於我們 主辦單位 權責申明 聯繫我們 廣告合作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7341號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04號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