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晚間,天津港(600717)對外發佈重大事項報告稱,全資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污公款1.54億元,目前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監察機關立案,並被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之中,公司全力配合監察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涉案款物追繳工作。
天津港位於京津城市和環渤海經濟圈的交匯點,是中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中國北方最大的綜合性港口與重要的對外貿易口岸,是連接東北亞和輻射中西亞的紐帶。
官網資訊顯示,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1999年12月29日投入運營,主要經營範圍包括:大宗散貨的存儲、裝卸、搬運以及場地、機械設備租賃等業務。該公司現有兩個泊位,其中南五泊位為非金屬礦石泊位,泊位等級為10萬噸級,南六泊位為焦炭專業化泊位,泊位等級為7萬噸級,碼頭岸線全長704米,碼頭前沿水深-13.8米,堆場面積52萬平方米,泊位設計能力1250萬噸,公司年吞吐能力在1500萬噸以上,“吸引了國內外多家大型的焦炭、煤炭、礦石客戶紛至遝來,佔據外貿焦炭出口市場的主導地位。”
天眼查數據顯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國東。天津港2019年半年報顯示,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凈資産為6.63億元,去年前6個月凈利潤為192.28萬元。“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污公款達1.539億元,相當於該公司凈資産的四分之一。
天津港在公告中表示,案件發生後,公司全力配合監察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涉案款物追繳工作,全力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公司立即組織資金管理全面自查工作,對公司及所屬公司進行全面檢查。
此外,天津港強調稱,公司及其他所屬公司不存在資金安全問題,且該事件不影響公司日常運營,公司整體業務運營正常。預計公司財務數據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具體金額尚不確定。公司表示將持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案件調查工作,密切關注事項進展情況。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就在一個星期前,天津港董事長梁永岑、總裁劉慶順發生職務變動。
因工作變動,梁永岑任天津港間接控股股東天津港集團副董事長,兼任總法律顧問,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同時一併辭去公司第九屆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相應職務。劉慶順任天津港集團副總裁,申請辭去公司總裁職務,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委員職務。
隨後,天津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公司董事會聘任安國利為公司總裁,任期三年。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