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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瑞峰:中醫藥立法應充分體現民族醫藥的特點

2016-03-07 11:12:52 |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 作者:劉春芳 陳文慧 薛曉芳 籍海洋 | 責任編輯:許浩成
摘要:據了解,2016年全國中醫藥工作會已確認,《中醫藥法(草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進入最後立法程式。

3月4日,胡瑞峰代表在駐地接受採訪。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全國兩會報道組記者袁永紅 攝

“蒙醫藥以源遠流長的歷史、得天獨厚的藥物資源、科學合理的炮製工藝,堪稱醫學界瑰寶,建議中醫藥立法充分體現民族醫藥特點,將《中醫藥法(草案)》名稱改為《中醫藥民族醫藥法》。”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包頭市傳染病醫院影像科主任胡瑞峰接受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全國兩會報道組記者採訪時説,這是她參加這次會議提的建議。

在胡瑞峰看來,這幾年,從草原深處走來的古老蒙醫藥,在對外交流活動中出現得越來頻繁了,不僅登上了聯合國講壇,並且持續在世界舞臺上大放異彩,足跡延伸至美國、法國、俄羅斯、蒙古國等多個國家。蒙醫藥的神奇療效,也吸引一批批國外患者和學者紛至遝來,僅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近年來就接待國外患者近8000人次。全區各邊境口岸的蒙醫醫院,每年接待的蒙古國、俄羅斯患者也多達2—3萬人次。

胡瑞峰認為,蒙醫藥吸收了藏醫、漢醫及古印度醫學理論的精華,特別在治療一些帶有地域特點的疑難症、慢性病方面,相對於西醫和傳統中醫具有明顯的替代性、互補性。

據了解,2016年全國中醫藥工作會已確認,《中醫藥法(草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進入最後立法程式。此前,在向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時,許多少數民族醫藥界人士認為,採用《中醫藥法》的名稱,沒能體現民族醫藥,建議選用《中醫藥民族醫藥法》名稱。這也是胡瑞峰所認同的。

胡瑞峰表示,目前,民族醫藥立法還需要解決好以下幾方面問題,如加強民族醫藥傳承、鼓勵民族醫藥創新,解決民族醫藥專家很多學術思想和經驗得不到傳承、一些特色診療技術方法瀕臨失傳、民族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以及民族醫藥人才匱乏的問題;加強民族醫藥扶持保護、促進民族醫藥協調發展,解決民族醫藥發展不協調、野生民族藥物資源破壞嚴重的問題;加強民族醫藥發展的投入,強化政府責任,解決民族醫藥發展基礎條件差的問題。

胡瑞峰告訴記者,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決定》《內蒙古自治區蒙醫藥中醫藥條例》相繼出臺,蒙醫藥事業管理體系、醫療服務體系、教育體系、科研體系、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蒙醫藥標準化體系逐漸完善,相信在“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中,蒙醫藥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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