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品質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完善基礎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在後疫情時代,如何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為企業穩定發展提供更加優化的環境,應成為當前我市值得關注的一項重要內容。
截止2022年9月底,重慶全市市場主體總量達336萬戶、較去年底增長4.9%,居直轄市第1位。市場主體的多寡,直接反映了一個地區營商環境的好壞,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生活活躍度。市場主體數量大幅增長,結構越來越優,正是重慶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結果。但是,在調研企業過程中,仍發現少數執法部門沒有充分考慮企業生産經營實際情況,存在執法頻繁、執法過嚴、不夠人性化柔性化等問題。
為此,重慶市政協委員、長壽區委統戰部部長李興建建議由重慶市司法局牽頭,重慶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一是探索建立“企業安靜日制度”。在全市範圍內探索建立“企業安靜日制度”,並將其納入2023年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點內容進行安排。在“安靜日”期間除因安全生産、勞動監察、環境保護、突發事件、案件查處或上級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不得對企業進行各類行政執法檢查。相關部門針對同一時間段內涉及同一檢查對象的,通過合理安排時序,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迎檢負擔。
二是探索更具彈性和包容性的監管模式。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不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推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的特點和違法主體的特殊性,探索制定行政執法領域“不予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鼓勵和引導違法行為當事人改正輕微違法行為,為市場主體留足發展空間。
三是加強智慧監管。加快完善“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重要監管業務線上辦理、資訊及時上傳、問題及時處置,建立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做到包容有度。強化移動端整合運用,對簡易處罰案件進行“掌上辦”。
四是加強自查自糾。及時發現並糾正違規入企檢查、以罰代管、多頭檢查等問題,切實維護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秩序,有序有效推動全市經濟高品質發展。(何靜怡)