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13日電 國務院日前下發的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對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作出明確規定。通知明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
通知指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以地方為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根據保障對象人數等提出資金需求,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預算。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通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統籌考慮農村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合理安排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同時,我國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和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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