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重慶市推進以區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3-07-13 10:40:33 編輯:珍珍

近日,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推進以區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推進以區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市委六屆二次全會安排部署,緊扣新時代新征程新重慶使命任務,堅持以人為核心、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牽引、以高品質發展為導向,發揮主城都市區輻射帶動作用,尊重區縣城發展規律,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區縣城、小城鎮、鄉村發展,統籌區縣城生産、生活、生態、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補齊區縣城短板弱項,促進人口集聚,壯大區縣域經濟,為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實支撐。到2027年,區縣城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西部領先、綜合承載能力全面增強,農業轉移人口規模和市民化品質明顯提高;到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城鎮化,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業宜遊的現代化區縣城,形成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和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的新格局。

二、分類引導區縣城發展方向

堅持大城市帶大農村,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區位條件、産業基礎、功能定位,以黔江、南川、綦江-萬盛、大足、銅梁、潼南、榮昌、開州、梁平、武隆、城口、豐都、墊江、忠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等區縣城為重點,合理確定城市規模,明確差異化發展路徑,全域推進區縣城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

(一)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區縣城。推動南川、綦江-萬盛、大足、銅梁、潼南、榮昌加快擴容提品質,強化與中心城區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産業配套,快速集聚産業、吸納人口、完善功能,建設産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現代化郊區新城。推動開州、雲陽加快與萬州同城化發展,打造三峽庫區核心增長極。

(二)積極培育專業功能區縣城。推動黔江、武隆、石柱、酉陽、彭水、奉節、巫山、巫溪、城口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康養+”戰略,挖掘生態人文特色資源,完善旅遊服務功能,精心塑造特色風貌,加快向景區化發展,打造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知名度的特色旅遊區縣城。支援秀山發揮區位、交通優勢,建設省際交界地區商貿物流集散中心。

(三)合理髮展農産品主産區區縣城。推動開州、梁平、豐都、墊江、忠縣、潼南、榮昌加快建設成渝地區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集聚發展農村二三産業,延長農業産業鏈條,培育發展先進製造業,吸納更多農業轉移人口就地落戶,為有效服務“三農”、保障糧食安全提供支撐。

(四)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區縣城。推動武隆、城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積極探索山區庫區強縣(區)富民新路子,加快發展生態經濟,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建設“小而美”的精緻區縣城,有序承接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為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築牢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支撐。

三、激發産業發展活力

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産業,完善商貿流通設施、消費基礎設施,不斷擴大區縣城就業崗位,促進區縣域居民就近就業和持續增收。

(五)增強區縣城産業支撐能力。堅持以産興城、以城聚産,支援有條件的區縣城提升産業園區等平臺功能,因地制宜做強1—2個主導産業和1—2個特色産業。以“糧頭食尾”“農頭工尾”為抓手,培育農産品加工業集群,培育一批鏈主龍頭企業,發展農資供應、技術整合等農業生産性服務業,打造一批全國知名農産品品牌。實施精品旅遊工程、民俗生態特色旅遊工程,培育生態觀光、文化體驗、休閒度假等業態。(均為到2027年目標任務,下同。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委、市農業農村委、市文化旅遊委、市商務委)

(六)健全商貿流通網路。推進區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加快縣鄉村三級物流網路、中心站點、專業市場、農貿市場建設。完善冷鏈物流設施,在具有農産品特色優勢的區縣城及周邊重點鎮,改造建設一批生鮮農産品産地冷鏈集配中心。推進“網際網路+”農産品出村進城工程試點,培育壯大農村電子商務主體,打造一批重點網貨基地和直播基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委)

(七)推進消費供給提檔升級。開展傳統商圈、商業街等改造提升,推動線上線下一體化發展,加快向場景化、智慧化轉變。推動廢棄老舊廠區轉換用地用途、轉變空間功能,打造一批品質高端化、業態多元化的新興産業空間和新型消費集聚區。加快智慧旅遊建設,完善遊客服務中心、旅遊道路、旅遊廁所等配套設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文化旅遊委、市交通局)

(八)擴大就業帶動增收富民。建設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鼓勵金融機構針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推廣基層就業創業服務超市,深入打造“渝創興農”返鄉創業服務等創業品牌。支援符合條件的區縣建設公共實訓基地,建好用好智慧就業培訓平臺、“渝能人”線上培訓平臺,聚焦新興、緊缺職業(工種)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建設新市民“同享”網路學苑,認定一批新市民培訓示範學校,在基層社區、公租房小區建設新市民培訓示範點。(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

四、加快市政設施提檔升級

推動城市更新向區縣延伸,加快完善區縣城交通、管網等市政設施,切實增強區縣城安全韌性,夯實高效運作基礎支撐。

(九)完善內暢外聯交通網路。加快高速鐵路建設,有序推進主城都市區市域(郊)鐵路佈局,加密出渝射線高速公路,提升沿線區縣城與周邊大中城市及區縣間的互聯互通水準。實施幹線公路過境段和進出城瓶頸路段升級改造,有序規劃建設快速專用通道,增強重點小城鎮、重要景區和産業園區通達能力。完善城市路網和停車系統,優化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佈局。鼓勵開通城際公交,促進主城都市區、萬開雲同城化發展,助推川渝毗鄰地區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十)健全防洪排澇設施。統籌城區防洪和內澇治理,支援區縣系統規劃排水防澇體系,開展排水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易澇積水點綜合整治。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雨水源頭減排,增強地面滲水能力。完善堤線佈置和河流護岸工程,降低外洪入城風險。(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一)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工程等,增強自然災害防治綜合能力。優化城鄉消防安全佈局,規劃佈局公共消防設施。合理佈局應急避難場所,強化體育場館等公共建築應急避難功能。加強應急救災和搶險救援能力建設,統籌配備應急搶險救援裝備,推進區域性和區縣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業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

(十二)加強老化管網改造。推動新改擴建一批城市水廠、改造老舊供水管網,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5%以內。有序實施排水管網老舊更新改造和破損修復。全面推進城市老化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開展電網升級改造,推動必要的路面電網及通信網架空線入地。開展通信管線勘測、新增管線數據更新,修復受損通信設施及線路。(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經濟資訊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通信管理局)

(十三)推動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提升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完善老舊小區及周邊水電路氣信等配套設施。支援有條件的區縣對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居住條件較差的城鎮老舊小區逐步實施改造提升。整合利用閒置土地、房屋等存量資源,統籌推進文化、健身、醫療、商業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五、構建數字賦能現代治理體系

以數字化變革為牽引,推動區縣城治理模式變革、治理方式重塑、治理能力提升,加快打造現代化數字強縣(區)。

(十四)夯實區縣城數字基礎設施支撐。加快推進5G網路規模化部署和5G行業虛擬專網、高速光纖寬頻網路建設,5G網路和千兆光纖網路基本實現全覆蓋。加快推動IPv6規模部署和應用。加快推進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生態環境等領域公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慧化升級,開展區域級城市資訊模型(CIM)應用試點。共同打造全市統一的城市物聯網平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市能源局等)

(十五)建設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府。強化黨建統領的整體智治,構建黨政機關綜合整合、協同高效的數字工作體系。完善“渝快辦”政務服務平臺,推進市、區縣兩級政務服務數據融合共用,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升級完善和推廣應用“渝快政”協同辦公平臺,推動政務辦公“一網協同”,實現各區縣全覆蓋。搭建城市運作管理服務平臺,推動城市運作管理“一網統管”,推進建成區數字化管理全覆蓋。依託基層智治平臺,加快基層應用場景建設。(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局等)

(十六)構建普惠便捷的數字社會。加快建設智慧社區,發展智慧家庭和“數字+生活服務”,構築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新圖景。實施一批數字民生普惠工程,運用數字化技術優化教育、醫療、就業、社保等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實現“一網通享”。優化“全渝通辦”,構建用戶全生命週期數字檔案,推動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推進“卡、碼、證”融合貫通,推廣“渝快碼”,打造“一碼通城”。圍繞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推進資訊無障礙建設。(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發展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等)

六、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按照服務人口和服務半徑標準科學配置公共服務資源,推進醫療、教育、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構建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增進區縣城民生福祉。

(十七)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區縣級醫院提標改造,支援區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區縣級急救中心,按照編制床位的2%—5%設置ICU病床。支援各區縣城重點辦好1—2所綜合醫院(含中醫院),推動人口達到一定規模的區縣完善區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功能,達到三級醫院的設施條件和服務能力。支援16家醫院加快推進全國千縣工程建設。開展區縣級疾控中心標準化建設,基礎設施達標率達到100%。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確保每個區縣有1個政府舉辦的標準化、規範化婦幼保健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十八)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加強基礎教育規劃建設,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學前教育普惠率鞏固在90%以上,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場地標準化達標率,實現幼兒園、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實施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在普通高中薄弱區縣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學校,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推進職業院校深度産教融合發展,實施中高職院校辦學達標工程,提高職業院校專業設置與我市重點産業的匹配度。(責任單位:市教委)

(十九)發展養老服務。構建“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小區養老服務點”三級養老服務平臺,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支援專業養老服務向家庭延伸,大力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支援區縣開展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可持續運營試點。引導社會辦養老機構規範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

(二十)發展普惠性托育服務。支援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發展,每個區縣建成1個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性嬰幼兒養育照護指導中心或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促進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功能相銜接。支援幼兒園在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幼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遊委、市體育局)

(二十一)優化文化體育設施。完善現代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等服務設施,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面積達到900平方米,國有公共博物館覆蓋率達到100%。制定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服務目錄),優化實施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錯時延時開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準和效能。發展智慧廣電平臺和融媒體中心,完善應急廣播體系。推動城鄉精神文明融合發展。建設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社會足球場、公共體育場和戶外公共運動設施,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6平方米。加快推進學校場館開放共用。(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委、市體育局、市教委)

(二十二)完善社會福利設施。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改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服務條件,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建設專業化殘疾人康復、托養、綜合服務設施,依託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設施。建設公益性殯葬設施,加快改造老舊殯儀館,實現火化設施、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區縣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七、加強歷史文化和生態保護

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推進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推動歷史文化有機融入城市、生産生活方式全面綠色轉型,提升區縣城人居環境品質。

(二十三)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建築等,加強革命文物、紅色遺址、工業遺産保護,建設長江、長征國家文化公園(重慶段)和長江三峽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實施一批活化利用歷史建築和工業遺産的城市更新項目。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産,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融入區縣城建設。鼓勵建築設計傳承創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亂真,嚴禁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大規模遷移砍伐老樹大樹。嚴禁違法違規侵佔自然保護地土地。(責任單位:市文化旅遊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林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經濟資訊委)

(二十四)打造藍綠生態空間。編制區縣城綠地系統規劃,劃定保護綠線。優化整合城市綠色空間,因地制宜“增綠添園”,構建城市綠道系統,推進城市“坡坎崖”綠化美化,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維持在41%。加強河道、湖泊等濕地生態和水環境修復,合理保持水網密度和水體自然連通。持續鞏固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實施江河水域清漂專項行動,推動水域塑膠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

(二十五)推進生産生活低碳化。系統推進重點領域清潔生産,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推進産業園區迴圈化改造。有序推進整縣(區)屋頂光伏建設,加快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公共建築等屋頂分佈式光伏推廣利用。大力發展綠色建築,綠色建築佔城鎮新建建築比重達到100%。支援交通領域LNG替代柴油,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環衛等車輛電動化。倡導綠色出行,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和環保再生産品。(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委、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二十六)完善垃圾收集處理體系。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強城市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基本形成城市固體廢物管理資訊“一張網”。合理佈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系統和分類處置體系,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100%。合理佈局危險廢棄物收集和集中利用處置設施,新建、擴建一批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推動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體系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

(二十七)增強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支援區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開展污水處理差別化精準提標,對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擴容改造及惡臭治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保持在98%以上。更新修復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污水收集管網,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鼓勵熱電聯産、園林綠化等資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委)

八、強化大城市帶動大農村發展

立足大城市、大農村、大山區、大庫區的基本市情,發揮區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城鄉融合發展步伐。

(二十八)發揮大都市區輻射帶動作用。強化主城都市區極核引領功能,深化區縣對口協同發展機制,推動主城都市區優質資源要素賦能山區庫區區縣城發展,切實增強內生發展動力。探索産業協同發展新模式,鼓勵結對區縣開展聯合招商、發展“飛地經濟”,結對區縣每年至少協作引進1個以上項目落地山區庫區協同區縣。探索公共服務共建共用新模式,以教育、醫療為重點,推動主城都市區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山區庫區有效延伸,常態化開展教師互派、人才交流培訓、醫院結對幫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資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二十九)實施“強鎮帶村”工程。按照規模適度、突出特色、強化功能的原則,對具有區位優勢和獨特資源的小城鎮,因地制宜培育發展以文化旅遊、農産品加工、商貿物流等為特色的專業功能鎮,建成一批有較強影響力的名鎮名品。對經濟實力較強、人口集聚態勢顯著、發展前景較好的小城鎮,支援納入區縣城規劃建設範圍,打造人口和産業集聚的區縣域副中心。創新“強鎮帶村”體制機制,以小城鎮為基地,穩妥有序探索城市人才下鄉、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導農村人口適度集中居住,促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鄉村振興局)

(三十)推進區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推動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管護,推進具備條件的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和鄉鎮通三級公路,有序推動城鄉客運一體化和城鄉供水供氣同質、同價、同服務,逐步推進5G網路和千兆光纖網路向鄉村延伸。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深化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區縣、鄉鎮、村三級養老服務網路,發展鄉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

(三十一)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支援4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落實市領導聯繫鄉村振興工作機制,推進17個市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鄉鎮發展規劃落地,抓好原18個市級深度貧困鄉鎮幫扶指導,提升“幫鄉促縣”實效。實施脫貧區縣特色産業提升行動,引導龍頭企業到脫貧區縣建立標準化原料生産基地,佈局加工産能和流通設施。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政策,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加強就業和産業扶持,完善産業配套設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深化鄉村治理專項行動,穩步提升治理水準。(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農業農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

九、加大政策支援和體制機制創新力度

強化政策供給、改革驅動、示範帶動,建立健全以人口集聚為導向的要素資源配置機制、現代化基層治理機制,為區縣城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二)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確保落戶人口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務,保障非戶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開展“社保擴面提質”專項行動,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建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整合市級城鎮化相關資金,重點支援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多的區縣城。完善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安排與進城落戶人口數量相適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加強區縣城城鎮化建設統計工作,開展區縣城常住人口和城市建設投資等重點指標常態化統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統計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三十三)建立多元可持續的投融資機制。策劃建立區縣城補短板強弱項項目儲備庫,支援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統籌納入重慶市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行動方案和市級年度重大項目清單,整合市級相關政策予以支援。對公益性項目,根據區縣財力合理確定建設時序,支援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準公益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積極引入社會投資,支援存量資産産品通過基礎設施REITs方式進行盤活,引導中央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監管局、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農業農村委)

(三十四)建立集約高效的建設用地利用機制。加強存量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區縣城建設正常用地需求。推廣節地型、緊湊式高效開發模式,規範建設用地二級市場。堅持“畝均論英雄”,鼓勵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提升現有工業用地容積率和單位用地面積産出率。穩妥開發低丘緩坡地,合理確定開發用途、規模、佈局和項目用地準入門檻。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資訊委)

(三十五)深化黨建統領基層治理現代化改革。完善黨建統領基層治理領導體制機制,健全“一中心四板塊一網路”基層治理體系,推進鄉鎮(街道)基層治理指揮中心建設,構建黨建統領、經濟生態、平安法治、公共服務四大板塊,深化黨建統領網格治理,推動形成權責清晰、運作順暢、充滿活力的現代基層治理格局。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重慶實踐,積極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推進完整社區建設,重點聚焦“一老一小”,開展“幸福頤養”行動和“渝童守護”行動,加快打造“便捷高效、惠民有感、全齡友好、鄰里守望”的高品質生活範例。(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大數據發展局)

(三十六)強化示範帶動。支援墊江、忠縣、彭水紮實推進國家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範。支援有條件的區縣積極探索“小縣大城”發展模式,以集聚化推動集約化、高品質發展。支援有條件的鄉鎮開展“強鎮帶村”試點示範,整合小城鎮建設、鄉村振興等政策集中支援。支援區縣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和未來發展重點,聚力謀劃打造具有顯著區域特色的城市功能名片,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縣城)、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區)、國家衛生縣、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全國健康促進縣(區)等。實施城鄉融合發展示範工程,強化改革授權、政策整合,盤活資源資産,促進城鄉要素融合,儘快形成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

(三十七)加強組織實施。堅持和加強黨對推進以區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組織作用,依託市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建立“項目化實施+專班化推進”運作方式,強化跨部門高效協同、市區縣高效聯動,紮實推進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市級有關部門要把以區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作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市委“一號工程”中“推動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行動”的重要抓手和重點任務,充分銜接、統籌實施。有關區縣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以區縣城為主,兼顧非區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一縣一策”科學編制和完善建設方案,謀劃儲備建設項目,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按輕重緩急分年度滾動實施。市發展改革委要發揮好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將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加強督促檢查,適時開展總結評估,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