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福州村民每人平均住宅面積超60㎡不得申請建房
來源:地産中國網綜合 2013-09-10 09:57:00
本報 訊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出臺相關政策規範農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每人平均住宅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不得申請建房。
根據市政府日前印發的《福州市規範農村住宅建設規劃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已完成“村改居”的村和已納入市“三舊”改造範圍的行政村,其住宅規劃建設不適用該實施意見。
村民建房申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因無住宅或現有住宅宅基地面積明顯低於法定標準,需要新建或擴建住宅的;同戶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分戶的;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鎮鄉、村莊規劃以及進行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因發生或防禦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原有住宅屬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鎮、小城鎮或者農村住宅小區集聚的。
村民建房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現有宅基地面積雖明顯低於法定標準,但現有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分戶前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已超過60平方米的;年齡未滿18周歲的;不符合鎮鄉、村莊規劃和鎮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將原住宅出賣、出租、贈與或改作生産經營用途的;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規定的。
村民住宅建設完工後,應當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竣工圖、規劃驗收申報表等向規劃部門申請竣工規劃驗收。
申請人備齊産權登記資料向國土資源、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房産登記。
(福州晚報)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