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今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較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補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號),通知明確:新購買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非北海本市戶籍的外地人不得在北海市轄區(不含合浦縣、鐵山港區)範圍內購買第 二套住房。
同時繼續明確5月發佈的調控新政:新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權屬證書滿兩年後方可轉讓。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在認真貫徹執行《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北政發〔2017〕16號)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新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兩年後方可轉讓,新購買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五年後方可轉讓。
二、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限制在北海市轄區(不含合浦縣、鐵山港區)範圍內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三、加大房地産市場檢查整治的工作力度,住建會同物價、工商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持續開展房地産銷售市場、仲介服務市場的檢查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炒房、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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