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1月11日訊 近日,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現金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延長補助期限。其中,退耕還林現金補助期限延長5年,每年每畝100元,每畝共補助500元;退耕還草現金補助期限延長3年,每年每畝100元,每畝共補助300元。補助資金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林草部門確認的縣級驗收結果發放,並與管護責任掛鉤。
《通知》指出,1999年以來,我國先後實施兩輪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20多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累計安排退耕還林還草2.13億畝,惠及1.58億農牧民,取得顯著成效,同時也面臨可退耕空間不足、成果鞏固難度較大等問題。根據當前形勢,為統籌耕地保護和生態安全,暫緩安排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將工作重心轉到鞏固已有建設成果上來。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詳細調查摸底基礎上,科學編制省級退耕還林還草鞏固成果提質增效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已有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根據退耕地資源稟賦強化科學經營,積極發展綠色富民産業。各地要依法依規將退耕還林還草已有成果統一納入林草資源管理,將符合條件的退耕還林還草地塊,按規定分別納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範圍。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調查核實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情況,已安排但尚未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要嚴格限定在全國“三區三線”劃定的耕地保護紅線任務外實施,且符合國家允許退耕的5種情形。加快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地塊上圖入庫,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對達到地類調查標準的,應及時變更地類,並依申請換發不動産權證書。
(原標題:20多年來中國累計退耕還林還草2.13億畝 五部門:暫緩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 鞏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