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
中央安排專項資金支援財政困難地區 執行三榜公示嚴防優親厚友徇私舞弊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今年起,農村低保制度將由試點地區擴大到全國農村,成為一種制度性安排。這將為廣大農村貧困人口拉起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網”。那麼,農村低保資金從哪來?低保對象如何確定?低保制度如何做到規範管理運作?本報近日就此專訪了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
全國農村低保制度初步建立
問:目前全國各地的農村低保工作進展情況如何?
李立國: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十六大以後,一些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按照本地經濟發展水準和財力狀況,陸續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去年底,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建立農村低保制度,覆蓋了1509萬人。
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去年12月召開了中央農村經濟工作會議。其中一項重大決策就是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是在這個基礎上的一個系統性建設和推進。到今年6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已經初步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蓋了2068萬人。
全國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目標,就是把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農村居民都納入到最低生活保障之中來,穩定、持續、有效地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從現在31個省區市的情況來看,把貧困農村居民全部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在今年年末有望實現。而且我們要求,年內要把農村低保資金髮放到戶,使貧困居民享受這項制度的成果,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中央財政投入30億元
問:地方資金不足,怎樣保證低保制度落實到位?
李立國:無論是發達省份還是欠發達地區,對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投入,中央都要求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發達地方和欠發達地方,是否有錢來搞農村低保,涉及到財政收入水準,更涉及到財政支出結構,關鍵是要把財政收入盡可能地向保證和改善基本民生來傾斜投入。在一定的財政收入狀況下,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更加注重為農民服務,就能做到在同級財政預算中保證農村低保制度所需資金。更何況中央為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專門安排了資金支援地方,當然主要是給財政困難的地方。
今年國家財政部已經安排了30億元補助資金。這筆資金已下達地方。同時,中央也要求地方各級財政加大投入,特別是要發揮省級財政的作用,增強對農村低保制度資金的安排。去年已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24個省區市,在農村低保和特困戶救助上已經投入了55.5億元的資金。今年上半年,地方各級財政在農村低保和特困戶救助上已經投入了35.6億元。與去年的投入量對比,再加上下半年的預測,地方財政投入會超過70億元,高於去年的投入數量。可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於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既是高度重視的,也是調整支出結構來傾斜安排的。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問:農村低保如何落實?有關部門如何開展監督工作?
李立國:要執行好農村低保制度,尤其是在農村基層,就要防止優親厚友、徇私舞弊的事情發生,防止將不符合條件的人納入到農村低保之中。在國務院的相關《通知》中、在這項制度的操作規範性安排中,都堅持三榜公示,即村級收入調查和民主評議情況要公示;鄉鎮政府對低保制度收入的核查情況要公示;縣級民政部門對於低保對象的審批結果要公示。通過公開來達到公平、公正,使這項制度得到落實。
同時行政部門有系統內的行政監督,結合系統內的行風建設,來保證執行這項制度不走樣。由於低保資金是貧困居民的保命錢、基本生存權的保障錢,所以各有關方面和社會公眾都高度關注。其中包括定期不定期的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工作,還有媒體以及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關注、了解和監督。當然,這種監督將日趨向制度化方向發展,把工作做到平時。
更加關注特殊困難群體
問:什麼樣的農村居民可以進入低保?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如何申請?
李立國:國務院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就是指家庭年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就全國而言,主要是參照國家統計局每年公佈的農村貧困線,2005年是683元,2006年是693元,指導地方依據當地實際制定。年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符合當地規定的低保條件的,就可以申請低保,經過收入調查、核查和審批,享受農村低保。
在制度執行中,屬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可以享有農村低保中的特殊服務。這個特殊服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如果他們存在收入水準更低、生活處境更困難的狀態,將按照分類施保的原則,給予相對較高的實際補助水準。另一方面,如果他們申請低保和領取低保金行動不便,可以委託自己的贍養人、監護人以及鄰居來代領,基層的民政幹部和基層自治組織幹部也可以到府服務。我們在農村低保制度的實施工作上,將更加關注這些特殊困難群體享受這項制度的實際情況。(劉 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