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藥監局網站發佈了2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2門店存在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規定備案的違法行為,均遭到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警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虹處〔2020〕092020000346號)顯示,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存在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規定備案的違法行為。2020年6月1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位於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452號103、104室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沒有進行備案情況下,通過餓了麼網路平臺銷售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根據《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處以警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虹處〔2020〕092020000330號)顯示,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二店存在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規定備案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成立於2019年5月7日,主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銷售的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0年5月6日,開始在餓了麼平臺銷售“然利”牌一次性醫用口罩,生産廠家為福建省然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許可證編號:閩藥監械生産許可證20200526號。2020年6月1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二店位於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163號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通過餓了麼網路平臺銷售上述醫用口罩,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網路銷售備案憑證。根據《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二店處以警告。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和曲陽路二店均屬於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旗下門店,而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豐藥房”,603939.SH),持股比例為93%。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高毅,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製劑、抗生素製劑等。
《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處1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為原文: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虹處〔2020〕092020000346號
當事人: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310101000022016081600032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91310101MA1FP3W786
住所(住址):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452號103、104室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王小蘭
聯繫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452號103、104室
經查明:當事人成立於2016年8月16日,主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銷售的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0年5月6日,開始在餓了麼平臺銷售“東貝”牌一次性醫用口罩,生産廠家為山東朱氏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許可證編號:魯食藥監械生産許20140053號。2020年6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到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店位於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452號103、104室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通過餓了麼網路平臺銷售
上述醫用口罩,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網路銷售備案憑證。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對當事人的現場筆錄和現場照片,對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當事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等相關證據材料。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本局于2020年6月17日向當事人送達了滬市監虹罰告〔2020〕092020000346號《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應當填寫醫療器械網路銷售資訊表,將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網站名稱、網路客戶端應用程式名、網站域名、網站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編號、醫療器械生産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等資訊事先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關資訊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的有關規定,屬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未備案的行為。
根據《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處1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改正,並作出處罰如下:警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虹處〔2020〕092020000330號
當事人: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二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1MA1FPEPF9L
經營者姓名:王娟
經營場所: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163號
經營範圍:化粧品、日用百貨、保健用品、消毒劑、健身器材、五金交電、紡織品及針織品、文具用品、花卉、食用農産品、通信設備的銷售,驗光配鏡,票務代理,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藥品零售,食品銷售,醫療器械零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查明:當事人成立於2019年5月7日,主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銷售的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0年5月6日,開始在餓了麼平臺銷售“然利”牌一次性醫用口罩,生産廠家為福建省然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許可證編號:閩藥監械生産許可證20200526號。2020年6月1日我所執法人員到上海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曲陽路二店位於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163號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通過餓了麼網路平臺銷售上述醫用口罩,無法提供醫療器械網路銷售備案憑證。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對當事人的現場筆錄和現場照片,對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當事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等相關證據材料。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本局于2020年6月18日向當事人送達了滬市監虹罰告〔2020〕092020000330號《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應當填寫醫療器械網路銷售資訊表,將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網站名稱、網路客戶端應用程式名、網站域名、網站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編號、醫療器械生産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等資訊事先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關資訊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的有關規定,屬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未備案的行為。
根據《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從事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的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處1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改正,並作出處罰如下:警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