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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將實施17項生態保護和建設重大工程

2016-02-23 09:27:45 | 來源:青海新聞網 | 作者:吳亞春 | 責任編輯:許浩成
摘要:記者昨日從省發改委獲悉,“十三五”期間,我省將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實施17項生態保護和建設重大工程,進一步建設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努力走向生態文明新時代。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實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

記者昨日從青海省發改委獲悉,“十三五”期間,青海省將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實施17項生態保護和建設重大工程,進一步建設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努力走向生態文明新時代。

這17項生態保護和建設重大工程包括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二期工程、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綜合治理工程、柴達木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河湟地區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環青海湖地區生態保護與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沙化封禁保護區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工程、“三北”防護林及長江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三期工程、退牧還草、退耕還林工程、三江源國家公園、國家良好湖泊生態保護建設專項工程、濕地保護與建設工程、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區域人工增雨工程。

青海省還將加強重點區域生態建設,鞏固和擴大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成果,以三江源地區、祁連山水源涵養區、環青海湖地區、河湟地區、柴達木水源涵養區“五大生態板塊”為重點,全面提升草原、森林、濕地、冰川、河湖、荒漠等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功能。

此外,將樹立綠色政績觀,堅持對三江源地區不考核GDP,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視化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提高綠色發展指標權重,形成與主體功能區相適應的差異化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和獎懲機制。在市縣層面開展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點。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和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實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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