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青島城投租賃糾紛將再仲裁 糾紛涉10億違約金
來源:地産中國網綜合 2015-05-22 07:53:00 作者:彭斐
對青島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城投)而言,一宗持續近兩年的租賃糾紛,考驗著其智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青島當地調查獲悉,糾紛涉及的房産,集結了30余家國內外知名品牌。在商戶們看來,糾紛涉及的心海廣場剛度過品牌培養期,但急於收房的青島城投,並未給出相關商業發展計劃,商戶的利益恐難獲得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底借殼上市後,青島城投表達了整合青島旅遊資源的意願。不過,作為糾紛的焦點,相關房産産權雖在青島城投,但始終未能辦理合法證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此展開調查。
雖與國際影業“米高梅”巨頭重名,但在2008年奧運會協辦城市青島,青島米高梅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高梅)的身份,更多以“二房東”形式存在。
米高梅于2008年12月30日註冊,在成立第二日即與青島城投聯手,意欲將曾是奧帆賽混合區和陸域停船區的區域,打造成青島的第五大商圈。
彼時,負責青島後奧運資産運營管理和建設利用的青島城投,與米高梅簽訂租賃協議,將奧帆中心區域內近4萬平方米房屋出租給米高梅,租期20年。
此後的數年間,在“二房東”米高梅的運作下,包括星巴克、哈根達斯、俏江南[微網志]等30余家國內外知名品牌,入駐米高梅從青島城投租賃的奧帆中心心海廣場。
不過,青島城投租賃給米高梅的房産,一直未能辦理合法證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獲悉,青島城投以欠租為由提起仲裁,欲解除與米高梅的租賃合同。但米高梅認為,房東一直未能辦理合法證照,這才是其欠租及雙方糾紛的源頭。
對於該糾紛,在多次溝通後,青島城投雖給出“糾紛正走法律程式”的答覆。不過,讓米高梅方面擔心的是,商戶與米高梅直接産生租賃關係,這場糾紛可能引發一場涉及30多個國內以及國際知名品牌、金額近十億元的訴訟。
5月20日,一位米高梅高層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青島市中院已接受其不予執行解除合同裁決的申請,而米高梅也提出了的新一輪仲裁,以期與青島城投的租賃合同糾紛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此案將於5月29日開庭。
租賃糾紛涉10億違約金
讓譚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因房東與二房東的租賃糾紛,其在奧帆中心心海廣場打理了數年的餐飲生意,隨時可能會被殃及。
作為最早入駐的一批商戶,5年前,譚女士所在的餐飲店,與米高梅簽訂租賃合同。隨後的幾年間,陸續入駐的還有俏江南、星巴克、海底撈等餐飲品牌。商戶們也都清楚,米高梅的身份只是二房東。心海廣場真正的所有者,是青島本地最大的政府投資平臺之一青島城投。
2008年3月,青島城投由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青島東奧開發建設集團公司和青島市城市建設投資中心三家公司在整建制劃轉的基礎上成立。從職能上看,這家公司作為政府投資與資産運營的受託主體,主要負責青島2008年奧運會奧帆賽之後奧運資産的運營管理和建設利用。
2008年12月31日,青島城投與米高梅簽訂租賃協議,將奧帆中心漁人碼頭(現為心海廣場所在地)和後勤保障中心出租給米高梅。合同內容顯示,漁人碼頭建築面積為3.5萬平方米,後勤保障中心則為5800平方米。租賃期限為20年,計租日期為2011年1月1日,租賃價格為每天每平方米1.5元。
上述米高梅公司高層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承,“第一筆房租,按照青島城投説定的一個金額繳納,1400萬元左右,但米高梅從此就沒有交過,一直拖欠。”
雖然欠租,但在隨後的數年間,米高梅、青島城投相安無事。不過,因在房租的繳納上的分歧,二者的矛盾卻在日漸激化。
上述米高梅高層表示,2013年下半年,在米高梅方面欲交房租時,被對方財務告知“城投方面不收,並要和米高梅打官司”。幾乎同時,2013年7月,青島城投以米高梅欠繳租金為由,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提出解除合同、賠償違約金的要求。
“被申請人欠付的租金人民幣4184.5萬元。”青島城投在仲裁申請書中要求米高梅支付欠付租金4184.5萬元以及違約金472萬元,並解除合同返還房産。
去年8月4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解除青島城投與米高梅于2008年12月31日簽訂的《中國青島奧林匹克帆船中心漁人碼頭和後勤保障中心租賃合同》,支付拖欠租金。但是由於青島城投也存在違約,仲裁裁決並未支援城投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要求。
事實上,由於商戶與米高梅直接産生租賃關係,按照米高梅與商戶簽訂的合同,公司最高將支付近10億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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