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農民融入現代城市文明的重要途徑
○ 中西部地區發展城市群過程,應該注重城市之間功能協調和互補,形成特色競爭力
○ 要以棚戶區改造為抓手,協調解決好民生領域的難題,縮小城市居民之間的差距
據《經濟日報》,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著重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區城鎮化等問題,推進城鎮化沿著正確方向發展。在今後一個時期,如何積極穩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解決好“三個1億人”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規劃》提出,要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兼顧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城鎮間異地就業人員和城區城郊農業人口,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農民融入現代城市文明的重要途徑。”李佐軍説,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不僅有利於實現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居民共用城市現代文明,更是城鎮化拉動經濟發展的關鍵。
根據《規劃》,我國將逐步使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不僅要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也要放寬大中城市落戶條件。同時,考慮到農村勞動力在城鄉間流動就業是長期現象,《規劃》提出,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漸進的原則,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
李佐軍表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後,不可避免地會對城市管理和公共資源配置帶來挑戰。但從總體上看,這一進程的加快,將使農村富餘勞動力在城市中獲得更多就業機會,幫助他們提高收入水準,提升消費能力。同時,也將帶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增加,這些都將成為我國擴大內需的巨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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