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經國務院審批同意,《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于2022年12月22日正式印發實施。《規劃》是開展全國防沙治沙工作、中國履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指導性文件,是省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防沙治沙規劃的主要依據。《規劃》確定的各省區防沙治沙任務,是開展省級防沙治沙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和林長制督查考核的重要指標。
一、指導思想
新時期,防沙治沙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按照保護優先、重點修復、適度利用的總體思路,依託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以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範區為引領,以築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為重點,以保護生態和改善民生為目標,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廣泛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全力推進防沙治沙高品質發展,為建設生態文明、美麗中國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是因地制宜,分區施策;二是保護優先,宜沙則沙;三是系統治理,科學治理;四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五是深化改革,創新機制。
三、總體思路
一是在保護優先方面,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實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宜荒則荒、宜沙則沙,充分發揮荒漠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對於人為活動不頻繁的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遺跡,強化保護,不要人為干預。對於人為活動較為頻繁但不具備治理條件的,以及因保護生態的需要不宜開發利用的連片沙化土地,有計劃地劃定為封禁保護區,實行封禁保護。將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態保護空缺的區域納入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二是在重點修復方面,要牢固樹立系統觀念,以沙漠邊緣及綠洲、沙地、流域、山系等為防治單元,加強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協調和管理,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提高生態系統穩定性,促進生態系統品質整體改善。對於規劃重點治理的沙化土地,依靠科技進步,堅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採取工程、生物措施相結合,喬灌草相結合,選用耐乾旱、耐瘠薄、抗風沙的樹種和草種,以雨養、節水為導向,科學配置林草植被類型和密度,營造防風固沙林網、林帶,及防風固沙沙漠鎖邊林草帶等。
三是在適度利用方面,通過完善財政、土地使用、政府購買服務等相關政策,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權益。在保護好生態的前提下,適度發展沙産業,增加農牧民收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四、總體佈局
按照區域防治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要求,本規劃範圍涉及30個省920個縣,其中沙化重點縣312個,一般縣608個,涵蓋全部沙化土地。
在總體佈局上,通過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立足國家生態安全格局,與國土空間規劃和“雙重”規劃相銜接,統籌考慮沙化土地空間分佈、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對集中連片等因素,將我國沙化土地劃分為5大類型區、23個防治區域。另外,《規劃》對各類型區和防治區域的自然地理概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防治對策等進行了闡述,有利於科學指導各地開展防沙治沙工作。
根據沙化土地分佈特點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等,《規劃》確定7個重點建設區域,其中:優先治理區3個,優先預防區4個。
優先治理區:內蒙古東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庫布其沙漠及毛烏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等3個區域。區域主要位於北方防沙帶、黃河重點生態區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區範圍內,以內蒙古高原為主,人口較為密集,可治理沙化土地集中分佈,河西走廊、阿拉善高原、渾善達克沙地、科爾沁沙地是影響京津冀的主要沙塵源,需要因地制宜、因害設防,加大防沙治沙力度。
優先預防區: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及綠洲區、塔克拉瑪幹沙漠及綠洲區、柴達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兩江四河”河谷等4個區域。區域主要位於北方防沙帶、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等生態保護和修復重點工程區範圍內,沙漠、戈壁廣布,人口稀少,難治理沙化土地面積大、佔比高,可治理沙化土地集中分佈在沙漠邊緣和綠洲區,以保護好沙化土地為主,治理為輔。
五、目標任務
到202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02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3000萬畝;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86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9000萬畝,全國67%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防沙治沙取得決定性進展。
(來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