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門口的掠食者:退休幹部遭遇房産“套路貸”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9-09-04 12:45:46

“圍獵”老年人,開始是錢,後來是房子

張光興離開老房子時什麼都沒帶,劉曙光還好點,背了包,身份證在身上。老兩口一起用力拍門,隨後報警。派出所民警來了兩次,跟他們一起拍門,裏面毫無動靜。

劉曙光回娘家暫住,張光興卻不肯離開這座老樓。他在老房子的同一個單元裏,租到一間地下室。

8平方米的地下室不見陽光,泛著潮氣,衛生間在走廊裏。張光興沒處開夥,頓頓飯都去附近市場的大排檔解決。他一向追求養生,少鹽、少油、吃素,大排檔的菜得揀著吃。

他躺在地下室的床上,往上數五層,就是自己曾經的家。每隔幾天,他就上樓去看看,敲敲房門。

有一次裏面有人應聲,張光興趕緊要求拿回自己的包,“起碼把身份證給我”。最終,他拿回了一個筆電、一雙鞋、一個保溫杯,還有他的身份證。

張光興在地下室住了4個多月,熬過了2018年的夏天。地下室沒有空調,85歲的老人拿濕毛巾擦汗,每隔幾天再去親戚家洗澡。

9月,張光興搬出地下室,和妻子在離家不遠的一棟筒子樓租房,新住址仍然沒有離開方莊。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的方莊一帶開始建設各國家部委的宿舍區。當時交通不便,張光興得坐單位的班車。如今,這裡早被裹進市中心。日客運量近百萬人次的北京地鐵5號線從小區附近穿過,30年前荒涼的街道,現在在南二環和南三環之間,在早晚高峰時段打開手機地圖,會看見它們呈現表示交通擁堵的深紅色。

齊正一直在勸老人搬遠一點,他擔心哪天要是遇見楊世軍,沒準老人又被勸著簽了什麼東西,“老頭太好哄了,讓簽什麼都簽”。

劉曙光也勸他搬到四環之外的地方,租金便宜點,但張光興不肯去,“就認方莊,他熟悉”。

房子沒了,張光興去公證處調取公證書,才知道當初給自己辦理委託的一位公證員名叫楊宏舟。

豐台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田碩寧提到,就在今年年初,方正公證處包括楊宏舟在內的8位公證員,因涉嫌一系列“套路貸”“以房養老騙局”案件,已被朝陽警方正式批捕。

“這是一套黑産業,有食物鏈。”齊正解釋,一些人趁著“金融創新”的時代,趁著“很多監管和法律都沒有跟上”,鑽著空子做局,“圍獵老年人”。前些年還只是騙錢,這兩年乾脆“盯上了他們的房子”。

這位律師收集到的證據包括一系列案件中的合同和文書,有所有相關者的簽名。張光興當初與新元公司、楊世軍等人簽訂的所有協議的複印件,目前也都被齊正蒐集完畢。

張光興守著老房子等待,2018年12月26日,豐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裏寫著:“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與丁明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

張光興簽了那份委託代理房産的文件,楊世軍就是他的代理人。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楊世軍以張光興的名義把房子賣給丁明,實際上是賣給自己,那麼這個房屋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齊正向記者解釋。

楊世軍不服一審判決結果,進行上訴。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兩個月之後,北京市方正公證處送來一份文件,撤銷2017年3月為張光興、劉曙光夫妻做的那份“委託楊世軍辦理房産抵押、解押、出售”的公證書。

撤銷的依據是《公證程式規則》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公證書的基本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應當作出撤銷公證書的處理決定”。

上個月,中信公證處也針對近800處房産涉案的中安民生案,出具了一份承諾式的決定書,表示不給涉及中安民生的公證債權文書出具執行證書。

時隔一年多,劉曙光重新走進住了幾十年的房子,卻感到陌生。傢具蒙上厚厚的灰塵,屋裏瀰漫著怪味,紗窗被老鼠咬破。老太太用鋼絲球一遍遍刷洗櫃底的污跡。

家裏儲藏的酒都成了空瓶,一本屬於她的日記不見了。客廳桌上有一本不屬於這個家的物權法,被翻得很舊,劉曙光猜測,也許是楊世軍的。

今年1月,楊世軍一邊上訴,一邊另案起訴張光興,要求其償還貸款。6月18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還沒有判決結果。

在齊正看來,這起“新元酵素案”中第一個拿回房子的案子,或許會成為相關案件中較好的判例。

據媒體報道,另一位因新元公司抵押了房子的老人,至今仍不知自己當時在公證處究竟簽了什麼合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債主到底是誰。

雙方都覺得對方是騙子,自己是受害者

張光興也很難説清,自己的債主究竟是誰。齊正根據收集到的銀行流水單據判定,從始至終,借錢給張光興的人都是楊世軍。

楊世軍則認為,在這件事情當中,大家最該弄清楚的是“到底現在誰是受害者”。他眼中的張光興,想逃避還錢的責任,“受益的時候往前衝,承擔風險的時候往後縮”。

在張光興最初簽訂的兩份借款合同上,出借人的名字都不是楊世軍。一審法庭上,楊世軍否認與兩位債權人相識。但齊正把幾份文件的複印件作為證據攤在桌上,他指出,楊世軍和那兩位債權人給法院留的地址都是一樣的。

張光興的房子回來了,但老兩口心有餘悸。劉曙光時不時會想起楊世軍在法庭上喊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樣子。“我要是借出去400萬元,也得想著法子要回來啊……還是得新元公司把這個錢還上才行。”説著説著,她就皺起眉頭。

但楊世軍覺得,這錢就該由張光興來還。“新元公司的人我也不認識,跟我也沒有協議,我找他們要錢不是無理取鬧嗎?”他還表示,打電話跟張光興要利息,老人對他説“我讓朋友給你打過來”。

“我當時也是被他給騙了!”提起這件事,楊世軍同樣氣鼓鼓地説,“我就只想把錢放出去掙點利息……他(張光興)當時跟我借錢時,誆我説要在海南買房定居,誰知道扭頭投資理財保健品。”

齊正也知道關於海南投資的事,據他解釋,新元公司當時給張光興的56萬元,都被“海南儋州一家公司騙去”了,張光興轉賬給儋州的開發商27萬元要買房子,這筆錢也是齊正“花了好大力氣給要回來了”。

楊世軍起訴張光興的官司,大家都在等待判決結果,這位律師覺得贏面很大,因為這“不是正常的民間借貸”,整個過程“都很荒誕”。

針對新元公司,張光興今年5月17日才在齊正的建議下報了案,目前,這起案件正處在公安偵查階段。齊正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刑偵支隊前幾天給兩位老人打了電話,告訴他們,案件已經開始調查了。

他們不想再接著住老房子了。半個月來,兩位老人仍然住在出租屋裏,抽空回來歸置東西,舊物件賣的賣、扔的扔。

7月30日,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了房本上。齊正和劉曙光一致認為,房本不能讓張光興拿著,“再被人哄著簽個什麼,又把房子弄丟了”。

齊正回憶,一年多前,他剛成為張光興的代理律師,不到一週就接到這位老人的電話,邀請他“入股認購”某項目。

“老爺子不會是又陷進傳銷了吧?”齊正急了。電話那邊,張光興含糊地説起,自己在通州。沒過多久,他被送回家。齊正推測,那邊大約是覺得老爺子身上“實在無利可圖”。

他曾親眼看著這位86歲的老人,在小區門口被健身房發傳單的小夥子遊説,差點辦了卡。他不得不衝上去把老人家攔住:“我説您這把年紀就別健身了!”

“我也不能保證,到了這個歲數,自己是不是就能保持清醒,不被騙。”這位中年律師嘆了口氣。

近年來,涉及房産“套路貸”的案件在全國各地出現,不少案件涉及公證員辦理公證時有違規違法行為。2017年8月,司法部出臺《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要求公證機構“不得為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不得出強制執行書”,在涉及賣房委託公證時,“不得一次性把抵押、買房、解押全部寫上,不得公證代收房款”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提出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應酌情從重處罰。

齊正收集到的數據顯示,僅在北京,近年來幾個系列案件中,被抵押、變賣的房産超過2000套。包括今年3月立案的中安民生案800余套,今年5月立案的理房網案約450套、融房網案約200套,以及新元公司的200套等。

收拾屋子的過程中,劉曙光時不時會翻出些箱子來,裏面塞著各種保健品,都是張光興這些年買來的。

即便遭了罪、吃了官司,張光興還是保持著自己的倔強。提及新元公司的酵素,他的評價仍是“這個産品確實不錯”。

被問及以後會不會再買保健品,老爺子瞧了一眼老伴兒繃著的臉,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張渺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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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16個月後,今年7月,根據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張光興的名字回到他曾失去的房産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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