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審批同意實施《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

發佈時間:2022-12-29 09:45:00丨來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 丨作者: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經國務院審批同意,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實施。

《規劃》全面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防沙治沙成效,客觀分析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按照保護優先、重點修復、適度利用的總體思路,依託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以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範區為引領,以築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為重點,以保護生態和改善民生為目標,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廣泛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全力推進防沙治沙高品質發展,為建設生態文明、美麗中國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規劃》提出,到2025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3000萬畝;到2030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86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0.9億畝。

《規劃》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立足國家生態安全格局,與國土空間規劃和《“雙重”規劃》相銜接,統籌考慮沙化土地空間分佈、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對集中連片等因素,將沙化土地劃分為乾旱沙漠及綠洲,半乾旱,青藏高原高寒,黃淮海平原半濕潤、濕潤,沿海沿江濕潤等5大沙化土地類型區、23個防治區域。根據沙化土地分佈特點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7個重點建設區域,即3個優先治理區和4個優先預防區。

《規劃》明確分類保護沙化土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實行沙化土地分類保護,全面落實各項保護制度,充分發揮生態系統自然修復功能,促進植被休養生息,從源頭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強調對於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遺跡,堅持宜沙則沙,強化保護措施,力爭實現應保盡保。

《規劃》要求推進重點區域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在科學評估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建設區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依靠科技,總結概括了四大類、共11種常見的修復措施,高品質開展生態修復。“十四五”期間,3大優先治理區沙化土地治理任務4869萬畝,約佔同期全國防沙治沙任務總量的一半。

《規劃》確定適度發展綠色生態沙産業。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遵循自然和經濟規律,堅持治沙致富、增綠增收相結合,在保護好生態且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基礎上,利用光、熱、土、生、景等資源,適度有序地發展節水、低碳、環保型特色沙産業,促進農牧民增收,助力脫貧成果鞏固和鄉村振興。

《規劃》提出了健全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一是加強黨對防沙治沙工作的全面領導,沙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防沙治沙負總責,落實防沙治沙目標責任。二是嚴格依法治沙,創新政策機制,加強沙化土地開發建設活動監管,加強資金保障,創新融資機制和土地政策。三是強化科技支撐,推進感知系統和監測體系建設。四是加強國際合作,共用成功經驗。五是講好中國故事,營造良好氛圍,為全球防治荒漠化樹立樣板和典範。

(來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