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婦女扶貧政策實踐與經驗

發佈時間:2019-02-01 17:35:00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聶常虹 王雷 | 責任編輯:趙斌宇

關鍵詞:婦女,婦女貧困,扶貧,性別平等

國外婦女扶貧政策經驗

墨西哥婦女扶貧政策經驗

墨西哥反貧困政策體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即“繁榮計劃”(Prospera Program)和“食品補充計劃”。其中,“繁榮計劃”是墨西哥最主要的扶貧項目,是在原“機遇計劃”的基礎上發展而來,涵蓋飲食、健康、教育等領域,已覆蓋超過 580 萬個家庭,接近墨西哥總人口的 25%;而“食品補充計劃”主要覆蓋“繁榮計劃”未涉及的貧困人群,以提供食品保障基本生活為主,在沒有集市的農村,為貧困群眾提供食品、藥品、生活用品等。

“繁榮計劃”(原“機遇計劃”)成立於 1997年,是世界上第一個全國性有條件的現金轉移支付制度,要求受助人在接受救助前必須履行某些職責或做出某種努力。例如,墨西哥政府每個月向失業的貧困婦女支付約 147 美元,接近墨西哥全國最低工資的兩倍,但享受救助的條件是要求其保證孩子按時上學,讓孩子參加每 2 個月 1 次的健康檢查並及時注射疫苗。

在救助對象方面,“繁榮計劃”的最初思路非常直接,即通過援助母親來保證孩子的教育和健康,同時改善婦女的家庭地位。因為母親承擔了更多的家庭勞務,傾向於將補助用於家庭食品和孩子教育方面,而父親獲得補助後往往首先滿足自己吸煙、酗酒等嗜好。“繁榮計劃”通過補貼母親,不僅改善了貧困兒童的營養健康狀況,而且改善了家庭內部資源和收入的分配,提升了婦女的家庭地位。佐萊托研究發現,參與“繁榮計劃”的母親把 90% 以上的救助金用於子女的食物、衣物、上學用品和交通費,兒童的境遇有了很大改善;而且因為母親主導,女童的改善效果更加明顯。不僅如此,參與“繁榮計劃”的母親認為她們的知識、社會認知和自信程度都有所改善。

在發放條件方面,“繁榮計劃”圍繞貧困家庭兒童的營養、健康和教育 3 個方面設置條件。婦女接受救助必須同時滿足 3 個條件:①保證其子女接受教育;②必須參加規定的健康教育培訓;③保證其子女定期接受政府組織的體檢。此外,“繁榮計劃”還向從小學三年級到大學的學生,每人每月提供數額不等的獎學金,但要求出勤率不低於 85%,以此來減少兒童輟學。

“繁榮計劃”收效顯著,該項計劃使得墨西哥農村人口發病的天數減少了 18%,城市人口發病天數減少了 25%;兒童上學率提高 24%,輟學率下降了 6%,同時降低了女童輟學率。近期美國喬治城大學研究發現,“繁榮計劃”受益家庭的子女就業率提高了37%,平均每星期比沒有參加“繁榮計劃”的子女多工作 9 個小時,而且還掙更高的小時工資。目前這種模式已經推廣到拉美、亞洲和非洲的 52 個國家。

美國婦女扶貧政策經驗

美國聯邦政府的反貧困福利項目有 14 個,與婦女脫貧相關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3 類。

勞動所得抵免政策(EITC)。EITC 是美國最重要的反貧困政策。該政策將稅收與福利補助相結合,併為申請人設置了一系列條件,如果申請人符合這些條件,就允許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相應抵免額;如果可扣除的抵免額大於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超出部分將以退稅的形式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符合要求的貧困家庭可以通過 EITC 政策獲得資金補貼。EITC 政策有 2 個特點:①鼓勵貧困人口主動工作。抵返稅的獲得條件是勞動者必須擁有自己的勞動所得,而且稅收抵免額採用分段函數形式確定,分為遞增階段、水準階段和遞減階段。在遞增階段,抵免額隨著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即申請人工作越努力所能獲得的遞減就越多。②抵稅條件設置靈活。考慮家庭結構和性別平等,抵免額同時考慮婚姻狀況、家庭需要撫養的子女以及女性工作者的收入歧視問題,貧困家庭按照自身情況申請抵返稅,抵免額更加靈活。

有條件的現金轉移支付政策。主要是貧困家庭臨時援助計劃(TANF),該項目主要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提供臨時援助。TANF 主要有 2 個特點:①資助時間不超過 60 個月,減少福利依賴,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②受助者原則上必須參加工作,否則將終止援助。

食物補貼計劃。包括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婦女、嬰兒和兒童計劃(WIC)等,主要目標是向貧困家庭、孕婦及年幼的兒童提供營養食品,保障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健康。

美國的福利制度比較完善,其主要思路為分類救濟,並由直接救助轉向工作福利:針對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的家庭,通過有條件的現金補貼,幫助他們改善生活工作環境;針對缺乏工作意願的家庭,主要通過食物補貼保障基本生存需要。從政策實施效果來看,分類救濟政策有效提高了美國的勞動參與率。例如,1989—2002 年,EITC 政策將單親母親的勞動參與率提高了約 14%;截至 2016 年,EITC 政策幫助大約 980 萬人脫離貧困。

歐盟婦女脫貧政策經驗

歐盟在婦女脫貧方面的政策側重於為婦女創造相對平等的就業機會,幫助婦女平衡家庭和工作的關係,促進婦女穩定就業。主要措施有 3 點。

推動制定工作家庭平衡政策。主要包括帶薪和不帶薪的産假、家庭照顧者津貼、彈性工作制等幫助婦女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的保證政策。例如,英國制定了《部分工時工作指令》,規定部分工時員工與全日制員工應享有相同的薪資待遇,以及在職培訓等福利。

國家通過補貼或直接供給的形式提供兒童看護服務。大多數女性,尤其是年輕的單身母親,需要花費大部分時間照顧子女,因而很難平衡工作與家庭。法國福利政策非常重視社會兒童看護,為 3—6 歲之間的兒童提供免費看護。同時,包括兒童看護服務在內的公共家政服務也為貧困婦女創造了就業崗位。

提供針對性的長期就業培訓。英國為單親家長(特別是單親母親)提供了一項以就業培訓為主的精準扶貧計劃——“單親家長新協定計劃”(NDLP),每個參加該計劃的單親家長都被指定一個工作人員,為他們長期提供包括就業資訊、職業培訓等方面的服務,提高單親母親的就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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