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草原大國和草種利用大國,但卻是草種業弱國。草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産業,是促進農牧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根本。當前,國家正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草原保護、實施農業結構調整、積極發展草牧業,這在客觀上要求必須有發達的草種業作為堅實的支撐。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種業發展,先後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我們必須認清形勢,把握好難得的機遇,加快建立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生態保護建設要求和國際競爭需要的現代草種業。
一、我國草種業十分落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草原保護建設工作的深入推進,我國在牧草良種繁育推廣、良種基地建設、良種産業化發展等方面有了長足發展,但總的來看,草種業水準仍很落後,已成為制約生態建設、草産業進步、農牧業發展的重要瓶頸。
(一)國産良種供給不足。我國草種生産主要分為專業種子田和天然採種田。2015年我國專業草種田面積約200萬畝,種子年産量約9萬噸,較十年前均減少約40%。天然採種田每年採種在1萬噸左右。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年商品草種的需求量大約15萬噸,而其中1/3以上從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進口。紫花苜蓿是我國種植面積最大的人工牧草,其用種量的80%以上來自進口。我國草坪草種子基本上依靠進口。大量進口不僅持續加劇國産草種業發展的壓力,也造成對國外草種的嚴重依賴。進口草種雖然總體上品質比國産的好,但也存在著引發生物多樣性災害和國外病原侵入的高風險。此外,進口草種往往生態適應性相對較差、抗逆性弱、栽培管理要求高,容易發生“水土不服”,如:內蒙古一些地區近年來種植的進口苜蓿品種出現了越冬性差、病蟲害多發等現象。
(二)自主創新能力不強。我國1987年開始進行牧草新品種審定工作,至2015年共審定通過育成品種184個、野生栽培種105個,平均每年不到10個,而同期美國每年僅育成的苜蓿新品種就在30個以上。我國育種技術落後,依靠相關科研院所的數個專家及其小團隊,進行“作坊式”育種,單位和育種團隊之間缺乏合作和交流,能夠測試的品種極其有限,獲取優良品種的概率很低。標準種子田建設嚴重滯後,主要依靠傳統的大田育種方式,隔離及培育條件差,育種週期長且容易受氣候及環境的影響。轉基因等先進的生物育種技術應用水準低,轉基因育成草品種還是空白。在育種素材上,常常採用國外草品種進行雜交選育,而對我國豐富的原生草品種基因資源的開發利用顯得不夠。從我國育成的新品種來看,性狀不穩定、品種間差異小、同質化等問題比較突出;缺乏首屈一指、響噹噹、有明顯競爭優勢的明星品種,更缺乏類似雜交水稻那樣影響大、被廣泛推廣應用、具有世界級水準的優良草種和育種技術。
(三)産業化發展水準很低。從發達國家來看,草種的研發、推廣、後續服務主要由專門的育種公司或生産企業進行,産業體系完善,育種目標明確,成果轉化迅速。我國的育種主要由少數科研單位及院校進行,推廣則主要是政府和相關推廣機構負責,生産者則較多是在國家項目的支援下被動使用草種,科研與生産脫節,産業鏈條分割,利益聯結機制不夠緊密。而全國數百家草種企業則大多以轉買轉賣型草種貿易為主,很少有自己的育種基地,更沒有自己的專門研發團隊,也基本沒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育成品種。由於集育種、行銷、服務於一體的草種産業化發展格局未能形成,創新的活力和投入的動力不足,導致研發資金難、育成品種難、良種推廣難、成果轉化難。此外,我國草種生産機械化、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程度很低,使得生産成本高、種子品質難以保證,缺乏市場競爭力。
(四)草種管理十分薄弱。雖然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草種管理工作,但由於人手少以及草原生態建設任務中,難以顧及草種監督管理。草種監管相對缺失、生産經營較為混亂是當前的突出問題。有的單位和個人未取得草種生産經營許可證生産經營草種,非法謀利,使假冒偽劣草種流入市場。有的生産者不按規定建立和保存草種生産檔案,生産地點、生産地塊環境、親本種子來源和品質、種子流向等重要資訊不明。有的經營者未建立和保存草种經營檔案或所銷售的産品標簽不規範。有的單位非法經營未經審定的品種或銷售過期、變質、低劣的草種。有的未按照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産經營草種,擅自擴大經營範圍。一些從境外引進的草種,來源不明、係譜不清,本應進行隔離試種、風險評估,但未能嚴格遵守。草種品質認證和檢測體系不健全,經費投入不足。違法生産經營草種的行為得不到及時而有效的查處和打擊。
二、提高中國草種業發展水準
誰掌握了種子,誰就掌握了世界。從國內看,隨著生態文明建設和草牧業的不斷推進,對優良草種的需求將越來越大。從國際看,只有建立起自身強大的草種産業,才能在未來競爭中掌握全球市場和産業的制高點,從根本上改變受制於人的被動局面,贏得産業發展的主動權。從經濟層面看,草種産業是充滿生機的朝陽産業,完全可以成為我國農業結構調整的亮點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大力發展中國草種業必須科學謀劃、加強管理、健全機制、整合資源、創新驅動。
(一)強化頂層設計。加快制定現代草種業發展戰略規劃,明確我國草種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方向、重點及措施。科學規劃草種生産優勢區域佈局,建立優勢種子生産保護區,實行嚴格保護。加大對優勢區域的政策、資金、技術、人才傾斜支援力度。實施草業種子工程,加大草種業基礎設施投入,加強育種創新、品種測試和試驗、種子檢驗檢測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重視基礎研究。著眼我國草業未來發展大局,搶佔世界草業制高點,強化草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組建國家草種業研究中心,使之成為種質資源豐富、設施設備先進、人才技術聚集的創新發展平臺,引領全國草種繁育工作。重點開展種質資源蒐集、保護、鑒定、育種材料的改良和創制;開展育種理論方法和技術、分子生物技術、品種檢測技術、種子生産加工和檢驗技術等基礎性、前沿性和應用技術性研究以及常規作物育種和無性繁殖材料選育等公益性研究;推進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
(三)加快育種體系建設。堅持創新驅動,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場化、産業化育種模式開展品種研發,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積極推進構建一批草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援開展商業化育種。引導和支援草种經營企業建立自己的研發團隊,建設草種生産基地,或採取與院校、科研單位聯合協作等方式建立相對集中、穩定的種子生産基地,形成以市場為導向、資本為紐帶、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産學研相結合的草種業技術創新體系。鼓勵支援各种經營主體通過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草種業,優化資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草種企業。鼓勵外資企業引進國際先進育種技術和優勢種質資源,在我國從事草種研發、種子生産、經營和貿易。
(四)增強國産草種供給能力。加快草種業供給側改革,努力提高國産草種供給品質和效率,使草種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品質契合使用者需求,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國産草種有效供給。優先支援發展總量需求多、進口比重大的紫花苜蓿、黑麥草、早熟禾、三葉草、羊茅等草種以及重點草坪草種子生産。適應種植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大力培育飼料用玉米、高粱、燕麥等良種。高度重視對地方草品種資源的開發利用,積極培育適應各地氣候、土壤、地形特點的産量高、抗逆性強、耐粗放管理的優良地方品種。在實施退牧還草、農業結構調整、草原生態獎補以及發展草牧業等政策和建設項目過程中,積極引導和鼓勵優先使用國産優良草種,在項目招標、良種補貼、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優惠。
(五)加強草種監督管理。針對目前重農作物種子管理、忽視草種管理的現狀,強化各級農牧部門的草種管理職責,明確監管機制和相關責任人員。認真貫徹落實《種子法》和《草種管理辦法》,加大對草種生産和購銷環節的管理力度,定期制定全國草種品質監督抽查規劃和各級草種品質監督抽查計劃,加強草種品質監督檢查。嚴格草種生産、經營行政許可管理,加強草種行政許可事後監管和日常執法,嚴厲打擊生産經營假劣種子等行為,提高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加強對進出境種子的檢驗檢疫。編制國家重點保護草種質資源名錄,建立國家和地方草種質資源保護區或者保護地。規範品種區域試驗、生産試驗、品種保護測試和品種跨區引種行為。完善新品種保護制度,強化品種權執法,加強新品種保護和資訊服務。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生産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