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國家獎學金

發佈時間: 2015-09-16 20:16:10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辛聞 | 責任編輯: 魏博

關鍵詞: 教育部,扶貧,教育扶貧,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工作注意事項

(一)及時分配名額、下達預算

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接到財政部下達預算後,根據本地區(部門)各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數,綜合考慮各高校辦學層次、辦學品質等因素,按照對辦學水準較高的高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的原則,及時確定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計劃,並對所屬高校下達預算。

中央主管部門接到財政部下達預算後,及時將確定的名額及預算下達所屬高校。

各高校接到主管部門下達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及資金預算後,以各院(係)在校學生數為標準,按照向農林水地礦油核專業、本校優勢專業、學科水準較高專業傾斜的原則,及時將本校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各院係。

(二)嚴格把握評審標準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中對國家獎學金參評學生的申請條件有明確的規定,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獲獎條件把握評審標準。具體為:

1.學習年限要求

(1)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具備申請資格;

(2)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起才具備申請資格;

(3)五年制專科(中專大專連讀)學生只有入學第5年具備申請資格;

(4)本碩連讀或本碩博連讀等特殊學制學生原則上從入學第6年起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2.學習成績要求

(1)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前10%,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

(2)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3.突出表現要求

突出表現是指學生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標準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産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産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準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別的特別優秀表現,在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也可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材料。

(三)規範評審程式

在國家獎學金的評審過程中,各高校要嚴格按照規範的評審程式,開展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從學生申請開始,在班級、年級、院(係)、學校的各級評審過程中,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省級教育部門和中央主管部門教育司局要切實履行好審查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復審工作,嚴格把關,保證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程式規範、標準嚴格。

國家獎學金評審公示時間必須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做到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在班級、院(係)的公示時間、節假日等情況不計入5個工作日之中;如果公示過程中出現問題,相關單位(部門)必須認真核實並妥善處理。

(四)完善材料填報

1.規範使用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學生申請和學校初審必須使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年版《(**-**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嚴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具體要求為:

(1)表格為一頁,正反面印製並填寫,不得隨意增加頁數;

(2)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資訊完整,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如需塗改,需在塗改處簽名並蓋章;如無相關資訊,請填寫“無”;

(3)表格標題中學年的填寫應為評審工作開展學年的上一學年,如2012年秋季學期填表申請國家獎學金,表格標題中學年應填寫“2011-2012學年”,以此類推;

(4)表格中各項內容可列印,但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6)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由各高校自行確定,學校、院係、年級、專業、班級排名均可,但必須註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範圍對應一致;

(7)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8)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9)表格必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學校各院係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10)表格“院(係)意見”欄中,必須由院(係)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係)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係)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係)公章,不能用院(係)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11)表格中“學校意見”欄必須加蓋學校公章。設立院(係)的學校必須加蓋院(係)公章,不設立院(係)的學校,必須在“院(係)意見”欄中説明;

(12)申請表上的填表時間必須按照評審程式填寫,從學生申請開始,到輔導員或班主任推薦,院(係)出具推薦意見,完成校內公示,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每個步驟要嚴格按照完成時間認真填寫,不應出現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

(13)上報表格一律為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

2.規範上報材料

(1)高校上報的評審材料

①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②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結果。

③《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④每名通過初審學生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位於前10%的參評學生每人限一頁,學生成績單、獲獎證書等材料學校審核通過即可,無需上報。 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有1項或是2項都沒有進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內的參評學生,除需上報一頁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以外,還需上報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的詳細證明材料。學術類或發明類證明材料需通過專家鑒定,並且所有證明材料需經過學校審查,學校需對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出具審查通過證明,確認學生提供材料真實有效,並加蓋學校公章。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有1項或是2項都沒有進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內的參評學生,如無相關材料證明該生在其他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在審核中將認定該學生不具備獲獎資格。

(2)省級教育部門和中央主管部門報送材料

①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本地(部門)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結果。

③《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表格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格式填寫,不可隨意增減項目,表格內容不可合併填寫某項,如“學校”欄,每名學生都要單獨填寫所在高校。表格內容不可缺失,如遇無法列印的內容(輸入系統無法找到的生僻字),需人工填寫。表格編號按照單位統一編號,各高校不單獨編號。

④所屬高校報送所有材料,包括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及所有申請學生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材料裝訂

省級教育部門報送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時,應將所有申請表統一進行編號,並與《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次序對應一致;報送材料需裝訂成冊;除《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外,所有報送材料均須同時報送電子版和紙質版。

中央主管部門報送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時,應將所有申請表統一進行編號,並與《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次序對應一致;報送材料需裝訂成冊;除《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外,所有報送材料均須同時報送電子版和紙質版。

教育部直屬高校報送本校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時,應將所有申請表統一進行編號,並與《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次序對應一致;報送材料需裝訂成冊;除《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外,所有報送材料均須同時報送電子版和紙質版。

(4)報送時限

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組織開展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各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教育部直屬高校要嚴格按照要求,在每年11月5日(送達時間)前報送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與教育部取得聯繫,溝通情況。對無充分理由逾期報送材料的,視為自主放棄推薦所屬高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

(四)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各高校可以通過召開國家獎學金頒獎大會、組織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優秀代表巡迴演講、編輯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先進事跡材料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獲獎學生典型事跡,激勵廣大青年學子以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為榜樣,堅定理想信念、勤奮刻苦學習、錘鍊道德修養,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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