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點産業扶持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時間:2020-11-16

作者:傅人意 王偉君

編輯:許媛媛

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商務廳等部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重點産業扶持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重點支援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産業“三大領域”“十二個重點産業”和其他符合我省發展定位的新興産業。

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為11月10日至11月30日。提出意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一、致信。請將修改意見寄至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大樓848室(郵編570203)。二、發送電子郵件。請將修改意見發至cyc_fgw@hainan.gov.cn。來件請註明聯繫人、工作單位及聯繫方式。

《辦法》指出,為培育和扶持重點産業發展,不斷夯實實體經濟基礎,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辦法》將圍繞支援企業“上項目、擴投資、強創新”實際需要,給予企業扶持措施,通過支援企業做大做強,推動重點産業高品質發展。獎補資金來源於省重點産業發展專項資金。

《辦法》明確,申報扶持獎勵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項目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守法守信運營、經營管理狀況良好;申報項目屬於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産業“三大領域”“十二個重點産業”和其他符合我省發展定位的新興産業項目;申報項目必須在海南省內實施,已按規定完成備案,項目的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在“對賭”年度內實際新增建設投資或研發投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個別如會展等輕資産行業可適當降低)。

同時,以下企業和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援:項目單位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對賭”年度內申報項目已獲得相同類型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

此外,扶持方式原則上為事後獎勵,獎勵資金在企業實現“對賭”目標後兌現,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獎勵、貸款貼息、研發獎勵或就業扶持等。原則上項目投資獎勵不超過年度實際完成投資的5%,對項目當年實際完成投資使用的銀行貸款按市場報價利率50%給予貼息;單家申報企業年度綜合扶持力度一般不超過1500萬元。對年度完成投資10億元以上重大項目、就業帶動大等經濟社會效益較好的企業和填補産業鏈空白的項目,可在當年度最高獎勵金額的基礎上適當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