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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十一”將戴最嚴“緊箍咒”

發佈時間: 2015-09-29 14:21:05   |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進展】

  主要原料與輔助原料均要公開

  根據相關徵求意見稿,使用原料目錄外原料生産經營保健食品的,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需申請註冊;擬使用原料目錄內原料生産經營保健食品的,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已備案資訊發生變化的,均需備案。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應當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及其對應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産,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産。

  對此,徐華鋒表示,保健食品原料一直以來都是公開的,“之前要求保健食品將主要原料公開,這種公開基本就等同於原料公開,因為輔助原料並不是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根據新的要求,主要原料與輔助原料均要公開,但這與配方公開是兩碼事。”

  制定原料目錄和功能聲稱目錄,而目錄一旦確定,保健食品申報只能從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中進行配伍。“這也是為了劃清保健食品和藥品的界限,目錄也將逐步增加,而且目錄中部分原料為藥食同源,也可以用於藥物生産。”徐華鋒表示。

  功能聲稱有增加可能

  一直以來,保健食品功能聲稱都相對穩定,目前,保健食品共有27種功能宣稱,《食品安全法》關於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食品功能目錄,將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中醫藥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業內認為,這也為保健食品增加功能聲稱提供了可能。

  徐華鋒表示,保健食品還需要增加新的功能聲稱,不會僅局限于目前已有的27種功能,“如果除了營養素補充劑外,功能性保健食品的備案制一旦放開,可能會提出新的功能。但目前還不可能顛覆審批制和管理辦法,畢竟已有的27種功能宣稱是建立在科學實驗的標準化基礎上的,沒有新的功能標準,自然很難有新功能的申報,目前只是鼓勵新功能的申報,但具體的申報辦法,目前依然沒有具體辦法。”

  配方公開恐怕還遠

  新法關於原料公開的規定,也讓人不免猜想,這是否是配方公開的第一步?去年,雲南白藥因涉及成分“有毒”問題公開其産品配方。保健食品是否有公開配方的可能?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這還不太可能。“原料公開與配方公開是兩碼事,原料公開不等同於配方公開,據我了解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意向,而且即便公開,也依然享受産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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