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3日電(李妍)四川“五·一二”大地震給災區商業網點帶來嚴重破壞。為使災區商業網點經營得到較好恢復,中國商務部今日下達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加強對災區流動售貨車和售貨帳篷的管理和監督。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優先保障重災區,適當照顧次重災區,不得投放非重災區的原則,確定各地流動售貨車投放數量,以保證流動售貨車和售貨帳篷投入到最需要恢復商業網點經營的地方。
其中,流動售貨車專門用於災區商品供應的貨物配送、銷售貨物,不準用於其他方面;售貨帳篷專用於災區臨時商業網點,不準用於居住等其他用途。待災區市場體系恢復、市場供應進入常態後,流動售貨車和帳篷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此外,為確保有關單位按照規定使用流動售貨車和帳篷,商務部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流動售貨車和帳篷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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