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海南省公安廳克服疫情期間的各種困難,從全省抽調警力260余名,對樂東地區以施雨鵬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開展集中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抓獲團夥首要分子施雨鵬及團夥骨幹成員30人,現場扣押疑似槍支1把、現金人民幣127.87萬元、港幣5萬元以及名貴煙酒、資金賬本、刀具棍棒一批,查封涉案房産15處、辦公場所7處,扣押賓士、路虎、寶馬等機動車11輛,凍結銀行賬戶資金1600余萬元。
據海南省公安廳介紹,2019年12月,省公安廳根據省掃黑辦轉辦的樂東地區以施雨鵬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線索後,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閆希軍高度重視,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核查,經核查屬實,並迅速成立了由省公安廳副廳長、廳掃黑辦主任劉海志為指揮長的“12.27”專案組,同時指定文昌市公安局異地管轄辦理該案,對以施雨鵬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開展全線偵查。
經偵查,該犯罪團夥以施雨鵬為首,數年來在樂東縣通過有組織地實施聚眾鬥毆、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開設賭場、介紹賣淫、放高利貸、非法採砂、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擴大勢力範圍,樹立非法權威,牟取非法利益,對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
經查,施雨鵬早年在樂東縣抱由鎮就經常與他人打架鬥毆、爭強鬥狠並小有名氣。以其為首的“樂羅幫”經常逞強鬥狠,在樂東地區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2008年至2015年期間,施雨鵬夥同賴聰等人在樂東地區通過開設賭場斂聚大量非法財富。為在賭場行業取得壟斷地位,該團夥利用賭場斂聚的錢財豢養樂羅村多名閒散人員,充當打手或“看場人員”等。為了確保團夥成員的穩定性,施雨鵬將當地老糧所附近的奶茶店、K8台球俱樂部作為該團夥的活動聚集地點,還免費為團夥成員提供住宿及其他生活上的便利。為了尋求“生意上”的非法保護,施雨鵬將其在樂東縣抱由鎮經營的樂安商務酒店三樓作為接待場所,用以宴請樂東地區的部分公職人員,通過拉攏腐蝕部分公職人員獲取便利。
2016年至今,該團夥利用在樂東當地積攢的一定“人脈”及多年來的逞強鬥狠奠定的惡名,在樂東地區更是變本加厲。為獲取更多非法利益,該團夥還通過拉攏在抱由鎮也頗具實力的潘鴻文、蔡興俊等黑社會性質人員加入團夥,一起在樂東地區大肆開設賭場、放高利貸,並壟斷採砂、煙花爆竹市場。至此“樂羅幫”在樂東縣形成了人數較多、成員較為穩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涉黑涉惡團夥,危害一方。
海南警方重申,為繼續擴大戰果,加快推進收網後案件的偵辦工作,對施雨鵬等犯罪團夥産生、發展、壯大等各個階段和在各個領域起到縱容、包庇等作用的“保護傘”進行深挖徹查,並及時與紀委監委和檢察機關對接協調,進行立案偵查、順線深挖,依法打擊處理。同時,嚴格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給予涉案在逃人員悔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凡該犯罪團夥成員、縱容該組織團夥的人員以及“保護傘”,應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該犯罪團夥成員親友應當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窩藏、包庇該組織團夥成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海南警方歡迎廣大群眾踴躍舉報施雨鵬、吳曉創、潘鴻文、蔡興俊、黎志超等人的違法犯罪線索及“保護傘”,專案組舉報電話,符警官13687572772、鄭警官18689810059,對舉報線索及舉報人,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線索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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