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今日公佈的中小板監管函(〔2020〕第37號)顯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固股份”,002488.SZ)于近期在互動易平臺回復稱,“隨著汽車超人和新康眾的不斷發展,他們一定會成為汽車後市場中的佼佼者和領頭羊,2020年將會是公司汽車後市場業務爆發的一年。”此外,金固股份多次稱“通過蒂森克虜伯的關係正在積極聯繫對接特斯拉,向其推薦新一代鋼輪産品”以及“汽車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國積極聯繫,探討為特斯拉體系提供售後服務的可能性”。金固股份未在互動易回復中準確、完整地對上述事項進行説明,未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5條、第2.6條和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9.1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條的規定。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金固股份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金固股份成立於2007年9月28日,註冊資本10.11億元,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交所掛牌,孫鋒峰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第二大股東,截至2019年9月30日,孫金國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27億股,持股比例12.51%,孫鋒峰持股1.14億股,持股比例11.25%。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産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資訊,並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5條規定:本規則所稱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披露的資訊應當內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6條規定:本規則所稱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披露重大資訊。
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9.1條規定: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應當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決策造成的誤導。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條規定: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應當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決策造成的誤導。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中小板監管函【2020】第 37 號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近期,你公司在互動易平臺回復稱,“隨著汽車超人和新康眾的不斷發展,他們一定會成為汽車後市場中的佼佼者和領頭羊,2020年將會是公司汽車後市場業務爆發的一年。”此外,你公司多次稱“通過蒂森克虜伯的關係正在積極聯繫對接特斯拉,向其推薦新一代鋼輪産品”以及“汽車超人也在和特斯拉中國積極聯繫,探討為特斯拉體系提供售後服務的可能性”。你公司未在互動易回復中準確、完整地對上述事項進行説明,未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第 2.5 條、第 2.6 條和本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9.1 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 7.1 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31 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