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今年,我省在對各地調查摸底情況全面分析匯總的基礎上,將我省扶貧標準調整為: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1300元,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1500元。
此前,我省按照2000年絕對貧困標準625元,低收入865元的扶貧標準執行。2008年年底,國務院將全國扶貧標準提高到1196元。考慮到青海屬特殊類型貧困地區,國家在1196元扶貧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0元,即1296元。今年3月,省扶貧開發局對全省貧困人口調查,摸底建檔立卡,並根據我省貧困人口的規模依然較大,且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等省情,經省政府決定,提高了扶貧標準。
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累計投入各類扶貧資金58.75億元,實施了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等重點工程,25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由1226元增加到2830元,年均增長11%。省扶貧開發局局長羅松達哇説,今後我省的扶貧工作將努力實現五個轉變:在扶貧開發目標上,由解決溫飽為主向增加收入、縮小差距轉變;在扶貧開發制度上,由開髮式扶貧向開髮式扶貧與低保式扶貧並舉轉變;在扶貧開發力量上,由單純依靠扶貧開發部門向各部門和全社會齊抓共管轉變;在扶貧開發投入上,由扶貧開發專項資金分散使用向整合各類資金集中扶持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轉變;在扶貧開發方法途徑上,由單村獨戶實施扶貧開發項目向統籌規劃、連片開發、集中規模、綜合治理、區域推進轉變。
通過這些工作的實施,我省力爭全省貧困地區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年均減少貧困人口18萬,到2015年使80%的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人口素質明顯提高,特色優勢産業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作者:魏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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