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14日電 為了全面加強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提高防範應對自然災害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研究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有關政策措施,確保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規劃》全文如下:
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
一、我國綜合減災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現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災工作,把防災減災作為實現國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總體目標的重要保障。199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大力加強減災工程和非工程建設,國家防災減災能力明顯提高,災害損失佔GDP比例有了明顯下降。
1.災害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2005年1月,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更名為國家減災委員會,成立了專家委員會,一些地方設立了減災綜合協調機構,8個省份成立了減災委,15個省份成立了職能相近的救災協調機構,減災管理體制、政策諮詢支援體系、綜合協調機制日益完善。先後頒布實施了防震、消防、防洪、氣象、防沙治沙等30余部法律法規,減災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
2.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初步建成。氣象、海洋、水文、地質、地震、農作物病蟲害、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等方面的災害監測預測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預警資訊發佈的覆蓋面和及時性得到有效提高。
3.減災工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國家加大了對防汛抗旱、防震抗災、防風防潮、防沙治沙、生態建設等減災重點工程設施的投入,建成了長江三峽工程、葛洲壩工程、小浪底工程、“三北”防護林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等一批防災減災骨幹工程,重點區域和城市的防災減災設防水準得到有效提高。
4.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體系基本形成。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5個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93%的市(地)、82%的縣(市)都已制訂了災害應急救助預案。減災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初步建成,在瀋陽、天津、武漢、南寧、成都、西安等10個城市設立了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一些多災易災地區建立了地方救災物資儲備庫。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斷加大抗災救災投入力度,災害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
5.減災科普宣傳和國際交流合作全面推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國家減災委、教育部、民政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學校減災工作的若干意見》,各地區、各部門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減災科普活動,廣泛宣傳減災知識,提高公眾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主辦了亞洲減災大會等重要的國際減災會議,簽訂了《上海合作組織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積極參與國際災害雙邊和多邊救援行動,與相關聯合國機構和國際、區域組織建立了密切的減災合作關係。
(二)存在的薄弱環節
目前,我國的減災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一些地方的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尚不健全,部門間資訊共用和協調聯動機制、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的機制還不夠完善;二是缺乏減災綜合性法律法規,相關配套政策不夠完善,災害保險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災害救助、恢復重建等方面補助標準偏低;三是災害監測體系還不夠健全,預警資訊覆蓋面和時效性尚待提高,災情監測、採集和評估體系建設滯後;四是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一些災害多發地區的避災場所建設滯後,大城市和城市群災害設防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村群眾住房防災抗災標準普遍較低;五是基層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尚需進一步健全,抗災救災物資儲備體系不夠完善,應急通信、指揮和交通裝備水準落後;六是減災資源普查、災害風險綜合調查評估等方面工作尚未開展,各類災害風險分佈情況掌握不清,隱患監管工作基礎薄弱;七是減災領域科技支撐、特別是綜合減輕災害風險科技工作還比較薄弱,災害監測預警、防範處置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發應用尚待加強,巨災發生機理、規律、防範對策等方面的研究還需深入;八是各級災害管理人員業務素質還需進一步提高,面向基層鄉村社區的減災科普宣傳有待進一步深入,社會公眾減災意識仍較薄弱。
(三)面臨的形勢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洪澇、乾旱、颱風、風雹、雷電、高溫熱浪、沙塵暴、地震、地質災害、風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災和植物森林病蟲害等災害在我國都有發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佈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與自然災害風險加劇的關係已成為國際社會關注和研究的重點領域。有關研究表明,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災害風險分佈和發生規律的影響將是全方位、多層次的:強颱風將更加活躍,暴雨洪澇災害增多,發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將會增多;北方地區出現極端低溫、特大雪災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節性分配將更不均衡,北方持續性乾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現高溫熱浪和重大旱災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幾率增加;北方地區沙漠化趨勢可能加劇;農林病蟲害危害範圍可能擴大;風暴潮、赤潮等海洋災害發生可能性加大。
面對嚴峻的災害風險,為實現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提高國家和全社會的抗風險能力”的戰略目標,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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