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以能動司法舉措助力企業拼經濟促發展
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深入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服務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該院就進一步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提出“十條措施”,通過健全完善全方位保護服務的制度體系,回應市場主體對司法辦案提質增效的期待、企業及企業家對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期盼、産業轉型升級對高品質司法服務的需求,以司法的力度溫度助力企業拼經濟、促發展。
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覃文萍介紹,“十條措施”涵蓋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各領域,包括深化做實涉案企業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暢通商事解紛便民通道、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依法保護企業産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助力創新發展、服務綠色低碳發展、支援監督依法行政、破解案件執行難題、發揮破産重整功能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加強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等十方面重點。
據了解,“十條措施”中,既吸收了湖北省法院近年來探索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核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取得的部分試點成果,又推出了一系列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流域綜合治理的舉措,有助於穩定市場主體法治預期。如針對司法降本增效問題,全面壓縮訴訟週期,持續推進線上立案“一網通辦”,線下立案“只跑一次”。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保護企業産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兌現企業勝訴權益。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全面推行市場主體失信預警守信激勵機制。同時,依法監督政府守約踐諾,加速推動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常態化機制建設。
舉措還聚焦強化流域綜合治理、壯大科技産業等湖北發展實際作出部署。如針對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提出在工業園區設立聯合保護工作站、巡迴法庭全覆蓋,全面推廣智慧財産權“簡案快辦”審判模式。對智慧財産權惡意侵權“嚴”字當頭,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使侵權者付出更大代價。建立長江流域(湖北段)水資源環境公益訴訟集中管轄制度,加強長江流域一體化司法保護。(記者 閆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