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27條房地産新政納入穩經濟政策大禮包:調整房貸利率下限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3-01-05 13:39:50

據重慶市人民政府官網,1月3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提信心、穩增長、強主體”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重慶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米本家介紹了《重慶市穩經濟政策包(第三版)》及集中發佈第一批“提信心、穩增長、強主體”政策文件有關情況。

據介紹,《重慶市穩經濟政策包(第三版)》共涉及11個方面、181條政策。181條政策中,涉及普惠性政策的有63條、工業政策24條、農業政策8條、交通運輸業政策20條、文化旅遊業政策5條、餐飲住宿業政策2條、批發零售業政策6條、外資外貿政策9條、科技創新政策13條、房地産政策27條、養老托育政策4條。

此次發佈會上,還集中發佈了一批成熟度高、示範帶動性強的“提信心、穩增長、強主體”政策文件,包括6項文件、90條政策措施。除《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已印發實施外,其餘5個文件將於近期印發實施。

除了上述政策文件外,還將陸續發佈更多“提信心、穩增長、強主體”政策文件,這些政策文件總量將達到11大類40項左右,主要包括投資政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消費政策、産業政策、科技創新政策、數字化變革政策、市場主體政策、對外開放政策、防範化解風險政策、民生政策等。

另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米本家介紹,房地産領域還有政策文件,在40項政策文件之內,後期會研究出臺。

以下為重慶市穩經濟政策包中房地産政策27條:

1.支援新市民和人才安居。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在我市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援經我市人才主管部門或引進部門認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戶、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市人力社保局

諮詢電話:12378(貸款)、12333(人才)

2.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人行重慶營管部聯合重慶銀保監局指導完善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調整全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將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

諮詢電話:12363

3.完善房地産信貸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準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産金融審慎管理政策,保持房地産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滿足房地産市場合理融資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重點房地産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並購金融支援和服務工作,對兼併購出險和困難房地産企業項目的並購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和支援商業銀行加大對商業商務用房按揭貸款的支援。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

諮詢電話:12378

4.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先保障首套住房貸款,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合理支援改善型住房貸款,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多子女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5%;受理購買首套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置換貸款)申請;深化川渝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四川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同城待遇。支援靈活就業人員購房,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政策依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渝公積金髮〔2022〕9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12329

5.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個貸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夫妻參貸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100萬元;多子女家庭個貸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夫妻參貸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支援公積金貼息貸款發放,保障貸款資金供應。

政策依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渝公積金髮〔2022〕9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12329

6.明確公積金貸款住房認定標準。職工家庭新購住房的,實行“認房認貸”。“認房”方面,在中心城區新購住房,中心城區以外的住房不納入住房套數核查範圍;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新購住房,全市住房納入住房套數核查範圍。“認貸”方面,只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納入核查範圍。

政策依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渝公積金髮〔2022〕9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12329

7.落實差別化地産稅收政策。家庭新購住房,在辦理不動産權證前轉讓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對新購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對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簽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政府相關標準取得的貨幣補償,免征個人所得稅;選擇房屋産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的,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僅對差價部分徵收契稅。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重慶市稅務局

諮詢電話:12366

8.完善房地産項目配套設施建設。對尚未出讓土地的項目,屬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儲備機構應加快土地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凈地”出讓;對已供地尚未開發建設的項目,屬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儲備機構應先於或與項目同步完工配套設施;對已供地且已開發建設的項目,屬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儲備機構應在項目交房前限時完成配套設施建設。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促進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6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諮詢電話:12345、023—63878281

9.進一步加大租房支援力度。對繳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支援按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推行租房按月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對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適當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中心城區繳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雙方提高至3000元/月;其他區縣繳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1200元/月、夫妻雙方提高至2400元/月。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3部門《關於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援政策的通知》(渝建住保〔2022〕46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12329

10.支援盤活存量土地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並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

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諮詢電話:12345

11. 支援房地産企業融資。指導金融機構區分房地産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保持房地産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依據行業誠信評價以及項目運營情況等,及時發佈房地産企業白名單,支援金融機構提供中、長期貸款。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房地産項目封閉融資試點,實行資金封閉管理,給予降低貸款利率、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政策。支援優質房地産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協調推進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産企業通過增信發行債券;支援本地上市房地産企業股權融資。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金融監管局

諮詢電話:12363、12378、12345

12. 支援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産企業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遵循依法合規商業自願原則,自主協商存量融資展期。從2022年11月11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房地産融資,可在原規定基礎上多展期1年。到期貸款已經展期的,再次展期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支援金融機構通過調整還款計劃,依法合規對房地産貸款的期限、還本計劃、計息週期等作出相應調整。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5月10日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諮詢電話:12363、12378、12345

13. 加大對存量資産融資的支援力度。支援金融機構對商業存量資産更新改造項目,先審批貸款總額、再根據更新改造進度發放貸款。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

諮詢電話:12363、12378、12345

14. 穩定建築業企業信貸投放。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建築業企業信貸服務,保持建築業企業融資連續穩定。支援建築業企業應收賬款質押增信,但不得用於為房地産企業項目墊資。對原持續性經營情況良好,因出險房地産企業原因被動訴訟受到影響的建築業企業,繼續保持信貸支援力度。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金融監管局

諮詢電話:12363、12378、12345

15. 支援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合理信貸需求。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金融支援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信貸政策,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金融監管局

諮詢電話:12363、12378、12345

16. 優化商業貸款住房套數認定。居民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新購住房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僅將所在區縣的住房納入套數核查範圍。居民將存量住房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的,該套住房租賃合同已備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或長租房承諾的,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原則上一個家庭只核減一套。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諮詢電話:12345、12363

17. 支援剛性住房貸款需求。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的,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支援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四川籍居民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對納入重慶都市圈發展規劃的四川廣安市籍居民在重慶都市圈購買住房的,享受同城待遇。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諮詢電話:12345、12363

18. 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原則上暫停中心城區安置房建設審批,鼓勵區縣政府在房屋徵收、集體土地徵地補償等方面推行貨幣化安置。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19. 促進一二手房良性迴圈。支援“先買新再賣舊”家庭購置改善性住房,對擬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産企業可延長認購期,支援其出售原住房;對已網簽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納入住房貸款套數核查範圍。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20. 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已出讓地塊按照合同約定應在2023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業未能按期支付的,交款期限可順延3個月,期間不計徵違約金。對已出讓未竣工地塊,開、竣工期限可按合同約定順延3個月,期間不計徵違約金。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諮詢電話:12345

21. 優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緩繳政策。對房地産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由房地産企業向屬地政府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後予以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時間自屬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項目多次(兩次及以上)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可在首次辦理商品房許可後補交,在第二次辦理前繳清。對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到期的緩繳配套費,不計此期間逾期滯納金。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023—63861609

22. 優化項目資本金監管。對已辦理項目資本金存入手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房地産企業可按項目施工進度,分樓棟申請使用已監管的項目資本金。對新辦理項目資本金存入手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房地産企業可申請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監管金額的40%,剩餘的60%可給予6個月的暫存期。在暫存期內,開發項目形象進度達到全額使用節點要求的,可不再補存剩餘項目資本金。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23. 充分發揮住房租賃基金作用。加快住房租賃基金的資金到位,建立儲備項目庫,加大對擬投項目的貸款支援。對擬投儲備項目,通過住房租賃基金支援相關平臺公司購買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市場化租賃住房。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24. 開展房屋交易線上服務。加快完善商品房預售許可服務系統功能模組,實行網上辦理,工程進度可採取承諾制。通過“重慶線上房地産展示平臺”微信小程式等為群眾提供全天候的線上看房、選房、諮詢、認購等服務。支援房地産經紀機構、房屋租賃企業通過“渝快住”住房服務平臺開展房源發佈、登記客戶、資訊核驗、撮合交易等業務。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25. 繼續舉辦線上房交會。將2022年全市秋季線上房交會時間順延2個月,鼓勵房地産企業、金融機構和媒體積極參與,給予政策支援,加強政策宣傳,增強信心,穩定市場預期。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

諮詢電話:12345

26. 發揮行業協會橋梁作用。充分發揮市房地産業協會、市評估經紀協會、市開發協會的橋梁作用,促進房屋銷售與家裝、家電、傢具、汽車等消費聯動;常態化開展銀行與房地産企業、銀行與經紀機構的對接服務,交流共用資訊,打破資訊壁壘,提升銀企對接的便捷性、精準度和成功率。

政策依據:市住房城鄉建委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建〔2022〕3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

諮詢電話:12345、12363、12378

27. 穩定房地産開發貸款和建築企業貸款投放。支援優質房地産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進以保函置換部分預售監管資金。支援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援。從2022年11月11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存量融資,可在原規定基礎上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

政策依據:重慶銀保監局《關於做好銀行業保險業支援復工復産工作的通知》(渝銀保監發〔2022〕9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

諮詢電話:61859892

(責任編輯:孫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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