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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十一”將戴最嚴“緊箍咒”

發佈時間: 2015-09-29 14:21:05   |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 行業影響

  明星代言

  “産品經理”成“代言”新形式?

  今年9月1日實施的新《廣告法》對虛假廣告、極限用語、童星代言、明星試用等廣告內容做了史上最嚴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廣告法》中明文規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允許代言”。

  就在中秋之夜,在央視財經頻道《中國政策論壇》的錄製現場,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鬥尋寶”、“鄭多燕減肥晚餐”、“冬蟲夏草膠囊”等廣告榜上有名,侯耀華、李金鬥、鄭多燕等明星涉嫌違法。

  與這些案例形成對比的是,就在《廣告法》正式實施20多天后,某家電品牌在其官方微網志發佈消息稱,演員鄧超將出任其轉型系列産品的産品經理,將參與産品的設計與研發。雖然不屬於被《廣告法》禁止明星代言的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領域,但這種做法依然引發業界關注,明星是否真正加盟企業並參與産品設計、研發尚且不論,單就行為本身來説,一個“産品經理”的頭銜就掩蓋了“代言”的本質?

  保健食品一向是明星代言的重災區,新《廣告法》實施不久,確實在市面上已經幾乎看不到明星代言的産品,但如果這種“産品經理”模式被保健食品行業效倣,豈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徐華鋒也表示,明星效應對消費者購買産品的帶動是企業選擇明星代言的一大考慮,“明星盲目代言,某些機構、專家為某些企業、産品不負責任地背書,但從法律層面又很難追究其責任,也讓一些企業找到規避的方法,新廣告法的實施確實讓這些行為沒有了藏身之地,但另一方面,企業或許還會找到規避的方法。”

  銷售模式

  對主流保健食品影響有限

  電視養生節目是不少保健食品的銷售利器,新《廣告法》實施後,除了代言,養生節目也將被禁止,這也就意味著一種銷售渠道的直接閉塞。至於新規對保健食品銷售的影響,似乎還要區分對待。保健品市場企業差距較大,徐華鋒介紹,對於以電視軟廣告、專題節目等形式為主要銷售渠道的保健食品企業,這種影響將是致命的,“據我了解,有些企業已經受到重大影響。”另有報道稱,某靠養生節目銷售産品的企業,去年銷售額超10億元,但是該企業今年的銷售額截至目前,仍未突破3億元。

  但就保健食品銷售主流來説,這種影響似乎並沒有那麼明顯,“畢竟對部分企業來説,這種行銷渠道並不是主流,影響也並不會那麼大,”徐華鋒介紹,保健食品行銷最主要的手段是直銷,其次為藥店、商超等傳統渠道,對這類企業來説,新規對銷售業績的影響並不明顯。

  但另一方面,封鎖養生節目的渠道,也未必能阻擋企業借助網際網路等其他外衣形式,“尤其是一些並未取得保健食品資質的産品在宣傳‘養生’等賣點,打擦邊球,這依舊是監管空白。”

  保健食品可以聲稱的27種保健功能

  1. 增強免疫力

  2. 輔助降血脂

  3. 輔助降血糖

  4. 抗氧化

  5. 輔助改善記憶

  6. 緩解視疲勞

  7. 促進排鉛

  8. 清咽

  9. 輔助降血壓

  10. 改善睡眠

  11. 促進泌乳

  12. 緩解體力疲勞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

  14. 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

  15. 減肥

  16. 改善生長髮育

  17. 增加骨密度

  18. 改善營養性貧血

  19. 對化學肝損傷有輔助保護

  20. 祛痤瘡

  21. 祛黃褐斑

  22. 改善皮膚水分

  23. 改善皮膚油分

  24. 調節腸道菌群

  25. 促進消化

  26. 通便

  27. 對胃黏膜損傷有輔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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