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前現場(中國網 王銳)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8年6月23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請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民政部副部長姜力,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介紹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進行了現場直播。
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在發佈會上表示:民政部十分重視救災款物的監管工作,以對黨、政府、社會和災區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採取多種措施,保證救災款物按時規範發放,全部用於抗震救災。
一是完善制度,使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有規可循、有章可依。在嚴格執行《救災捐贈管理辦法》、《關於中央救災物資管理使用辦法》等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針對這次抗震救災實際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緊急研究制定了一批規章制度。為加強救災款物的監管,配合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參與制定了《關於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為規範救災物資的分配、發放和使用,民政部制定下發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生活類物資分配辦法》;為保障相關資訊公開,制定下發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資訊公開辦法》等等。這些規章制度為切實加強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規保證。
二是規範程式,保證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嚴格有序。通過規範救災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發放等關鍵環節,確保資金物資用於地震災區群眾緊急搶救、轉移安置和恢復重建,不得挪作他用。對救災資金的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民政部根據災情提出意見,經財政部審核後,由財政部、民政部迅即撥付,並抄送國家審計署。災區省財政、民政部門要迅速組織省內下撥和發放,確保中央規定的因災生活困難群眾補助金、救濟糧,孤兒、孤老、孤殘人員基本生活費和遇難人員撫慰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對捐贈資金的接收,嚴格工作程式,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責任制度,務必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賬款相符、賬目清楚,並向捐贈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捐贈款根據捐贈人意願撥付災區,優先用於民生項目,包括房屋倒損農戶住房重建、特困群眾的生活救助等。對救災物資的採購,會同財政部啟動政府緊急採購程式,嚴格執行《關於中央救災物資管理使用辦法》等規定,堅持標準,按照程式,擇優選購。如90萬頂救災賬篷的採購,由民政部、財政部共同研究採購品種,委託仲介品質監督機構全程跟蹤品質監督和産品檢驗。接收的捐贈物資要登記造冊,實行收發實名制。對救災物資的發放,按照受災程度和災區需求及時調撥災區。為保證救災物資接收、分發及時到位,各受災省、市、縣都設立了救災物資儲備的調運中心,統一管理,調配和組織發放,及時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醫。
三是資訊公開,保證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開透明、明明白白。為了加強社會監督、提高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和運作效益,民政部每天向媒體公佈全國救災捐贈資金物資的統計資訊,要求和指導災區各級民政部門公開本級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的接收、分配去向、用途和數額。民政部多次向媒體介紹救災款物使用的程式和規定,組織媒體記者集體採訪,介紹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最新情況。及時在民政部網站公開款物接收發放情況,公佈中央財政匯繳專戶捐款清單。
四是加強審查,對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全程跟蹤、全面監督。中紀委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和審計署駐部審計局,及時介入救災款物監管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全面審查。民政部主動接受配合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認真組織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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