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口瓊山區出臺10項舉措 允許開闢臨時佔道攤點攤區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6-02

作者:徐雨帆

編輯:符鈺超

中國網訊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通過穩就業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費意願和能力。支援餐飲、商場、文化、旅遊、家政等生活服務業恢復發展。中央文明辦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已明確要求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考核內容。

為了促銷費、保經濟,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疫情期間已經放寬對店外經營。尤其是餐飲店、商超、藥店等,允許店外擺放經營,不做查處,做到人性化執法。6月1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積極響應中央精神,組織各區召開會議。

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做好促進就業、促進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達到“佔道經營規範有序、市容環境乾淨整潔、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費更加活躍、市井氣息更加濃厚”的目標,海口市瓊山區創新城市管理機制,結合實際推出刺激城市消費助力經濟發展十項服務舉措。具體如下:

一、鼓勵支援開辦臨時便民市場

鼓勵各街道利用政府儲備地、空地、村集體用地,在不擾民、不妨礙交通的前提下,開辦臨時便民市場,引導流動商販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集中規範經營,滿足市場和群眾需求。

二、鼓勵支援發展夜市經濟

鼓勵各街道利用有條件的公園、廣場、空地等場所,在不擾民、不影響交通、不影響消防、不影響市民休閒、不污染環境的前提下,開辦夜市,豐富夜市經濟。

三、鼓勵消費聚集區營造豐富多彩的商業氛圍

鼓勵主要商圈和特色商業街、步行街與文化、旅遊、休閒等緊密結合,選擇合適區域打造、升級夜市街區,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在店慶日、節假日、黃金週期間舉辦購物節、美食節等商業促銷活動,開展“不打烊”等晚間促銷活動。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完善夜間交通、安全、環境等配套措施,鼓勵建設無人售貨門店、24小時便利店和“深夜食堂”,打造夜間消費場景和集聚區,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

四、允許設置臨時佔道攤點攤區

允許在居民居住集中區附近開闢臨時佔道攤點攤區,引導自産自銷農戶、流動商販規範經營;允許流動商販在老街老巷等區域販賣經營,營造市井場景。

五、允許大型商場開展店外宣傳促銷

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援商圈(步行街)內的商貿企業開展戶外行銷。允許大型商場賣場在商場門前自有區域開展店外宣傳促銷。

六、允許臨街店舖店外宣傳促銷

臨街商家在不佔用盲道、不影響行人通行和消防的前提下,允許在門店外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設置貨物臨時堆放點、顧客臨時等候區和就餐坐席。

七、允許快遞企業臨時佔道派送

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允許快遞企業門店臨時佔道分揀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應。

八、堅持快速審批服務

對舉辦商業、公益性宣傳活動臨時佔用道路或公共場所搭建臨時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審批,由各街道上報區綜合執法局進行審批。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對審批事項進行細化,優化簡化審批流程,按照即來即辦、隨時辦理的原則,提高審批效率,能當場審批的當場審批。

九、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

堅持柔性執法與審慎包容的監管,以服務、教育為主,支援企業和經營者集中精力恢復生産經營,對輕微違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免於處罰。

十、堅持多項機制落實服務保障

(一)攤點攤區設置引導機制

各街道科學評估設置點位的便民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明確可以從事佔道經營的路段、時段以及對每條街道商販最大容量,引導商販集中規範經營,並實行一街一策、一點一策,確保攤區治理有序。

(二)商販攤主清潔衛生責任機制

經營的商販攤要嚴格執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制度,經營活動結束後,商販攤主及時恢復攤區環境衛生,確保垃圾日産日清;從事食品銷售的,實行“一桌一垃圾桶”,採取有效方法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確保地面無白色垃圾、餐廚垃圾。

(三)群眾投訴現場快速處置機制

各街道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公安交警、市場監管、商務、環保、環衛、應急等部門,按照處置問題“快”,化解問題“準”的原則,對商家攤主經營産生的各類擾民問題,及時開展現場處置,積極化解商家和市民因經營産生的矛盾糾紛,營造和諧共贏的經營和生活環境。

(四)開展聯合巡查服務機制

實行區、街道辦、社區三級巡查機制,要將夜市經濟、店外促銷、出店經營作為巡查重點,區綜合執法局每天進行巡查監督,對出現的經營管理問題,及時協調公安交警、市場監管、商務、環保、環衛、應急等部門開展聯動巡查處理。

(五)攤區安全防護機制

在設置的臨時攤區,要保證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隱患,開展食品安全等隱患排查和處置,指導佔道經營者安全用氣、用電,並會同市場監管、安全應急、商務等主管部門協同開展規範管理。

(六)建立數據監測和收集資訊機制

各街道關注動態資訊,監測市場形勢,定期收集整理《十項服務舉措》試行後各街道解決就業情況及新增就業人數、攤點、攤位的增量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