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破“假消費真買房”:除了“自查”別忘“市場”
金融觀察
當前不論是消費信貸,還是其他金融活動,嚴格合同約定的資金使用用途,不僅要借助監管的嚴格厘定,也需要金融科技的發展和市場分工的精細化護航。
據新京報報道,一輪銀行業針對個人消費貸款是否違規用於購房的自查大幕開啟。目前北京地區各家銀行已根據北京市銀監局發佈的《通知》開展自查,主要針對單筆貸款20萬以上的個人消費貸和100萬以上的個人經營貸 開展自查,以及信用卡透支不低於20萬元用於支付購房款,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的情況。
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模式從投資驅動向需求驅動轉型,消費金融正在成為國內金融業務發展的一大亮點,消費金融牌照也炙手可熱。不過,隨消費金融的快速發展,不免出現魚龍混雜,最典型的就是樓市調控下,中短期買方消費金融被運作成長期賣方消費金融。
用中短期消費信貸購置房産,容易出現償付能力與負債的期限結構風險,進而滋生個人資金池業務風險,近年來出現的信用卡連環套現風險,就是由於個人償付能力與負債總量和結構失配等問題引起的。最近監管層嚴控另類消費金融的首付貸,也是出於這些擔憂。
要解決這一風險隱患,單純通過行政禁止卻並不一定可行。由於金融機構與監管者間、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間,都存在資訊不對稱,這導致監管部門的發現成本較高,金融機構難以完全杜絕金融消費者的短貸長投問題。
因此,問題癥結就轉向了如何消除監管、機構和消費者間的資訊不對稱性。尷尬的是,中心化商業運作模式的運作原理就是基於資訊不對稱,因此該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消除。但現代金融科技的發展,尤其是區塊鏈技術協議在金融市場的應用,已為緩解並消除資訊不對稱性提供了必要技術準備。
一方面,金融市場分工的日益精細化,在提高金融專業服務技術水準和品質的同時,也使任何一個機構單憑一己之力,難以提供完整的金融全生命週期服務,而金融服務的市場化分工,使不同金融機構具有了相互依賴和制約的作用,也即個體間非合作博弈可以結出合作博弈的效果,從而可通過市場個體間自利博弈、市場的自律自治等機制,防範欺詐和串謀等風險。因為隨著參與主體的增多,各方的串謀欺詐成本將呈指數級上升,在自然利率穩定下,串謀成本甚至高於收益。
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縱向分工日益精細化,不同市場主體協作完成特定金融服務,需要各方的資訊對稱博弈,而隨著金融科技,尤其是區塊鏈技術協議廣泛應用到金融服務市場,為金融活動所有參與者都以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等服務操作方式,參與到産融或消融活動的過程提供了可能。
總之,當前不論是消費信貸,還是其他金融活動,嚴格合同約定的資金使用用途,不僅要借助監管對不同金融活動進行的嚴格厘定,也需要金融科技的發展和市場分工的日益精細化護航,若兩者能相互結合,將會呈現出好風借好力的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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