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貧困的成因
傳統觀念的禁錮
我國兩千多年來的封建社會形成了“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傳統觀念,將女性放在從屬地位,這種封建陳腐的思想意識至今仍或多或少地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例如,一些農村將家務、撫養子女、部分農活副業等家庭責任都壓到婦女身上,而婦女在家庭決策、資源控制方面卻缺乏話語權。不僅如此,很多貧困農村地區還流行著“女子無才便是德”“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等陳規陋習,將對女孩的教育投資視為純消費行為,認為與其上學讀書還不如早點幫襯家裏。這些錯誤觀念與行為造成貧困農村地區女孩受教育水準低下,思想觀念落後,在勞動力市場上也缺乏競爭力。
這種傳統觀念不僅影響貧困男性的思想行為,也被部分貧困婦女所接受,成為思想上限制貧困婦女脫貧致富的桎梏。
社會性別歧視
在勞動力市場上,相比于男性,貧困婦女的就業機會更少;在同一行業,技術含量、地位和收入越高的崗位對女性的偏好也越低;即便在相同的崗位,女性的收入也低於男性。這種勞動力市場的性別歧視加深了婦女貧困,增加了脫貧的難度。
在社會分配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方面,貧困地區在落實政策時往往存在對女性的歧視,具體表現在土地政策、戶籍制度等方面將婦女放在邊緣地位,甚至剝奪貧困女性的應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