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健康中國 > 聚焦新醫改

醫保報銷難抵大病來襲 “病貴命輕”治還是不治

發佈時間: 2015-01-05 11:10:35   |  來源: 半月談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

  保障當有接力

  隨著基本醫保的“全覆蓋”,對於絕大多數中國普通家庭來説,一般疾病已不再具有威脅性,老百姓期待的是完善大病保障。而對於貧困人群來説,民政醫療救助往往給他們在重病中帶去生存的希望。記者調研發現,作為保障人民群眾治療的第一道網和最後一道防線,基本醫保和民政醫療救助確實發揮了“保基本”和“兜底”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的保障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

  醫保報銷難抵“大病來襲”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郭小寨村48歲的農民丁雙成,被診斷患有食道鱗狀上皮細胞癌。隨後住進了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並接受一次手術和五次化療治療。根據《二七區2014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丁雙成在省級三級醫院可享受的補償標準為:起付線為3500元,1萬元以下部分合規費用按45%報銷,超過1萬元部分按60%報銷。在電子資訊系統上,丁雙成的流水賬記錄顯示,其手術花費69048元,每次化療6000元至8000元不等,總醫療費用為104095元。基本醫保累計賠付金額為34307元。最終測算下來,實際報銷比為33%。

  記者在江西、重慶、山西等地採訪中發現,實際就醫中報銷比例往往大打折扣。以中國公益研究院大病患兒家庭為例測算,2014年基本醫保的實際報銷比例在20%至45%之間。這一保障水準,對普通患者而言,依然難抵大病來襲。

  雖然2010年起我國逐步將一些重大疾病納入重大疾病住院補償,疾病種類從2種增加到22種。如對兒童白血病和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救治,不設起付線,在三甲醫院直接按70%比例報銷,對貧困家庭醫療救助再報銷20%,個人自付僅10%。但由於是針對特定病種報銷,相對種類繁複的疾病來説,受益群體相對有限。

  除此以外,院外處方、非醫療支出也讓患者家庭“雪上加霜”。重病患者用藥較為複雜,有的醫院確實沒有採購一些特殊藥品。此外,不少地方規定,醫院須將參合農民住院基本藥物目錄外藥品費用控制在藥品總費用的15%以內,超過部分將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為規避這些限制,醫生被鼓勵多開院外處方。而這些費用都需要患者自費。

  對於大病家庭,一旦有人患病,需要專門有人照顧,非醫療支出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記者根據採訪部分大病家庭測算,院外處方和非醫療支出在大病家庭總支出中,往往不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一。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