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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試行)》10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 2023-09-15 |來源: 中國網道家文化 |作者: 佚名 |責任編輯: 曹洋

9月1日,山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佈了《山東省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是《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出臺後,全國首個規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省級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辦法》是山東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重要論述,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山東省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的具體舉措。《辦法》的公佈施行,將對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提升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水準發揮重要作用。

《辦法》共10章,79條。分總則、設立審批、登記管理、變更登記和登出登記、管理組織、人員和活動管理、建設和安全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10個部分。《辦法》明確了宗教活動場所的權利義務,規定了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辦理程式,寺觀教堂舉辦宗教教育培訓、大型宗教活動的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審批程式,規定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賦碼、變更、登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辦理程式,規定了登記證的發放、使用和管理,規範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的産生、組成、任期、條件、考核、職責以及民主決策、制度管理,加強了宗教活動場所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明確了新建、改建、擴建、重建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內建(構)築物需要辦理的手續和相關審批程式以及其他建設和安全管理規定,強化了宗教活動場所內部、宗教團體以及宗教事務部門的監管責任。

《辦法》在貫徹落實《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的同時,制定過程中突出把握三個方面。

1、更加明確具體:專設設立審批章節,增加登記管理、變更登記和登出登記兩章。對許可、登記、賦碼等工作中的各環節都作了具體明確規定。對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需提交的材料逐項進行具體説明。

2、更加突出可操作性:在總結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實踐成功做法基礎上,結合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加以創新,上升為制度規定,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固化下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3、更加突出“導”的理念:發揮《辦法》對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引導作用,聚焦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薄弱環節,從宗教活動場所的籌備設立、登記、管理、活動到登出、監督的全過程進行制度設計,推動解決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問題,及時回應社會和宗教界關切。(魯民宗政策法規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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