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産訊 5月10日,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職工(含共有産權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進一步減輕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方便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以下為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滿足廣大職工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穩定住房消費,促進我市房地産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職工(含共有産權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進一步減輕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方便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三、本次政策調整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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