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間,海能達(002583.SZ)披露的關於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顯示,海能達及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美西公司與摩托羅拉、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之間的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已于美國當地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開庭。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4日(北京時間2020年2月1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對本案件作出了裁決,認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2.71億元)。
受此影響,今日開盤,海能達股價一字跌停。截至發稿,海能達報7.34元,跌幅9.94%,成交額4882.35萬元,換手率0.63%。
公告顯示,2017年3月15日,海能達的兩家全資子公司美國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送達的訴狀,摩托羅拉及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起訴公司及美國公司、美西公司商業秘密侵權,認為公司部分産品侵犯了摩托羅拉商業秘密。2018年8月2日,摩托羅拉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公司部分産品侵犯了摩托羅拉美國版權。其後案件進入證據開示階段,至2019年9月,案件證據開示全部結束。
根據伊利諾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已于當地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進入庭審階段。當地時間2020年2月12日,摩托羅拉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公司部分DMR産品侵犯摩托羅拉21項商業秘密及4項美國版權,要求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業秘密行為支付相應賠償。
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2.71億元)。
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並非一審判決,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後作出一審判決。
海能達表示,鋻於上述案件未形成生效判決,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影響金額尚具有不確定性,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將會就一審判決結果在2019年度報告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中詳細披露,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及公司會計政策相關規定預提預計負債,具體數據以公司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為準。
海能達還稱,公司對本次陪審團裁決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審團裁決。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仍需伊利諾伊州法院審查並作出一審判決。如果伊利諾伊州法院一審判決支援本次陪審團裁決結果,公司將保留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的權利,以進一步維護公司權益。公司相信美國司法系統終將對該糾紛做出公正的裁決。
上述陪審團裁決涉及賠償金額較大,本訴訟事項已構成重大訴訟,將對海能達2019年度凈利潤構成重大影響。
2月3日,海能達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9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80億元-5.8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0.67%–21.64%。
C114中國通信網分析稱,海能達遭遇美國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美國陷阱”。摩托羅拉系統是專網行業的全球老大。 但在摩托羅拉系統發起官司前,海能達已經在全球專網市場攻城略地,並打進了美國本土市場,這犯了摩托羅拉系統的大忌。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