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交所對天津港(600717.SH)下發關於2019年年度報告的資訊披露監管問詢函。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補充披露關於公司經營情況、財務資訊披露、內控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等事項。
3月24日晚間,天津港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85億元,同比減少1.34%,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02億元,同比增長12.1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5.93億元,同比增長14.89%;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8.62億元,同比減少4.78%。
同日,天津港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的公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焦炭碼頭公司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污公款1.54億元人民幣。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監察機關立案,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公司全力配合監察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涉案款物追繳工作。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之中。
天津港稱,該事項造成公司2019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減少6790萬元。同時導致公司需對2016年度到2018年度會計差錯進行追溯調整,2016年至2018年歸母凈利潤分別減少460萬元、1765萬元、6375萬元。
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補充披露該事項對公司生産經營的具體影響;自查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內控是否健全,並補充披露自查情況及採取的整改措施;補充披露後續完善內部控制的具體措施,及截至目前的執行情況。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0】0351號
關於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資訊披露監管問詢函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等規則的要求,經對你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請你公司進一步補充披露下述資訊。
一、關於公司經營情況關於公司經營情況關於公司經營情況
1.年報披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85億元,同比下降1.34%,實現歸母凈利潤6.02億元,同比增長12.16%。分季度來看,公司一至四季度營業收入分別為28.18億元、31.38億元、34.68億元、34.60億元,而分季度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27億元、2.58億元、2.22億元、-421.85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45億元、2.02億元、2.47億元、-132.53萬元,經營性現金流分別為5.10億元、6.03億元、4.87億元、2.61億元,公司第四季度財務數據與前三季度具有差異。請公司:(1)結合行業特徵、公司經營情況、結算政策、歷年各季度業績波動情況,補充披露報告期各季度營業收入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第四季度歸母凈利潤和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為負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收入政策,分析説明經營現金流産生上述波動且與營業收入趨勢不匹配的原因。
2.年報披露,公司主營業務為裝卸和銷售,營業收入佔比分別為47.73%和41.64%。其中裝卸業務毛利率近年來持續下滑,並且在裝卸業務整體毛利率為32.45%的情況下,多家從事裝卸業務的子公司凈利潤為負。公司銷售業務毛利率為2.40%。請公司:(1)補充説明公司裝卸業務毛利率持續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裝卸業務子公司所處港口區域、競爭格局、主營業務開展情況,分析重要子公司業績虧損的原因及合理性;(3)補充説明從事裝卸業務的同時,開展較大規模銷售業務的背景和主要考慮,並説明銷售業務模式、收入確認政策、毛利率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4)列表披露同行業可比公司同類業務的毛利率水準,對比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在裝卸和銷售業務毛利率水準方面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説明原因及合理性。
二、關於財務資訊披露
3.年報披露,公司貨幣資金餘額為43.24億元,短期借款10.65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20.94億元,長期借款60.14億元,有息負債佔貨幣資金比重為212.14%。2019年公司利息支出4.25億元,佔凈利潤的70.61%,同時利息收入為6285.77萬元。請公司:(1)合公司經營模式和業務規模,説明貨幣資金餘額較高原因和合理性;(2)結合日均貨幣資金以及貨幣資金存儲和使用情況,説明公司利息收入與貨幣資金規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3)補充披露主要有息負債的詳細情況,包括債務類型、債務金額、利息、到期期限、償付安排等;(4)結合公司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貨幣資金、現金流等情況,説明未來債務償還安排,是具備足夠債務償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以及公司擬採取的防範應對措施;(5)補充説明公司在貨幣資金餘額較高的情況下維持大規模有息負債並承擔高額利息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4.年報披露,公司在關聯方財務公司存款期末餘額為33.39億元,利息收入3952.69萬元,貸款期末餘額為35.43億元,利息支出1.62億元。請公司:(1)補充披露報告期公司在財務公司存貸款的明細情況,包括月度存貸款餘額、存貸款用途、存貸金額、期限、利息金額和利率;(2)結合公司在商業銀行的存貸款利率情況,比較説明公司在財務公司的存貸款利率是否公允;(3)補充説明公司在關聯方財務公司大額存貸款並承擔大額利息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5.年報披露,公司預付款項2.42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42.26%,其中前五名預付款項金額合計佔比83.27%。請公司:(1)補充披露前五名預付款對象名稱、是否為關聯方、採購內容、金額、形成時間、上年同期採購金額、是否逾期、未發貨原因,以及預付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説明報告期內預付款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6.年報披露,公司應收賬款16.55億元,應收款項融資5.22億元,合計佔營業收入的16.89%。請公司:(1)補充披露主要應收賬款明細,包括欠款方名稱、形成時間、形成原因、是否逾期、壞賬計提情況等;(2)補充説明應收款項融資的背書情況、終止確認條件、相關會計處理;(3)結合同行業情況,補充説明應收賬款和應收款項融資金額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7.年報披露,公司2019年研發費用1.17億元,近年來研發費用基本維持在1-2億元。請公司:(1)結合研發總體情況、研發模式、研發成果,説明成果轉化情況和對公司主要業務毛利率的影響;(2)結合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補充説明公司研發費用構成明細及合理性。
8.年報披露,公司存貨2.15億元,公司銷售業務營業收入53.65億元,公司業務體量和存貨規模差距較大,請公司結合存貨週轉率、銷售業務模式、同行業可比公司等説明存貨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9.年報披露,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3.26億元,其中“其他”2.37億元,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7.47億元,其中“其他”3.78億元。請公司具體列示“其他”的內容、金額及主要交易對方的情況。
三、關於內控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關於內控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關於內控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
10.公告披露,由於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財務人員涉嫌貪污公款1.539億元,造成公司2019年度歸母凈利潤減少6790萬元,同時導致公司需對2016年度到2018年度會計差錯進行追溯調整,2016年至2018年歸母凈利潤分別減少460萬元、1765萬元、6375萬元。請公司:(1)補充披露該事項對公司生産經營的具體影響;(2)自查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內控是否健全,並補充披露自查情況及採取的整改措施;(3)補充披露後續完善內部控制的具體措施,及截至目前的執行情況。
針對前述問題,公司依據《格式準則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等規定要求,認為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應當説明無法披露的原因。
請你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上述問題3-9發表意見。請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後進行披露,並於2020年4月22日之前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