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時間:2014年4月24日16:30
嘉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常紀文
簡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4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環境保護法修訂案(草案)》由於涉及面廣、爭議多,“破例”進行第四次審議。在我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環保法能否得到及時、完善的修訂,引起了老百姓的高度關注。中國網特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對環境保護法的修訂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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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標題

  • 專家解讀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活動描述

  • 時間:2014年4月24日16:30
    嘉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常紀文
    簡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4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環境保護法修訂案(草案)》由於涉及面廣、爭議多,“破例”進行第四次審議。在我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環保法能否得到及時、完善的修訂,引起了老百姓的高度關注。中國網特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對環境保護法的修訂進行解讀。

文字內容:

  • 中國網:

    4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這是我國《環保法》實施25年來首次進行的重大修改,在經過了三次審議和重大爭議之後,這是第四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因此也被看作是《環保法》全新修改立法的最後衝刺。今天下午草案剛剛通過,並定於明年1月1日施行,審議通過的《環保法》到底有什麼重大的修改呢?我們請法學專家為您進行解讀,他就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所副所長常紀文,常所長您好,感謝您作客《中國訪談》.

    2014-04-24 16:06:01

  • 常紀文:

    你好!

    2014-04-24 16:13:20

  • 中國網:

    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制定於1989年,到現在已經過去25年了。25年來,中國的內外環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環境問題日趨嚴重。我國對環保法的修訂是從2011年開始的,到這次提交全國人大審議之前已經審議了三次,但每次都因爭議太大而沒有通過。那麼,以前三次審議主要是卡在了哪些問題上?已經是大修大改,不是小修小改了,您認為舊的環保法不適應的形勢的地方在哪呢?

    2014-04-24 16:13:37

  • 常紀文:

    不適應的有很多,以前《環保法》是要求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環保法》處於第二的地位,你和我相協調,你比我就次一點。還有管理的模式,以前老的《環保法》注重點源管理,現在無論是農村污染、大氣污染、水污染都演變成面源和帶狀的污染。措施上《環保法》也不夠,現在我們的環境治理力度太弱根本的原因是執法力度軟,強制措施太少,甚至沒有,所以造成這樣的局面。以前的《環保法》法律責任是比較弱的,比如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訂的時候引入了節流的措施,但現在也弱了下來。

    還有環境民主的制度沒有建立,比如公益訴訟等沒有得到建立。現在《環境保護法》20多年了,最開始兩稿第一審和第二審都是以修正案的形式出現的,所謂修正就是小修小補,個別條文修改,現在變化形勢大了,環境污染形勢嚴峻,小修小補不足以解決問題,需要大修大補,需要第三審和第四審,最早第一審全國人大法制委負責,後來國務院、中央都不滿意就改為全國人大法工委負責,這樣它做了創新,社會期望值更高,學者們呼籲把一些發達國家好的經驗引到中國來,呼籲了幾十年,採納了,想不到現在呼籲程度更高,參與程度更高,因此現在第四步邁出的步子比第三步更大。總的來看,學者對這部《環保法》是非常歡迎的,過程曲折,但結果是非常好的。

    2014-04-24 16:14:18

  • 中國網:

    在這幾次審議當中爭議比較多的是什麼?

    2014-04-24 16:19:12

  • 常紀文:

    一是公益訴求,二是拘留的問題,中國能不能借鑒美國的公民訴訟制度,今年這方面爭議比較大,最後訴訟做了修改,有了依據,環保法就對公益訴訟做出了規定,目前我看了最新的稿子裏面有了,建立了公益訴訟制度,條件放寬了,地級市以上的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從事環境保護活動五年以上,原來是叫信譽良好,前兩天覺得信譽良好不具有可操作性,就把信譽良好改為無違法就可以改為公益訴訟,前提條件是不得牟利,這是公益性質的。

    二是拘留問題。環境偷排的現象比較嚴重,今年兩會期間,環保部組織有關環保部門到京津冀去考察,發現違法的成本很低,因此他不怕,對環境違法採用硬招的方法是拘留,企業拘留。對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應該怎麼辦?本應該履行職責,不履行職責或者履職不到位,情況嚴重的應該引咎辭職,這方面全國人大創新力度是很大的。

    其他的待會兒再説。

    2014-04-24 16:20:32

  • 中國網:

    您説的公益訴訟的問題,讓我想起前段時間發生的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很多蘭州自來水受害者想告自來水廠,但當時沒有環境保護訴訟權,這回是不是能很好地解決它?

    2014-04-24 16:28:09

  • 常紀文:

    關於蘭州水,我寫過幾篇文章,都發表了。對以前的法律關係進行了分析,新的《環保法》是明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用戶和自來水廠之間是合約關係,合同違約或合同中有侵權提起訴訟是可以的,新的《環保法》只把公益主體視為社會組織,新的《環保法》沒有公民的訴訟權,其他人要參與也是有難度的,對於剛剛通過的環保法來説,只有社會公益組織有環境訴訟公益權,裏面是有他的考慮的。

    2014-04-24 16:28:42

  • 中國網:

    為什麼沒有考慮公民?

    2014-04-24 16:29:36

  • 常紀文:

    估計有個過程,《環保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之後,我個人估計環境訴訟的規模會很大,因為各個地方對本地的環境保護總體是不滿意的,因為對它的要求太高了。提出的數量太多的話,很多行政機關,包括法院單位也是,不可能有時間進行環境管理,都跑到法庭當被告去了。如果第一步把訴訟資格僅限于社會組織的話,我看過一個數據,全國五年以上沒有違法記錄,市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環保組織國內有300家,數量不多不少,目前可以進行一些嘗試,比如NGO告環保部門的話,環保在訴訟過程中會慢慢執法,該執法進行執法,進行規範執法,等新的角色理順了之後,那個時候糾紛就會少一些,這時候再把環境公益訴訟放開,允許公民起來訴訟那就會好一點。因為社會主義國家強調的是公民有序的參與,它有個戰略步驟。

    2014-04-24 16:29:46

  • 中國網:

    您對這次審議通過的修訂案滿意嗎?如果滿意的話,您認為最大的亮點是什麼?

    2014-04-24 16:32:05

  • 常紀文:

    作為環保法學者,我對此次修法非常滿意,雖然有點缺憾,但總體來講是非常滿意的。有一些亮點,修改了難點,這次修訂的《環保法》應該説是全世界最好的《環保法》之一,吸收了全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的經驗,採取了一些很嚴格的措施,我相信如果嚴格執法,會發揮很大的作用。那麼它有哪些亮點呢?

    第一,立法理唸有創新。比如裏面提出了生態文明,圍繞生態文明進行制度建設,圍繞生態文明採取一些硬的措施,考核機制,採用環境信用制度,法律責任很嚴格等等,原則制定好之後,原則、體制、機制、制度基本都是比較順暢的。執法理唸有創新,相比1989年《環保法》理唸有新的突破,1989年的《環保法》還是經濟優先,促進經濟發展,這次《環保法》通過的,立法方面好得多。

    2014-04-24 16:33:35

  • 中國網:

    更好處理了經濟與環境的關係。

    2014-04-24 16:34:32

  • 常紀文:

    是的。第二,技術手段加強了。老的《環保法》在科技、教育培訓方面一句話就帶過了,這次剛剛通過的《環保法》,在經濟投資、教育、科技等方面,比如加強環境風險調查,比如中共黨中央進行的基礎研究,包括環境的風險評估,評估之後有利於環境標準的出臺,這是第二個技術手段加強了,包括環境資訊建設。

    第三,監管模式開始轉型。傳統的環境保護以1989年《環保法》為典型,它的環境監管是以點源為基準,一個個企業去監管,現在25年過去了,我們現在的環境污染是區域性、流域性的,包括農村的面源污染。《環保法》修改,産生了一些流域、區域的調整方法,比如對農業的面源污染,比如屠宰、養殖,它要求屠宰場、養殖場的選擇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因為它容易産生面源污染,包括農村農藥化肥施用也有選擇和規定,大氣霧霾,水流域污染專門做出了規定,水和大氣的聯防聯控機制,對節約水進行了專門的調整。此外,引入了許可管理,《水污染防治法》裏有,許可證應該是綜合性的許可證,包括水、大氣、固體、噪聲等等。《環保法》作為基礎性的法律,這次在全國人大定調是基礎性的法律,對許可管理做出了綜合性的規定,並且現在強調,因為現在企業整個經營成本總體是比較高的,我在地方政府當了三年半的副局長,對此深有體會,比如有的企業開張要做影響評價和三同時,比如有環境影響評價,安全的,消防生産的,職業衛生的,水土流失的等等,加起來有六七個預評價。

    2014-04-24 16:34:54

  • 常紀文:

    這次修訂的時候,常委們提出來,在地方執法的時候應該有許可,包括將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進行合併。此外,監管模式的轉變,還提出了對規劃進行監管,對規劃沒有做環評的也不得進行評估,以前對建設項目是沒有做環境評價的,我看到新的條文寫,對點源可以拘留,對違法責任人,對區域沒有做規劃環評的不得開工。總體來説,它的監管模式是有改變的。

    第四,監管手段出了硬招,比如説查封、扣押全有了,我深刻地體會到監管部門沒有執法硬招的時候遇到的尷尬境地。我曾經在北京市安監局當副局長的時候,晚上帶隊執法,有一個地方出現違法作業的情況,因為我們沒有查封扣押權,沒有對它進行處罰,第二次違法的時候北京電視臺把它拍出來,北京新聞裏放了,第三次抓住的時候他不但不感到羞愧,還對我們表示感謝,説感謝你讓我們上了電視,我們出名了。因為沒有查封扣押權,像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訂的時候有個拆除權,此次《環境保護法》對違法排污這些設備,規定了可以掌控可以查收,這些措施有利於查封違法行為。

    還有行政代執行,如果讓你治理污染你不治理的,我找人給你治理,費用你承擔,這種硬招是比較多的。對於那些環境違法的企業,我們可以採取綜合性調控手段,比如你是個超標排污企業,國土部門審批的時候不給你土地,你想擴大規模不給你,你的産品想出口不給你配額,你想上市不給你上市,你已經上市了,你想融資不給你,比如不給你供水,不給你供電,措施是非常強的,有利於企業開展綠色生産和清潔生産。

    2014-04-24 16:37:57

  • 常紀文:

    第五,監督和參與體現環境民主的原則。這次《環保法》修訂有個很重大的特點,原來是分為準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還有法律責任,負責。總共六章,這次修改為七章,法律責任之前專門設立了一章是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專門讓老百姓去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環境保護工作。《環保法》真正設立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就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參與環境保護權,我們已經有了一定實際意義上的參與環境權了,比如公民可以提起公益訴訟,這也是環境權有序保障的形式,所以民主性是很強的。

    這次有很重大的創新,讓政府接受人大的監督,政府不僅接受NGO的監督還接受人大的監督,一年一次到兩次,到人大或常委會彙報環境保護工作,這就比較厲害了,人大可以進行批評,所以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色彩是很厲害的。

    第六,法律責任超嚴厲。很多是非常嚴厲的,比如拘留,行政拘留是四種情況,沒有環境保護評價就要拘留,你投排污染物拘留,你如果偽造、造假也要拘留,包括瞞報、謊報數據也採取拘留的形式。因為現在瞞報、謊報數據還是比較普遍的情況。上次環保部開會的時候,去監察執法,很多設備都沒有上,數據怎麼來的?估計很多都是假的。所以必須採取拘留的方式,對地方政府來説,對於不重視,不認真履行法律職責的官員,特別是市長、副市長、縣長、副縣長,可以採取引咎辭職的制度,你對人民不負責,人民可以讓你不負責。這樣的政策制度是很嚴厲的。

    2014-04-24 16:40:41

  • 常紀文:

    “按日計罰”,是學界非常關心,也希望能夠引入的,就是按照違法的天數計算罰款,違法1天是1萬,30天就是30萬,如果違法1天是10萬,30天就是300萬。《環保法》上罰款尚不封頂,1989年對罰款數額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次也是,允許各地方針對本地情況設定違法的數額,要求整改你不改正的,從下達之日起開始計算。這會是提高的違法成本的問題。從明年開始實施這項法律,很多違法的企業肯定無法生存,會被淘汰。

    2014-04-24 16:43:07

  • 中國網:

    您剛才説的硬招和嚴厲的處罰,在實施上有沒有問題呢?

    2014-04-24 16:47:12

  • 常紀文:

    這是我比較擔心的問題,就是嚴格執法能不能做到的問題。例如查封扣押權,環保部門敢不敢去扣押,需要怎麼配合,需要執法部門執法的時候要通盤考慮,不能把企業封了堵了,或者採取其他的措施。下一步國務院實施這個法律的時候,我希望制定一個條例加強執法。如果法律給了你職權,你沒有做好,老百姓會對你更失望,老百姓的指責會更多,公益訴訟會更多,給了你職權你沒用好,所以下一步的挑戰就是對環保部門和對環境監管部門的壓力,必須行使好我們的權利,我們的執法不是簡單的執法,要出實招、硬招把這個《環保法》執行好。

    2014-04-24 16:47:25

  • 中國網:

    對於環保部門不作為的話,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2014-04-24 16:48:41

  • 常紀文:

    監督和的渠道是比較多的,第一,人大可以監督,每年政府要向人大彙報工作,如果人大代表對你環保部門工作不滿意的話那就夠嗆了。

    第二,社會監督,包括公眾參與、民主監督等等。

    第三,司法監督,環保部門不履職,社會部門可以把環保局告上法庭,比如4月份市民要求環保局去游泳,那時候因為市民沒有對抗手段。現在有了,很多市民不僅請環保局局長去游泳,還會把環保局局長告上法庭,如果你繼續不改的話,面臨的是把環保局長免職、撤職都有可能,因為法律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給你一次機會你不執行,第二第三次不僅老百姓不答應,政府不答應,執法部門也不會答應。

    2014-04-24 16:48:51

  • 中國網:

    這次修改您認為還有哪些遺憾的地方?

    2014-04-24 16:52:21

  • 常紀文:

    我認為這次有三個比較大的缺憾。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如何有效協調,我個人認為還是有些欠缺。1989年的《環保法》是污染防治,實際上是個污染控制法,這次修訂的時候加了一些生態保護的內容,比如區域生態補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但準確地説,生態保護方面的內容沒有得到加強,加強的主要是污染防治方面。生態方面的加強也有難處,因為它要和其他的法律相銜接。有專項的法律,有專項的法律予以管制,此次作為一個基礎性的法律,我當時建議是,對所有的領域都做出一些適用條款的規定,目前來看,因為相關的領域法比較健全,所以它沒有做出進一步的規定。比如説這個修改還有一個特色,把法律責任裏很多條款都拿掉了,為什麼?因為我們有了《物權法》、《侵權責任法》,還有必要寫的那麼細嗎?沒有特殊的機制,所以這次修改也有特色,讓它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執行環保責任,比如舉證責任等都統統交給了《侵權責任法》。這是第一個遺憾。

    2014-04-24 16:53:01

  • 常紀文:

    二是強制措施實施難。《水污染防治法》修訂的時候我也參加了,你有水污染排放設備,你不拆我給你拆,你承擔拆的費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就有了,我當時就説由誰來拆的問題,誰是拆的行為主體,當時沒有規定,現在仍然會遇到這種問題,是地方政府拆還是環保部門拆,還是環保部門請求法律部門拆。這些問題不解決,《環保法》很難發揮真正的作用。

    三是責令關閉的問題,1989年《環保法》要求關閉企業的許可權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政府責令關閉違規的企業。現在《環保法》修訂仍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在很多地方關閉企業,對中小企業就關閉了,特別是小微型,但對小微型企業的關閉我認為下一步可以採取授權的方式,由環保部門或其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來執行關閉。目前新形勢下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如果你不關閉很可能就有公益訴訟,你該執法不執法的時候就引咎辭職,所以在新法律,我們邊走邊看,法律不可能一下子到位,實施效果不可能一下子出來。

    2014-04-24 16:56:03

  • 中國網:

    還得摸著石頭過河。

    2014-04-24 16:57:29

  • 常紀文:

    邊走邊看,看以後缺什麼再補什麼。最後是公益訴訟的缺憾,環境保護監管體制不順的局面沒有得到理順,我們的環境問題之所以目前比較嚴峻,除了措施以外,管理制度也還不夠順暢。環保部門在大氣,和氣象部門、交通部門都是有些爭議的,水污染防治,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在海洋方面環保部門和海洋部門職權上有些糾葛,總體上應該明確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應該明確統一監管的方式是哪些,措施有哪些,其他的監督管理措施有哪些也應該做出專門的規定,但這次繼承了上一次的做法,沒有做出進一步的規定,所以是個缺憾。

    2014-04-24 16:57:42

  • 中國網:

    我們國家其實目前各類環保法律大概有30多部,有90多部行政法規也涉及到環保問題,《環保法》和其他法律之間是什麼樣的關係呢?在新修訂的草案當中,《環保法》的定位問題是怎麼體現的?

    2014-04-24 16:59:17

  • 常紀文:

    我先講《環保法》的定位,這回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時候説了,希望把它作為基礎性的法律,確實是個綜合性、基礎性的法律,但從目前來看,它不是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律。所謂的基本法律,一般是由全國人大來通過,比如《物權法》,在這個領域起基礎作用的,非常重要的,並且要全國人大通過的才能稱之為基本法律,比如《環境保護法》是基本法律,《水污染防治法》《固定污染防治法》都應該在它的統蓋之下,現在它的法律層次相同,這樣會有個問題,其他的部門不一定適用你《環境保護法》,農業部門適用《農業法》,水利部門適用《水利法》,不一定適用你的《環境保護法》。還有它是個面面俱到,拾遺補缺,你沒有規定的,我規定;第二起指導作用,估計還是沒有法律強制的,對同等效力的法律沒有什麼強制性的,主要還是拾遺補缺,綜合指導的基礎性的法律。

    2014-04-24 16:59:31

  • 中國網:

    長期以來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直是阻礙我們國家環保進程的障礙,如何通過立法解決環保問題也成為了社會熱議的焦點,老百姓説應該重罰惡意排污的企業,讓他們傾家蕩産,這次通過的修訂案草案,有加重處罰的規定,您剛才也説過了,您認為能不能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

    2014-04-24 17:00:28

  • 常紀文:

    目前預期來看是可以解決的,但是現實是很複雜的。解決違法成本低,有很多措施。第一是環境稅費,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要收稅,要提高一些,你不能隨便排放;第二,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份額的問題,超標排放污染物還可能有罰款。這次《環境保護法》修改有個重大的特色,超標即違法,違法即受處罰,非常嚴格,也就是説,這個問題會解決。經濟問題解決不了,他可以給你拘留,拘留不了把你這個企業關閉,所以措施是綜合的,是嚴厲的,關鍵在於地方政府嚴格執法,給你硬招你不用,最後環境沒有保護到,這就更為嚴重了。

    2014-04-24 17:02:49

  • 中國網:

    所以執法過程中一定要把硬招用好。環評是我們國家環境保護措施中比較重要的內容,這次新修訂的草案對環保制度的完善有哪些新的規定呢?

    2014-04-24 17:06:18

  • 常紀文:

    這回有關於環評的規定,1989年《環保法》實施之後,2011年我們通過了《環境有效評價法》,不僅是對建設項目環評做出了規定,還對規劃的環評做出了規定。此次《環保法》對規劃環評以及法律後果都做出了規定,很多常委會委員提出來,規劃環評如果不做,整個區域開發就不能做,你不能允許開工,我能不能暫停審批你這個行政區域所有的建設環境評價文件呢?這都是可以的,這有“連坐”的意思,有利於地方政府加強各個企業的執法,這個點做得不好,我就把你這個地方全把項目停了,那個影響是很大的。

    2014-04-24 17:06:34

  • 中國網:

    在去年圍繞美國駐華使館霧霾監測數值的事兒,媒體進行了很多的爭論,其中環保部也捲入其中,由此使人們意識到環境資訊公開的重要性,這次《環境保護法》對環境資訊公開有沒有做什麼指示?

    2014-04-24 17:07:35

  • 常紀文:

    應該是前幾年的事情,不是去年的,美國大使館公佈中國霧霾的數據已經開始了,他之後拉開了中國監測PM2.5的序幕。這次《環境保護法》有個特點,敢於面對現實,解決現實問題,其中專門設立一章,法律責任前規定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資訊公開它包括企業資訊公開和政府資訊公開,有意申請公開和強制公開,都做出了強制規定,比如企業作為重點排污大戶,它的資訊應該公開,時間上環保部門都做了規定,總體來説環境資訊公開和透明的問題在以後會得到加強。

    這回值得指出的是,這些NGO也加入到了行列之中了,據我所知,公眾參與中心做了一套系統,實時地把所有的重點污染源的排放數據全部顯示在iPad上,我想有了法律的支撐,各方面的參與,資訊公開會越來越好。

    2014-04-24 17:07:57

  • 中國網:

    新修訂的《環保法》對治理霧霾方面會有什麼促進作用呢?

    2014-04-24 17:09:04

  • 常紀文:

    新修訂的《環保法》在霧霾方面是有規定的,比如區域聯防聯控、資訊公開、資訊共用,總體上它的規定還是比較原則性的,主要還是像以前側重於點源上的管理,面源上的管理在我印象中就是一條大氣和水,大氣和水源污染在聯動機制方面就一條,總體還需要其他的法律去支援。可喜的是作為基礎性的法律,做出規定之後,專項的法律做出專項的規定,今年晚期11月、12月的時候,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正很可能就會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那裏面設立了專門的篇章去研究霧霾的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委託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所負責這個題目的研究。

    2014-04-24 17:09:14

  • 中國網: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建立生態紅線的概念,這是繼“18億畝耕地紅線”後,另一條被提到國家層面的“生命線”。但是,生態紅線的內涵和外延到底是什麼,法律上還是比較模糊的,此次新修訂的草案是否有了明確表述?

    2014-04-24 17:10:53

  • 常紀文:

    這次有,生態紅線是基於中國的邏輯和中國的話語體系提出的一個中國本土化的概念,我們原來有土地紅線,意思是説不能超越這個線;同樣的,我們的生態保護也經歷了生態紅線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裏有,《環保法》這次也提了,但比較原則。比如水的生態環境,它的容量是多少,有一些生態資源的開發,它的紅線標準是什麼,這需要以後的法律,包括《森林法》《水法》相應予以落實。

    2014-04-24 17:11:10

  • 中國網:

    生態補償制度和財政轉移制度是這些年來呼籲比較高的手段,怎麼施行卻一直缺乏可操作性,這次草案是不是對此做出了具有的規定?

    2014-04-24 17:11:44

  • 常紀文:

    這次《環保法》提出了建立生態補償制度,這個生態補償包括多方面的,比如流域類水的生態補償,大氣的生態補償,上級對下級的生態補償,同級政府之間的生態補償,形式很多,內容比較複雜,作為國家綜合性的環保法律不可能對此做出很細緻的規定。據我所知,國家正在制定生態補償條例,我想在《環境保護法》的指引之下,生態補償條例應該會對你剛才提出的問題有充分的規定。

    2014-04-24 17:11:57

  • 中國網:

    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強調建設美麗中國,我想這也應該是中國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此次審議通過的環保法修訂草案對實現美麗中國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2014-04-24 17:13:02

  • 常紀文:

    美麗中國是《環境保護法》修訂的重要目標,它用法律的思維和法制的方式來實現,如何用法律的思維和法律的方式來實現呢?有很多法律的硬招、實招,法律的突破,這些對我們實現美麗中國都是大有幫助的,更重要的一點,這些措施是成體系的,實際是在生態文明理念指導之下構建原則、法律、責任等一系列體系,應該説對實現美麗中國有制度化的保障。現在我們國家正在提倡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核心是治國理政的制度體系,通過此次修訂《環保法》,通過環境保護、治理生態措施的規範化、程式化,用制度來治國,最後才能實現美麗中國。

    2014-04-24 17:13:33

  • 中國網:

    也希望《環境保護法》草案審議通過之後,能讓更多的老百姓看到更多的藍天,喝上更放心的水,也感謝您做客《中國訪談》為我們解讀。

    2014-04-24 17:17:18

  • 常紀文:

    謝謝!

    2014-04-24 17:17:27

  • 中國網:

    由於時間關係,我們這期的《中國訪談》到這裡就結束了,感謝您的收看,我們下期節目再見!(責編:韓琳 文字:朱燁 主持:李虹霖 圖片:楊楠 導播:李雙江 攝像:郭天虎 王一辰)

    2014-04-24 17: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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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常紀文

    中國網 楊楠

  • 專家解讀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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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的來看,學者對這部《環保法》是非常歡迎的,過程曲折,但結果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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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幾次審議當中爭議比較多的一是公益訴求,二是拘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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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次修訂的《環保法》應該説是全世界最好的《環保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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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9年的《環保法》還是經濟優先,促進經濟發展,這次《環保法》通過的,立法方面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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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明年開始實施這項法律,很多違法的企業肯定無法生存,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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