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則涉及受賄、行賄、內幕交易案的一審判決書,涉案的主角名叫谷某某,是一家名叫湖南谷垣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而在其履歷中顯示,谷某某還曾任長沙市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評審員、評審一部主任、中心副主任(聘任制)等職務。而谷某某所涉及的內幕交易案則發生在其于湖南投資任職的十年期間,與其共犯的則是時任湖南投資的董事長譚應球。
一年受賄60萬元 10年間向譚應球行賄18.6萬
根據判決書顯示,谷某某于2019年1月17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8日該案被公開審理,但追究其犯罪事實則可以回溯至2003年。
2003年2月至2004年9月期間,谷某某身為長沙市財政局財評中心評審一部主任、財評中心副主任,在負責長沙蔡家衝路(現更名為湘府路)、長沙大道四段等工程項目的概算評審、工程洽商等任務中,接受湖南亮化美化園林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解某、個體老闆吳某的請托,向承包併為之謀取利益,于2004年底至2005年初,先後收受解某送給的人民幣50萬元、吳某送給的人民幣10萬元。
除了在項目中謀求私人利益,2005年至2014年,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裏,谷某某還向湖南投資前任董事長譚應球常年多次行賄,行賄所求涉及湖南投資的職務招錄、職務任命、相關工程的承攬以及感謝譚某在其內幕交易中的幫助。谷某某分20次,共計送給了譚應球18.6萬元。
譚應球違規招聘 谷某某在湖南投資呆了十年
譚應球究竟幫了谷某某什麼忙?根據湖南投資控股子公司湖南逸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顯示,2004年10月1日,公司召開董事會,譚迎秋、裴某等人開會決定聘任谷某某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至此,谷某某開啟了在湖南投資係長達十年的工作歷程:2005年1月,湖南投資成立君逸山水酒店籌建工作領導小組,谷某某為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2007年6月,谷某某擔任湖南投資孫公司湖南泰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2008年5月,谷某某受湖南君逸地産委派至湖南投資子公司湖南現代投資置業參與該公司日常事務管理;2012年5月,谷某某兼任湖南現代投資置業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長沙8601人防工程開發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2014年湖南現代投資置業解除與谷某某的勞動關係;2015年3月,谷某某正式從湖南投資離職並領取了補償金。
譚應球在證詞中表示,當初將谷某某招聘到湖南投資工作,是自己個人提出作為特殊人才引進的,班子裏沒有反對,也沒有按照正規的招聘程式。
多次聯手內幕交易 譚應球與谷某某獲利近千萬
而在湖南投資的這十年時間裏,谷某某還通過譚應球獲取資訊,進行內幕交易謀取私利。
1、與世紀金源交易地産
譚應球于2003年12月至2013年7月期間擔任長沙市環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和湖南投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04年,湖南投資公司與長沙市水利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湖南君逸地産經營、開發長沙市開福區五合垸約1555畝宗地。
2006年4月4日,為確保五合垸宗地能順利登記至君逸地産名下,譚應球組織召開君逸地産董事會會議,安排佈置五合垸宗地挂、摘牌工作。2006年7月25日,湖南投資和子公司長沙中意地産在譚應球主持下召開股東會議,決定共同出資成立湖南湘水雅境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用於開發五合垸等項目。
2006年8月2日,湖南投資和長沙中意地産共同註冊成立湘水雅境地産,為該公司摘牌、轉讓五合垸宗地做準備。
2006年8月24日,譚應球組織召開湖南投資董事會審議通過投資設立湘水雅境地産議案,並於2006年8月26日發佈投資公告。
2006年10月11日,湘水雅境地産在長沙市開福區合垸宗地土地使用權掛牌交易中以10.25億元競得該宗地(該宗土地總面積為1498.047畝,本次掛牌土地面積799.02畝),並簽訂《成交確認書》。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資發佈五合垸土地中標公告。
2006年11月7日,譚應球代表湖南投資與長沙中意地産、世紀金源投資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湖南投資和長沙中意地産將湘水雅境地産全部股權及公司名下五合垸宗地以10.35億元的價格一併轉讓給世紀金源投資集團。
2006年11月22日,譚應球組持召開湖南投資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轉讓湘水雅境公司股權議案。2006年11月23日,湖南投資發佈湘水雅境地産股權公告。
2007年4月19日,湖南投資發佈業績預告公告,預計2007年第一季度業績凈利潤約為1.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00%以上。2007年4月26日,湖南投資公司發佈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報告,公司凈利潤比上年同期增長9039.79%。
2、湖南投資股權分置改革
2006年6月5日,湖南投資成立股改工作領導小組,譚應球任湖南投資股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2006年7月3日,湖南投資對外發佈《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置改革説明書》公告股改初始方案。
2006年7月17日,長沙市環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國資委請示報告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的流通股股東可獲得9股轉增股份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7月19日,湖南省國資委會批復同意長沙市環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控股的湖南投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上述兩項事宜均屬於湖南投資的重大事項,在對外正式公告前,均屬於內幕消息,經認定消息的敏感時期如下:
湖南投資通過控股子公司競買五合垸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屬於內幕資訊,該內幕資訊敏感期為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資轉讓五合垸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屬於內幕資訊,該內幕資訊敏感期為2006年11月7日至2007年4月17日。
湖南投資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事宜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屬於內幕資訊,該內幕資訊敏感期起點不晚于2006年6月5日,止于2006年7月3日。
3、聯手內幕交易獲利千萬
根據判決書顯示,2006年4月4日至2006年10月13日、2006年11月7日至2007年4月17日期間,在上述重大事項的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谷某某夥同譚應球,以谷某某股票賬戶多次買賣湖南投資公司A股股票,並約定獲利後兩人各得一半,譚應球通過操控谷某某銀行證券賬戶買賣“湖南投資”股票,買入成交金額合計1698.096萬元,賣出成交金額合計2637.800萬元,非法獲利939.704萬元,最終谷某某實際獲利469.85萬元,剩餘歸譚應球所有。
2007年3月,譚應球與谷某某商量不再炒湖南投資股票,將賬戶歸還給谷某某。同時為了保障谷某某承諾其一半利潤的安全,譚應球要求谷某某將證券賬戶中的資金先轉出500萬元。同時,譚應球出於安全考慮,與谷某某約定退休後兌現所承諾的一半炒股利潤。
谷某某與譚應球先後被調查 谷某某被判1年半
2018年2月23日,谷某某被長沙市望城區監察委員會抓獲歸案。譚應球于2018年2月24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根據公開資訊顯示譚應球受賄金額達1382.18萬元。
谷某某到案後除如實供述其行賄犯罪事實外,還主動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受賄和內幕交易犯罪事實,並積極退繳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999.704萬元(含由谷某某代為保管、實際為譚應球所有的內幕交易犯罪所得人民幣469.8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谷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夥同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在涉及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內幕交易罪。
法院一審依法判決,谷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罰金469.85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469.85萬元;追繳犯罪所得529.85萬元,上繳國庫。根據執行期限,谷某某已于2019年8月23日刑滿。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