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樹州出臺惠企惠民36條措施

發佈時間:2022-12-21 17:37:24丨來源:玉樹發佈丨作者: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12月21日,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出臺36條惠企惠民措施。

12月21日,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玉樹州惠企惠民36條措施(2022—2025年)》,出臺36條惠企惠民措施。全文如下:

玉樹州惠企惠民36條措施

(2022—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更好地支援市場主體發展、服務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促進全州經濟持續平穩健康運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根據國家、省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在嚴格兌現國家、省級惠企惠民相關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結合玉樹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優化營商環境

1. 強化惠企惠民政策落實。分層分批梳理歸集國家、省、州出臺的系列惠企惠民政策,開展分眾化、個性化、精細化、精準化宣傳,進一步擴大政策受眾面,提升政策知曉率。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支援政策,推廣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服務,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

2. 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建立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機制,以解決企業實際負擔問題為工作導向,整治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鞏固減稅降費成效,全力推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規範化、長效化、法治化,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

3. 推行項目聯審聯批機制。州發改委牽頭,組織住建、自然資源、生態環保、林草等相關部門組建項目聯審聯批專班,對項目審批進行“流水式”作業,一次完成審批,縮短項目前期工作時限,提升項目推進效率。

4. 壓縮審批時限。中小微企業或群眾辦理土地産權、經營許可等各類證件時,嚴格按照國家、省級要求,積極推行“容缺+承諾制”審批辦理模式,盡可能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5. 鼓勵民間投資興業。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鼓勵和吸引民營企業、民間資本參與州內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投資建設,培育壯大特色産業,促進全州經濟高品質發展。

6. 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品質保證金、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政府採購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保證金、政府採購履約保證金等原則上不再以現金方式收取,以政策性擔保公司保函、銀行保函等方式執行,並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7. 做好價格監管工作。加強市政公用服務和市場保供物資價格監管,堅決制止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一律實行清單管理。

8. 倡導寬容執法。對於首次輕微違法行為,社會影響較小的,可減輕或減免行政處罰,嚴禁頂額罰款、一關了之、一封了之等簡單化執法行為。

二、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9. 鼓勵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人行玉樹中支通過再貸款向玉樹農商行給予至少6億元信貸資金支援,全部用於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人行玉樹中支按照新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額度的2%向玉樹農商行給予獎勵資金。

10. 推進疫情專項“寬信用”優惠政策。針對企業、個人、個體工商戶、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客戶因疫情造成的逾期記錄,經貸款銀行核實後,可根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規定,適度放寬徵信審查條件,視情況予以信貸扶持、延期還款等救濟性金融服務。

11. 加強政銀企對接。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三方融資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金融工作座談會、不少於兩次政銀企融資對接推介會,並以縣域為單位,建立企業、個體工商戶動態融資需求清單,實現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與銀行金融産品和服務供給的精準對接。

三、優化市場監管服務

12. 放寬市場準入限制。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原則上對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於同一縣級機關管轄的不再另行辦理營業執照。

13. 推行歇業備案制度。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並辦理備案,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

14. 提供快捷質檢服務。幫助州內企業開展産品品質檢測,並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報告;為中小微企業開展到府檢驗檢測服務,並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計量檢測報告。

15. 提供免費檢測服務。對全州鍋爐免費檢驗檢測,對鍋爐操作人員免費培訓;對全州加油站計量器具進行三年2次免費檢定,對計程車計量器具進行一年1次免費檢定。

四、助企紓困方面的措施

16. 設立中小微企業服務機構。在州工信商務局設立玉樹州中小微企業服務中心,對州內中小微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發展提供政策指導、諮詢服務。每年籌措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600萬元,給予資金獎勵支援。

17. 支援物流企業助力農牧産業發展。支援本地物流企業在州外建立前置倉,為全州農畜産品生産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各類主體提供倉儲、包裝、運輸、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按照貢獻比率給予適當扶持,每年支援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

18.支援電商企業為玉樹産品帶貨。支援本地網紅、主播、網路達人等為本地特色産品直播帶貨,年發貨單量達1000單以上或訂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惡意刷單除外),給予4元/單或訂單金額8%的補貼,每年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

19. 支援商貿企業提檔升級。對達不到省級商貿流通服務業資金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項目申請要求,但符合支援方向且有實效的,根據其投入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每年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0. 支援州內中小微企業發展實體經濟。對州內登記註冊的企業,在新建廠房或升級改造、購置設備、擴大經營中有資金投入的,適當給予扶持(省級資金支援項目除外),每年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1. 鼓勵中小微企業規範化建設。對獲得相關食品生産許可證、綠色認證、有機認證的中小微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4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2. 支援企業參與會展招商活動。由州工信商務局統一組織參加展會活動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援,州級展會補助2000元/家,省級展會補助3000元/家,省外展會補助1萬元/家。通過參加省內外經貿活動簽訂訂單或招商引資金額達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項目落地後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和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23. 加大外貿企業支援力度。在玉樹州內登記註冊的進出口企業,根據海關統計數據,對年度貿易額達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10萬元和20萬元的補助;對新登記註冊且有業績的,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基礎上,給予5萬元獎勵;在境外建立海外倉、分公司及産品展示窗口等,對建成運營的每家企業給予獎勵資金20萬元。在省外開設分公司、專營店、前置倉等拓展業務,對建成運營的每家企業給予獎勵資金5萬元。

24. 鼓勵減免商戶租金。鼓勵私企、房東等為市場、商超、餐飲等店舖減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3個月租金;對減免商戶租金的大型商場、超市給予補貼,累計補貼不超過30萬元。

五、推行便民服務

25. 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特殊事項外,各部門涉及與企業和群眾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面向企業和群眾集中公開辦理,使群眾和企業享受“只進一扇門,能辦所有事”的“一站式”政務服務。

26. 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服務。通過“青海政務服務網玉樹州頻道”和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所辦事項的全部流程,讓群眾明白辦事、輕鬆辦事。對材料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事項,做到“一次辦結”“一次辦好”。

27. 推出“網上辦”“電話辦”特色服務。提供“老年人服務專區”“企業開辦綜合專區”等特色網上服務;公佈為民服務熱線,提供諮詢、預約、幫辦等“電話辦”服務,使群眾和企業享受方便快捷的政務服務。

28. 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幫辦代辦窗口,提供幫辦代辦服務;配備藏漢雙語引導員,引導殘疾人、農牧民群眾、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離休幹部等優撫對象辦理業務。

29. 提供便民暖心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暖心服務區”,配備印表機、影印機、飲水機、醫藥箱、失物招領箱、輪椅、愛心座椅、雨傘、老花鏡、針線盒、共用充電寶等暖心物品,設置書刊報紙閱覽角、母嬰室等便民設施,供辦事群眾按需使用。

30. 採取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運營模式。利用遠端異地評標網上預約系統,為企業提供遠端不見面開標、網上預約開評標場地、線上抽取評標專家等服務;實施保單(函)代替保證金模式,減少中小微企業現金流動壓力,實現資訊流和資金流的有機結合;取消線下紙質備案,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一站式服務”。

六、鼓勵就業創業

31. 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每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崗位200人,招募“三支一扶”崗位300人。

32. 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實施青年就業學習募集計劃,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每年開發150個就業見習崗位,按標準給予補助。

33. 支援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三年內,玉樹州創業孵化基地實現入孵企業30家,帶動就業180人;扶持青年就業創業培訓基地20家,實現就業400人。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給予青年創業者幫扶貸款最高10萬元,給予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幫扶貸款最高30萬元。

34. 精準開展困難幫扶。每年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動態兜底安置公益性崗位200個。

35. 擴大以工代賑投資規模。在重點工程配套設施建設中,勞務報酬佔中央資金比例由原規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

36. 鼓勵各類用人單位提供實習培訓崗位。鼓勵州內各類用人單位為待就業大學生提供實習培訓崗位,提升大學生就業能力。

(來源:玉樹州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